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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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达州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领导小组办公室达污防 “三大战役”办20167 号达州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总体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领导小组办公室达州市环境保护局(代章)2016 年 11 月 24 日 文件2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总体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总体方

2、案 。一、形势分析2014、2015 年,我市 PM10同比 2013 年不降反升,且连续两年未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随着冬季不利气象条件的日益临近,我市完成 2016 年全年目标任务(87.5微克/ 立方米)的形势十分严峻。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整治措施,继续全力打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改变被动局面,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二、环境空气质量工作目标1攻坚目标:全力以赴管控今冬明春扬尘污染,确保达州市 2016 年可吸入颗粒物(PM 10)年均浓度87.5 微克/立方米。2攻坚方向:严控市区重污染天气出现,为明年污染物管控目标的实现打下坚

3、实基础。3攻坚时间:2016 年 11 月 2017 年 3 月。4攻坚范围:继续实行区域控制。3一类重点控制区:达州市通川区东城办事处、西城办事处、朝阳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达川区三里坪办事处、翠屏办事处、复兴镇、罗江镇、北外镇、斌郎乡。二类重点控制区:通川区双龙镇、东岳乡、魏家镇、盘石乡;达川区河市镇、金垭镇,经开区幺塘乡。一般控制区:对达州市城区空气质量有影响的其他乡(镇) 。5重点攻坚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 10) 、细颗粒物(PM 2.5) 。6重点攻坚污染源:长期性污染源:建筑及施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城市街道扬尘、城市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工业企业、加油(

4、库)站、燃煤锅炉等。季节性或不确定性污染源:露天垃圾和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腌腊制品熏制等。7攻坚要求:落实污染源管理责任主体,实现精细化、网格化管理,从源头控制每一种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来源。三、控制措施和责任分工(一)大力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综合管理1管控住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立即严格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一、二类重点控制区内建筑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扬尘控制措施,未达到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实行停工整顿;全市建筑垃圾(弃土)运输车辆必须车箱密闭(或覆盖) ,驶出工地时必须4喷淋冲洗;严禁超限运输,未达到要求的严禁运输,不得将扬尘带出工地。房屋拆迁及建设、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

5、到“六个 100%”。即:施工现场 100%围挡,工地裸土 100%覆盖,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 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 100%冲净车轮且车身密闭无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 100%绿化。对塔沱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和建设扬尘、南外三里坪人文生态园区建设工地、北外张家坝、西外莲花湖等重点建筑工地,实施重点监控。对一般控制区内的污染防治设施未达到环保要求的商砼站一律停产检修。适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一、二类重点控制区范围内在建建筑工地名单和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重度污染天气时,一类重点控制区全面停止和建筑工地混凝土振捣及搅拌、结构浇筑、土石方、拆除、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

6、作业。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2管控住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市城区道路及路面破损造成的扬尘。严格控制路面尘土负荷,大幅降低道路扬尘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严格监管一、二类重点控制区内的道路土石方挖掘、拆除工程、渣土清运以及其他扬尘污染,及时修复道路、边坡破损。5施工场地严格落实洒水、覆盖、围挡、封道等扬尘控制措施,必要时减少作业时间或全面停止施工。环卫作业单位要采取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等低尘作业方式,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对一类控制区主要干道、次要干道、重要支路,特别是朝阳路、通川路、文华街、翠屏路、荷叶街、二马路、西河路、通达路、西环路、华蜀路、金龙大道、

7、凤凰大道、金兰路等主要路段实行每天 2 次以上的 “吸、扫、冲、收”作业;对建筑垃圾全面实行密闭运输,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依法严格查处。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控制城郊结合部道路扬尘。对达州城区进出口 10 公里范围内的道路及与主干道连接的支路、岔道的养护保洁,减少城乡结合部路面扬尘。养护保洁路段包括:西河路、塔石路、国道 542 线“罗浮阳光”至铁山隧道、国道 210 线魏复路、国道 542 线达开路等。清除路边陈积淤泥,清理公路沿线边沟、护坡、桥涵垃圾,清洗绿篱绿带及行道树积尘,及时修复路面和附属设施,保

