1、1莲都区民宿主题村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民宿主题村落基础设施改善力度,根据浙江省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浙财农2013607 号)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投资项 目管理办法(莲政办发201424 号)、 莲都区 2015 年民宿经济发 展实施意见(莲政发20151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莲都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主题村落是基于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扩散化的背景下,通过筛选村落资源,凝练村落特色,以游客需求为前提,以主题打造为核心,以项目运营为载体,以游客综合感知为依据的新型乡村旅游目的地。列入村应具备一定的文化底蕴、资源禀
2、赋及群众基础,通过“ 植入一个主题(故事)、引 进一个工商资本、形成一个共享机制、建立一个盈利模式、完善一个帮扶机制”(以下简称“五个一” ),使村落成为“ 旅游全域化、乡村景区化”的基础单元,并有效推动民宿业发展。第三条 主题村落的确定实行动态进退机制:已发文公布列入创建计划的村,1 年内没有实质性进展,且未完成 10 户民宿经营户及 100 张床位基准量的,自动退出村落创建计划。原没有列入创建的村或退出村,通过努力具备“ 五个一” 条件并发展 10 户2民宿经营户及 100 张床位数的,依申报可列入村落创建计划予以扶持(申报村最终要达到 150 张床位以上)。第四条 项目实施范围及建设内容
3、(一)项目实施范围:列入创建的民宿主题村落、工商资本整村进驻投资民宿的重点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扶持民宿特色村配套基础设施公建项目,包括基础道路、广场、停车场、游步道、公厕等改建工程,室外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基础工程,景观小品及绿化、手机 wifi、游客体验、标识、标牌等公共项目建设。第二章 项目管理第五条 主题村落基 础设施建设申报前置条件:申 报村须全村发展民宿床位数 100 张以上,达到“无 违建村”创建考核标准,村庄环境卫生整洁,六乱整治到位,建立保洁长效机制,养生农业形成一定规模,引入社会工商资本(包括回乡创业社会资本)。第六条 组织保障 (一)区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
4、称区民宿办)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政策研究、宣传发动、工作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相关职能单位共同开展项目实施村工作进度督促、过程指导及项目验收等工作。组织由区发改局、区旅委、区建设分局、区农办、区财政局、区文广新体局等 6 部门及相关业界专家共同组成“6+X 专家组” ,审议项目建设内容、评审项 目方案(设计)、指导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二)各主题村落所在乡镇(街道)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业3主单位),负责编制规划设计(涉及桥梁、电力、防洪堤、古建等内容的设计由专业职能部门负责)、提出项目建设内容、编制项目预算、预算送审、项目招投标、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长效维护等工作。乡镇(街道)、村负责完成
5、项目建设所需的政策处理,确保无障碍施工。第七条 项目的申报、核定及设计审查根据民宿发展规划设计方案,由所在乡镇(街道)提出项目建设内容,并于 11 月底前向区民宿办申报主题村落下一年度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详见附件 1)。由区民宿办牵头,区发改局、区建设分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新体局、区旅委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专家组(详见附件 2)进行项目核定。经核定可以实施的项目,设计方案由“6+X 专 家组”成员、业主单 位进行共同审查、修改、核对,并形成审查纪要。经审查后,项目设计成果一般不再做其他更改。第八条 项目立项项目设计成果报区发改局和区民宿办,两家联合下达项目明细计划。项目不再办理发改、国土、建
6、设等部门相关审批手续,项目需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因经国土预审后方可实施。施工图审查由项目委托单位组织,业主单位根据施工图编制招标控制价,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后,按程序组织实施。第九条 项目中介机构和施工企业、招投标事项有关事项业主单位按有关规定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和施工企业。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在人民币 50 万(含)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4定施工单位。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在人民币 50 万元以下(不含)的,参照丽水市本级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丽招管办201418 号) 执行。小 额项目优先选择竞 争性谈判、邀请招投标或询价、现场抽签的简易发包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并在所属乡镇(
7、街道)范围内进行公示,施工单位不得分包与转包。单体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在人民币 50 万元以内下浮率5%。施工单位由业主单位决定后,书面报送区监察局、区招管办,并抄送区民宿办。第十条 项目实施(一)项目施工周期一般为 1-3 个月。(二)项目业主与中标人必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绿化项目尽量避免反季节栽培。(三)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每月 24 日前由业主单位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区民宿办。(四)工程变更。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原则上不更改设计内容和增加工程量。确需变更工程量的,按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
