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二一六年五月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生态水系引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驻政采招【2016】106 号 第 1 页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生态水系引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受驻马店市城市生态引水入市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就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生态水系引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 欢迎符合本次竞 争性谈判信息公告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现
2、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驻政采招【2016】106号(2)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生态水系引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3)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A 标段为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B 标段为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C 标段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4)工期:三个标段均为7日历日。(5)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工程概况及采购内容”2.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能
3、力完成并愿意承揽本次采购项目。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驻政采招【2016】106 号 第 2 页 (3)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需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水资源论证报告需具有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需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格。(4)近三年(2013 年 5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两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要求一个供应商只能中一个标段。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6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
4、00,节假日除外)(2)谈判文件领取地点: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驻市文明路北段1388号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104室 联系电话:2609263 联系人:肖女士4. 谈判保证金及控制价本项目每个标段谈判保证金均为人民币 5000 元。控制价:A 标段 250000.00 元;B 标段 200000.00 元;C 标段 200000.00 元;5.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3:3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响应 性文件递送至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105室(开标一厅),之后送达的响应
5、性文件恕不接受。6. 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向代理机构交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自带 U 盘 拷取谈判性文件。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7. 现场勘察:自行勘察。采购人:驻马店市城市生态引水入市工程建设管理局联 系 人:李春鹏 电 话:13683967857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驻政采招【2016】106 号 第 3 页 8.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信息联系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 104 室 电话:2609263联系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6、心 1 楼)9.监督单位: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62610822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二一六年五月六日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驻政采招【2016】106 号 第 4 页 第一部分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本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修改、补充和摘要,其内容与供应商须知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 为准。序号 内 容1采购编号:驻政采招【2016】106号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生态水系引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要求工期: 三个标段均为7天(日历日) 要求质量标准:1、满足规范编制要求。2、
7、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后需河南省水利厅进行评审、批复。3、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編制后需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批复。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工程概况及采购内容” 2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性文件应编有目录和页码。除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编制页码,如有资质证 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退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必 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以保 证采购小组谈判和响应性文件存档需要。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谈判有效期: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日起60日历日内,如遇特殊情况,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报市采购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谈判有效期。5谈判保证金:每个标段均为人民
8、币 5000 元整。交付方式及其他:详见“ 供 应商须知” 第10条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驻政采招【2016】106 号 第 5 页 6谈判报价:供应商可就“工程概况及采购内容” 中的内容作唯一完整的谈判报价。此报价含完成项目,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全部相关费用。7 报告编制费结算:按照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包干结算,在工作内容无增减变化的前提下不做调整8 响应性文件正本份数为 1 份、副本份数为 2 份。9响应性文件递交至: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105开标一厅10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参加
9、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携带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3:3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响 应性文件递送至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105室(开标一厅),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驻政采招【2016】106 号 第 6 页 参 加 谈 判 供 应 商 须 知第一章 总 则本政府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来择优选定供应商。1. 项目基本情况1.1 采购编号:驻政采招【2016】106 号1.2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生态水系引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1
10、.3 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工程概况及采购内容”1.4 采购控制价:A 标段 250000.00 元;B 标段 200000.00 元;C 标段 200000.00 元;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6 采购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2. 参加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2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能力完成并愿意承揽本次采购项目。2.3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需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水资源论证报告需具有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
11、上资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需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格。2.4 近三年(2013 年 5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两份。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要求一个供应商只能中一个标段。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驻政采招【2016】106 号 第 7 页 3. 谈判委托和谈判费用3.1 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则须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三部分响应性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2 参加 谈 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文件4. 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4.1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竞争性谈判采购信息公告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二部分 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第三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第四部分 工程概况及采购内容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响应性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规定, 该谈判报价可能被拒绝。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与澄清5.1 采购人需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的,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性文件
13、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在政府采购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该 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驻政采招【2016】106 号 第 8 页 5.2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政府采购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 购买谈判文件并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视为完全认同谈判文件,不得在谈判开始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第三章 响应性文件的编制6. 谈判的语言及计量单位6.1 参加谈判供应商提交
14、的响应性文件(包括资质证明文件)以及参加谈判供应商与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参加谈判供应商可以报送使用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文,在有差异或矛盾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否则将视同未提供该资料。6.2 除技 术 性能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性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3 谈判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截止至元位。7. 响应性文件的编制要求及构成7.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对竞争性谈判
15、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 ,其响应性文件可能被拒绝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规定处以相应的处罚。7.2 特别说明: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未给出或未提供格式,则可由参加谈判供应商自行设计响应性文件的格式。7.3 参加谈判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性文件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商务部分(如谈判函、谈判报价一览表等)(2)技术部分(3)其他部分7.4 开标前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不再另行安排资质预审,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资质审核由采购小组负责,上述报价与证明文件(特别是本须知第 17.3 条规定的初审内容中的证明文件)必须与响应性文件同时提供,若参加谈判供 应商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其风险
16、由参加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驻政采招【2016】106 号 第 9 页 7.5 上述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参加谈判供应商的公章,并注明“ 只限本次谈判使用,再次复印无效”等类似字样。8. 谈判报价8.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内容和现场踏勘(如果需要)报价。8.2 谈判报价中应包含所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应由参加谈判供应商支付的税金、管理费等有关费用。8.3 报价中如有优惠条件及其他条件,需在报价中说明。但不做为谈判的依据。8.4 谈 判报 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如果谈判报价表的内容与谈判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报价表为准。如果大写金额与
17、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以文字表示的金 额与用数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 。8.5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谈判报价,参加谈判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谈判报价对参加谈判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参加谈判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谈判将被拒绝。9. 谈判的有效期9.1 响应性文件在谈判截止时间到达后 60 日内有效。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谈判,将被拒绝。10. 谈判保证金10.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保证金每个标段为人民币 5000 元整。10.2 谈判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方式: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如到账后,我中心凭财政局提供的到账单开收
18、据,供 应商持到帐凭证复印件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13 室综合部开收据。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持中心收据和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13 室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谈判保证金退还到供应商基本账户。10.3、保证金接受账户户名: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10.4、保证金接受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10.5 保证金接受账户:501011904824012999023 行号: 313511001019 单位编码:01800110.6 递交响应性文件时,参加谈判供应商须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驻马店市政府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