8、持城区主要出入口道路 10 公里范围内干净整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3管控住脏车入城和城市周边露天堆场扬尘污染。落实各进出城市道路口检查站人员,凡车身车轮、底盘不洁的车辆禁止入城,必须强制对脏车进行清洗后方能入城;加6大对建筑施工运输车辆、运煤车辆和其他粉尘物料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密闭(覆盖)的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一、二类重点控制区内的大型煤堆、料堆实行封闭存储或落实建设防风抑尘设施。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4控制住餐饮油烟及露天焚烧垃圾污染。一类重点控制区以内的经营性餐饮服

9、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强化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稳定运行。严厉打击露天烧烤违法行为。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和日常监管,严格执法,禁止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垃圾违规露天焚烧现象发生,重点巡查城中村、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部位。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5 管控住秸秆焚烧污染。组织市、县、乡、村、组五级联动,每日开展秸秆禁烧巡查,严禁冬季农作物秸秆焚烧,确保不出现着火点。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秸秆资源化回收利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76严控腌

10、腊制品熏制时令性污染。确定腌腊制品熏制点。2016 年 11 月底前,确定完成腌腊制品熏制点,继续由政府出资建设,交由当地社区进行日常管理。提前多渠道向市民做好宣传,要求市民采取无烟熏制设备进行熏制,确保城区 5个空气自动站点周围 2 公里范围内严禁出现腌腊制品熏制现象。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主城区内严禁熏制腊肉。2016 年 11 月底前,市城管局要将腌腊制品熏制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组(社区) ;并组织抽调人员成立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制止市民在人口密集区、沿河区域随意搭建熏制点,对不按规定在小区楼顶、背街小巷

11、、路边、山脚等隐蔽地点熏制腊肉的,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罚一起。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从源头控制柏树丫砍伐和买卖行为。从 2016 年 11 月底开始,市林业局派出巡逻组,加强城市周边山林巡查频次,坚决制止砍伐柏树行为;市公安局在入城道路设立检查点,加大车辆管控力度,禁止运输柏树丫的各类车辆入城;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管理,在市中心城区内禁止买卖柏树丫。8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园林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做好市民腌腊制品熏制服务工作。从 2016 年 12 月开始,开通公交运输服务专线,为需要

12、熏制腊肉的市民提供运输服务,每天在固定地点接送市民到政府指定的熏制点进行腊肉熏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7控制烟花爆竹燃放污染。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公告,合理确定烟花爆竹燃放点和燃放时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辖区派出所要与社区联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在允许燃放地点和时段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数量,缩短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一类重点控制区内禁止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8强化空气监测自动站周边环境监管。市区两级环保部

13、门负责对我市中心城区 5 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的日常维护及站点周边 100 米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进行巡查。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环保局和经开区环保分局。99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由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对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域实施严格管理,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2014 第 6 号)要求,在达州市建成区(北至罗江镇达州监狱围墙外、南至河市机场南端、东至达渝高速、西至环城路和襄渝铁路线)禁燃区范围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及各种可燃废物;禁止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

14、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禁止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在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立即拆除或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要对市中心城区 5 个空气监测自动站 100 米外周边环境进行重点巡查,纳入所在地社区的日常管理范畴。对违反规定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由市(区)城管、经信、环保、农业、食药、工商、质监等部门督促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依法查处。牵头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二)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10坚决完成老旧车、

15、“黄标车” 淘汰任务。10严格落实新注册和转入机动车环保准入标准,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速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进程,确保 2016 年 12 月底前全面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 淘汰任务。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11及时开展在用车尾气检测工作。建设完成全市机动车环保排污监控平台,整合机动车安全检测监控体系建设力量,对全市已建成并取得资质的 7 家社会化环保检测机构进行远程监控并审核在用车辆的尾气检测报告。由市财政局每年拨付专项资金保障环保排污监控平台的运行管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12严格管控不达标及“冒黑烟” 车辆。对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一律不予核发车辆安全检测合格标,禁止上路行驶。鼓励群众采取“随手拍”等形式监督举报“ 冒黑烟” 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并实行有奖举报。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13做好冬季重污染天气的交通道路管控。过境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绕行过境,禁止驶入一类重点控制区域;重污染天气时,发布车辆禁行、限行公告,除公交、救护、消防、环卫、执法等工作保障车辆外,在一类重点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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