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辽宁省 201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服务平台: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2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部分 技术标评审体系表第四部分 药品购销合同(总合同)样本3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总体要求1.本次招标活动严格按照辽宁省 2011 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的相关规定进行。 实施方案对本次招标活动的基本原则、实施范围、采购目录及分类、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限价及基准价制定原则、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规则、招标品种样品备案程序等进行了规定。在参加投标前,
2、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实施方案 。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所有药品品种的中标资格,并在处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提供的所有材料中标注有效期截止时间的均必须是 2011 年 6 月 17 日之后,否则为无效材料。3.整个招标活动将持续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请投标人密切关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发布的有关公告、通知和公示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得到相关信息及超过相关的规定时限,后果自负。4.药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 中的品种必须加入中国电子监管网,具备电子监管码标识;辽宁省纳入
3、国家基本药物管理的补充药品目录中的品种电子监管码不作统一要求。5.通用名和剂型相同的中成药,规格相近且日服量相同的允许填报。规格相近是指与“目录”中规格所示重量相差 10%以内。二、工作安排1时间安排4本次招标活动从 2011 年 6 月 17 日开始实施,请投标人严格遵守各阶段规定的时间期限,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招标活动时间安排阶 段 时 间 安 排发放用户名和密码 2011 年 6 月 17 日2011 年 6 月 23 日投标人网上填报信息 2011 年 6 月 17 日2011 年 6 月 29 日接收技术标投标资料 2011 年 6 月 29 日2011 年 7 月
4、 11 日审核技术标投标资料审核结果、竞价分组公示、限价公示、处理公示期申诉问题接收商务标投标资料正式公布技术标资料审核结果投标人确认技术标审核结果网上模拟报价、解密,熟悉报价程序网上正式报价组织专家对技术标评审技术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处理公示期申诉问题对网上报价进行解密公布报价结果组织专家议价评审对拟中标品种进行价格整理拟中标药品公示、处理公示期申诉问题公布中标结果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委托配送企业签订药品采购合同药品正式挂网采购将在“辽宁省 药品集中采 购网” 上另行通知2工作流程本次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共分以下几个阶段:投标人报名、发放用户名及操作密码、投标人网上填报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报
5、价、评审、5公布结果等。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业务流程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及采购目录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药品生产企业报送资料药品生产企业资料审核产生合格生产企业名单各 市 卫 生 局 选 择 药 品 经 营 企 业排 序产生进入商务标评审名单产生竞价中标名单物价部门审核生 产 企 业 选 择 经 营 企 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中标目录医 疗 机 构 选 择 经 营 企 业企业与采购中心签订合同网上采购中标药品公布中标目录与 基 准 价比 较计算技术标得分专家评审技术标得分2个品规以上1个品规汇总技术标得分产生议价中标名单报价解密议价接受专 家
6、建议价淘汰不接受 专 家建议价不高于高于 基 准 价议价基准价不接受 专 家建议价接受专家建议价公布限价及区域划分药品报价医疗机构与采购中心签订授权书7三、网上填报信息和投标文件的编制(一)领取用户名1.在参加辽宁省 2009 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领取用户名的投标人可以继续使用该用户名,不必再新领。2.未领取过用户名的投标人请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具体方式和要求见 “辽 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 ”2011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辽宁省 2011 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企业报名须知。(二)网上填报信息1.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应尽快登录“辽 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 ,并
7、按照网上要求填报所有信息。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和上报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对于网上申报信息中有关有效期的项目,如无有效期或有效期不确定请填写“2099-01-01”)。提醒投标人注意:网上填报信息提交后,将不能再次修改及添加任何信息,请投标人将所有拟投药品全部填报并审核无误后,再予以提交。2.投标人必须将拟参加投标并符合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所有品种、规格、包装的药品在网上全部填报,同时,必须将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在纸质技术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没有提供的,不能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编制纸质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技术标投标文件的内
8、容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 “投 标文件格式” 中要求从“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打印上报的材料,一定要通过网上直接打印完成(软件设计了打印功能,可以一次性将所有需要打印的文件全部打印出来)。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8晰,特别是关于年检、范围、时间等信息一定要清晰,辨别不清视为无效。部分企业有关证件如正在审批过程中,必须出具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2.所有技术标投标文件的内容均采用 A4 规格的纸张,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中 规定的顺序进行装 订。其中:企业基本信息材料(或代理商基本信息材料)单独装订一册, 企业产品信息材料按不同品种、规格、包装分别装订成册
9、,所有投标文件均必须是左侧装订。3.每册技术标投标文件除封面外,每个页面都要用不褪色墨水笔在右上角按顺序编排页码。4.招标文件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必须加盖公章,需“签名或印章”的材料必须签名或加盖印章。生产企业参加投标的,提供的每份文件和复印件均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参加投标的,所提供的每份文件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商业公司公章,提供的有关生产企业信息的每份文件和复印件还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进口产品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提供的每份文件和复印件均需加盖代理商公章。(四)投标文件的包装1.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按顺序装入包装盒(最好是档案盒,如果文件较多,可以
10、使用多个包装盒)内进行递交。包装盒封面必须用碳素笔标注以下信息: (1)投标人网上登录用户名(2)投标人名称(3)技术标投标文件总盒数 在总盒数中的排序数(如总共 3 盒资料,本盒为第 2 盒,则标注为:32)(4)本盒中的文件册数(按照独立装订册计算)92.商务标纸质报价文件需按照“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填报,每页加盖公章并密封。密封文件封面必须用碳素笔标注以下信息:(1)投标人网上登录用户名(2)投标人名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授权代表(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应标明企业用户名、被授权人的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技术
11、标递交时间:2011 年 6 月 29 日7 月 11 日,商务标递交时间将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 另行通知)。五、投标文件修改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需要对网上填报的技术标信息进行修改,必须由投标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修改申请报告(写明修改原因,修改内容等,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商务标可撤回不能修改。六、制定限价和基准价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行制定。七、确认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确认药品资格审核信息。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具体确认时间将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公告。八、报价1报价分为商务标
12、报价和电子报价,商务标报价是电子报价的纸质备用报价,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递交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旦电子报价解密失败,可递交纸质解密商务标报价申请,提出的纸10质解密申请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效。电子报价解密成功的以电子报价为准;电子报价解密失败并提出申请解密商务标报价的以商务标报价为准;电子报价解密失败,且未提交商务标或者未申请解密商务标的,视为放弃。2.报价按最小制剂单位进行报价,计算包装中标价时按有关差比价规则进行计算。3.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伴随服务必须提供,药品报价应包含伴随服务费用。伴随服务包括:(1)产品的现场搬运或入
13、库;(2)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及时更换;(4)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产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5)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5.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即 0.0001),如超过小数点后 4 位,则四舍五入。6.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质量类型下不同剂型、规格、包装药品投标报价,应符合合理的差比价关系。7.同生产企业的同种药品(指通用名、剂型、规格完全相同),不同包装时,只选择最小包装报价。8.带有附加装置的药品报价,为不含附加装置的价格。9.普通大输液实行系列申报的以其中 250ml 容量产品进行报价。10.报价时一律以实际剂型价格进行报价(例如:剂型是溶媒结晶的注射剂在报价时应报溶媒结晶的价格) 。11.如果企业准备递交商务标,应认真填写“投标药品商务标报价表(附件 5) ”并按照“投标文件包装”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