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年产 6 万吨环保节能玻璃瓶罐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 济宁市兖州区国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 5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 写。 4、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
2、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批复。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6 万吨环保节能玻璃瓶罐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济宁市兖州区国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许永岭 联系人 胡抿龙 通讯地址 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 工业园 联系电话 1596476608
3、8 传真 邮政编码 272100 建设地点 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 工业园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55 玻璃包装容器制 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7604.5 绿化面积 (平方米) 9092总投资 (万元) 21800 环保 投资 (万元) 40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8% 评价经费 (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 2018 年 10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济宁市兖州区三英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济宁市兖州区谷村镇红庙村,公司现有3 万 t/a 日用玻璃瓶生产线一条,但该项目距离城区较近,为响应环保政策的要求,济宁市兖州区三英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决定
4、迁厂至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 工业园 ,并改名为济宁市兖州区国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且新上 年产 6万 吨环保节能玻璃瓶罐 建设项目,项目更名证明见附件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玻璃制品 项目 需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济宁市兖州区国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公司技术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
5、、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 工业园 ,项目购买济宁市兖州区瑞泽商贸有限公司土地进行 生产。该地交通畅通,水、电等辅助生产设施配套齐全,条件良好。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 2 3、 项目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生产规模达到年产 6 万吨玻璃 瓶罐 , 属于 鼓励类:十九、轻工 25、废(碎) 玻璃回收再利用 26、轻量化玻璃瓶罐(轻量化度 L1.0 的一次性使用小口径玻璃瓶)工艺技术和关键装备的开发与生产。因此,本项目属国家鼓励类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2)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 工业园 ,项目购买济宁市
6、兖州区瑞泽商贸有限公司土地进行生产,项目 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的通知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符合小孟镇整体建设规划要求。 ( 3) 环保政策符合性 与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 2013年 31 号公告)的符合性 表 1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 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二、源头和过程控制 (十)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 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 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7、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 2、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 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 VOCs 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 本项目玻璃瓶脱模过程产生的 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 收集后进入玻璃熔化炉燃烧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存在露天作业排放的问题。 符合 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 (十五)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 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
8、化后达标排放 ; 本项目玻璃瓶脱模过程工序产生的废气浓度较低, 经集气罩 收集后进入玻璃熔化炉燃烧处理。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总体符合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 2013 年 31 号公告)的各项要求。 3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 2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 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 1 京津 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9、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 “2+26”城市)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属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内。 符合 2 10 月底前完成违法 “小散乱污 ”企业取缔工作。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 “小散乱污 ”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 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 “小散乱污 ”企业整改到位。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 符合 3 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 “2+26”城市要率先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
10、点行业治污升级改造, 6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10 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各地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标准实施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率先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加 强低效大气治污设施和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 本项目应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开展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严禁违法排污行为。 符合 4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 VOCS)综合治理。各地根据本地污染特征,因地制宜开展重点
11、行业 VOCs 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石油化工,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 VOCs治理, 10 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 含 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 LDAR),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排放,优先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浮顶罐,有机液体装卸采取全密闭、下部装载、液下装载等方式,并实施高效油气回收措施(不含柴油),配备具有油气回收接口的车船;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采取密闭措施,安装高效集气装置;加强有组织废气治理,配套安装焚烧等高效治理设施;非