8、府性项目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莲政办发 2013113 号)有关要求 执行,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并组织参建单位、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论证评审。项目超概的调整及申请程序按丽水市莲都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控制细则(莲委办发2014 20 号) 执行。第十一条 项目验收5项目验收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交工验收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项目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作由区民宿办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的验收组进行竣工验收。第三章 资金管理第十二条 主题村落专项资金包括省、市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区委、区政府明确的各类整合资金(整合资金中已有专项管理办法
9、出台的,其资金拨付程序按原有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用途:(一)各主题村落和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适当兼顾水、电、路、公厕等设施建设工程支出;(二)项目涉及的整村改造方案设计费用、立项、规划设计、监理、勘测、预决算、审价审计、招投标等费用支出;(三)施工人员保险费用支出;(四)各主题村落所在村民宿客房以奖代补资金支出。所引进的工商资本企业投入村落基础设施建设的以奖代补资金(奖补办法另行制定)。(五)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包含对乡镇(街道)、区农办安排的工作经费,用于项目评审、档案资料建设、培训及其它工作经费的支出。第十四条 支付标准和程序(一)中介服务费用:中介服务机构的确定需在国家收费标
10、准6内竞价责优选择。由乡镇、街道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和申请,经区民宿办和财政局审核后联合发文,根据合同约定,将项目设计、招标代理、监理等费用一次性拨付至业主单位,业主单位按照合同拨付到相关单位。(二)项目工程费用:区民宿办、区财政局依照业主单位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和以奖代补资金。合同签订后预拨招标控制价的 30%项目启动资金给业主单位;项目完工后付招标控制价的 70%项目资金给业主单位;审计后按项目审计审定价拨付项目资金,各业主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完成工程量分批支付给施工单位(质保金由乡镇街道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扣除)。(三)民宿经营户星级评定、客房以奖代补资金:按照莲都区2015 年民宿经济发展实施意
11、见(莲政发 201512 号)及莲都区民宿经济发展服务指南(试行)(莲政发 20151 号)文件执行。第十五条 资金监督管理(一)主题村落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严禁用于各类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等与建设内容无关的支出。(三)主题村落项目资金使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和检查。任何单位不得虚报、套取、截留和挪用项目专项资金,如有违法违纪,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7(四)采用公开招投标、直接发包或简
12、易发包方式建设的项目,报区审计局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审计结果作为项目资金结算依据。以奖代补项目由业主单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价款审核,审核结果作为以奖代补依据。第四章 附 则第十六条 若遇上级相关规定调整的,本办法将作相应调整。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月 日起执行。附件:1.莲都区主题村落基础设施项目申报表2.莲都区主题村落“6+X 专家组” 名单3.莲都区主题村落基础设施项目审定表4.莲 都 区 主 题 村 路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上 报 表5.莲 都 区 主 题 村 落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中 介 服 务 费 拨 付 申 请 单6.莲 都 区 主 题
13、 村 落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资 金 拨 付 申 请 单7.莲都 区 主 题 村 落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交 工 验 收 表8.莲都 区 主 题 村 落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表8附件 1莲都区主题村落基础设施项目申报表村名 自然村数户籍户数 户籍人口基础设施建设片区已发展民宿户数区联系领导 已建设床位村负责干部 联系电话项目建设联系人 联系电话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 (万元) 完成时间 备注合 计乡镇街道申报意见(盖章): 区民宿办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9附件 2莲都区主 题村落“6+X 专家组”名单6 部门专家组成员:区
14、发改局、区旅委、区建设分局、区农办、区财政局、区文广新体局分管领导相关业界专家组成的 X 人员名单:任 平 惠明集团董事长潘 陶 上海乡愁创客培训学堂设计总监戴建军 杭州龙井草堂总经理,躬耕书院主人余学兵 浙 江 联 众 休 闲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及 创 始 人黄 严 浙江隐居集团董事长武晓芳 大港头镇利山村云上伊人民宿主人夏小楼 大港头镇坪地半岛小楼民宿主人赵治中 丽水学院教授、民俗文化研究、陶研专家马丽华 丽 水 市 农 家 乐 协 会 秘 书 长 、市 农 办 副 调 研 员 ;农 家 乐 专 家陈志伟 丽水市农家乐协会副会长、市旅游局副调研员;乡村
15、旅游蔡敏华 丽 水 职业 技 术 教育学院 继续 教育分院副院 长 、教授陈洪大 丽水书画院、丽水书法家协会秘书长胡伟飞 丽 水 学 院 教 授 、浙 西 南 古 村 落 建 筑 风 格 与 文 化 、市 美 协林 巍 丽水市文广出版局文物处处长潘正亮 莲 都 区 教 师 进 修 学 校 校 长 、万 象 书 院 院 长 、国 学 专 家10吴克裘 乡土文化、诗词楹联专家吴品禾 丽水摄影家协会主席、摄影家吴 宾 丽水市美术家协会秘书长胡立新 浙江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网策划设计巴 芳 浙江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网经济师 备注:业界专家除上述人员之外,可由区民宿办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邀请其它社会专家充实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