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外区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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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道外区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一、工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 项)事项清单:单用途预付卡二、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1 项)(一)单位名称:道外区水政监察大队(5 项)事项清单:1、对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在禁采期内采砂;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作业方式采砂的行为;2、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活动、对擅自修建各种水工程的检查的行为;3、对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行为;4、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

2、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行为;5、对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或者指令的行为。(二)单位名称:道外区江河堤管理总站(3 项)事项清单:1、对在内河管理范围内未将施工方案报送备案;擅自利用内河堤顶或者堤地临时通行车辆,擅自2占用内河水域或者占用、挖掘内河管理范围内的土地的行为;2、对在内河管理范围内进行爆破;在内河管理范围内筑坝养鱼、挖建鱼池或者擅自截流、取水的行为;3、对向内河管理范围内倾倒残土、垃圾、冰雪等废弃物;损坏内河管理范围内的设施的行为。(三)单位名称:道外堤防站(4 项)事项清单:1、对河道管理范围内

3、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活动、对擅自修建各种水工程的检查的行为。2、对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行为;3、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行为;4、对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或者指令的行为。(四)单位名称:新仁灌溉站(3 项)事项清单:1、对经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但未按照规定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补偿的行为。2、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

4、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的行为。3、对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农田水利工程不符合农田水利规划的或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农业3灌溉水源、灌排工程予以行政强制。(五)单位名称:阿什河管理处(5 项)事项清单:1、对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砂;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作业方式采砂的行为;2、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活动、对擅自修建各种水工程的检查的行为;3、对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行为;4、

5、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行为;5、对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或者指令的行为。(六)单位名称:松花江农村堤防站(4 项)事项清单:1、对破坏、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水源和抗旱设施的行为;2、对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行为。3、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4流失的行为;

6、4、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行为;(七)单位名称:防汛办(1 项)事项清单:1、对防汛抗旱工作的行政监督检查(八)单位名称:水利工程科(6 项)事项清单:1、对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行为。2、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3、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行为;4、对水土保持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5、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

7、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行为逾期拒不清理的将予以行政强制。6、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逾期不进行治理将予以行政强制。三、文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项清单: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经营非网络游戏、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处罚。2、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5处罚。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禁止内容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处罚。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计算机违规接入互联网;未建立场内

8、巡查制度,或者未予制止违法行为并举报;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 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处罚。5、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6 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处罚。7、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处罚。 8、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处罚

9、。 9、歌舞娱乐场所播放、表演的节目含有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将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连接至境外曲库; 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等行为的处罚。 10、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未实行游戏、游艺分6区经营,并有明显的分区标志;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11、娱乐场所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处罚。12、娱乐场所对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依法报告的处罚。13、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

10、标志,标志应当注明“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处罚。14、娱乐场所未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的处罚。 15、对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的处罚。16、对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的处罚。17、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发现所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禁止内容的,未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并抄送文化部的处罚。1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备案。19、

11、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违反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场所未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在醒目位置未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禁止吸烟场所内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对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吸烟的,未劝其停止吸烟;对不听劝阻的,未7要求其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未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的处罚。四、卫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0 项)1、抽查事项:学校卫生监督2、抽查事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3、抽查事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4、抽查事项:职业病诊断机构日常监督5、抽查事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日常监督6、抽查事项:放射卫生机构日常监督7、抽查事项:

1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8、抽查事项:医疗卫生机构事项监管 9、抽查事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事项监管10、抽查事项:传 染 病 卫 生 监 督五、人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9 项)1、抽查事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抽查事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抽查事项: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抽查事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抽查事项: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8的情况6、抽查事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抽查事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抽查事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

13、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9、抽查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六、发改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 项)1、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2、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3、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的处罚七、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 项)1、事项名称:民办学校监督检查2、事项名称:幼儿园监督检查八、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名称(31 项)1、对企业登记、年度报告等行为的行政监督检查2、对监管中发现或者根据举报

14、发现企业公示信息可能9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的行政监督检查3、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的行政监督检查4、对本辖区实施广告监测的行政监督检查5、商品条码的行政监督检查6、对标准实施的行政监督检查7、对所辖区域内耗能企业能效标识使用情况进行的行政监督检查8、认证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9、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行政监督检查10、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的行政监督检查11、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12、对产品质量的行政监督检查13、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行政监督检查14、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以及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的相关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

15、15、对企业实施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行政监督检查16、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行政监督检查17、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行政监督检查18、依法对活动价格进行的行政监督检查19、食品抽样检验的行政监督检查1020、化妆品监督抽检及发布质量公告的行政监督检查2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考核检查的行政监督检查22、食品安全的行政监督检查23、药物临床试验的行政监督检查24、对审查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25、药品监督抽验及发布质量公告的行政监督检查26、权限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检查的行政监督检查27、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实施监督检查28、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行政监督检查29、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及发布质量公告的行政监督检查30、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的行政监督检查31、医疗器械的注册、备案、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九、靖宇地区管理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31 项)1、对在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屋顶、阳台外或者窗外吊挂、摆放影响观瞻的物品;擅自对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进行门窗改建、外部装修、搭建或者封闭阳台的;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广场周边摆摊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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