12、正常工况排放的有机废气应送火炬系统处理。 本项目脱模过程产生的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玻璃熔化炉燃烧处理。 符合 4 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 2016162号)符合性 表 3 本项目与 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 符合性 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三) 有机化工 行业 提高有机废气综合治理水平。对反应、蒸馏、抽真空、固液分离、干燥、投料、取样、物料中转等全过程应配备废气收集和净化系统。收集的废气宜预处理与末端治理结合,并选择成熟技术及其组合工艺分类、分质处理。单一组分的高浓度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附回收等技术对废气中的 VOCs 进行回收利用。对
13、难以回收利用的应采用催 化燃烧、热力焚烧以及其他适用的新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易产生恶臭影响的污水处理单元应进行密闭,收集的废气应采用化学吸收、生物过滤、焚烧及其它适用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脱模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经集气罩 收集后进入玻璃熔化炉燃烧处理, 不存在露天作业排放的问题。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2016162 号)的各项要求。 与山东省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 2017 331号)的符合性见下表。 表 1 项目与山东省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 2017331 号)符合性 序号
14、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1.全面实施石化行业达标排放。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等行业应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全面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行业 符合 2 加快推进化工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品、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化学助剂(塑料助剂和橡胶助剂)、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VOCs 治理力度。推广使用低( 无)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农药行业要加快替代轻芳烃等溶剂,大力推广水基化类制剂;制药行业鼓励使用低(无) VOCs 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溶剂;橡胶制品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偶
15、联剂、粘合剂等产品,推广使用石蜡油等全面替代普通芳烃油、煤本项目脱模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 收集后进入玻璃熔化炉燃烧处理后 达标排放 。 符合 5 焦油等助剂。优化生产工艺方案。农药行业加快水相法合成、生物酶法拆分等技术开发推广;制药行业加快生物酶合成法等技术开发推广;橡胶制品行业推广采用串联法混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 3 加大工业 涂装 VOCs 治理力度。全面推进集装箱、汽车、木质家具、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等制造行业工业涂装 VOCs 排放控制,在重点地区还应加强其他交通设备、电子、家用电器制造等行业工业涂装 VOCs 排放控制。 本项目脱模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 收集后进
16、入玻璃熔化炉燃烧处理后 达标排放 。 符合 4 深入推进包装印刷行业 VOCs 综合治理。推广使用低(无) VOCs 含量的绿色原辅材料和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优化烘干技术,配套建设末端治理措施,实现包装印刷行业 VOCs全过程控制。 本项目脱模过程产生的有机 废气经集气罩 收集后进入玻璃熔化炉燃烧处理后 达标排放 。无组织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后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山东省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 2017 331 号)的各项要求。 与环保部环环评 2016150 号文符合性 本项目与环保部环环评 2016150 号文相关
17、要求符合情况见表 5。 表 5 本项目与环保部环环评 2016150 号符合情况 分类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强化 “三线一单 ”约束作用 (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 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8、、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内,见附图。 符合 (二)环境 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结合自身项目特点,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符合 (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
19、、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 突破的 “天花本项目采用行业先进的生产设备,整个生产 符合 6 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过程机械自动化程度高,大大降低了成本,节约资源。注重固体废物及生产废水的回收循环利用,真正做到了清洁生产。 (四)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 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
20、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从布局选址,固体废物利用及资源能耗方面均符合国家产业等政策的要求。 符合 建立 “三挂钩 ”机制 (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 “三线一单 ”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 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 本项目环评对验收及监管计划进行了讨论及论述。 符合 (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
21、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 “以新带老 ”措施 通过分析,本项目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环境 造成明显影响,并对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 符合 (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
22、。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 本项目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可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符合 由上 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环保部环环评 2016150 号文的要求。 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符合性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登记表信息,兖州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泗河兖州段以东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8-B1-02)、兖州区水
23、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8-B1-03)。 本项目距离兖州区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约为 4.2km,符合生态保护要求。具7 体见附图。 与 鲁环发 201277 号文符合性分析 本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 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项目在生产过程、原料和产品储运过程中,环境风险源很小,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 4、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年产 6 万吨环保节能玻璃瓶罐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济宁市兖州区国运玻璃制
24、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 工业园 项目总投资: 21800 万元 劳动定员:项目定员 200 人 生产制度 :年生产 365 天, 3 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 5、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 工业园 ,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及其他辅助建筑。项目购置玻璃熔化炉、行列式制瓶机、退火炉、空压机等设备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建设玻璃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 6 万吨 环保节能 玻璃瓶 罐 的生产规模。 6、 主要建筑工程 主要建筑物见表 6。 表 6 主要建筑物一览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 (m2) 备注 1 生产车间 2300 2 办
25、公楼 500 2F 3 门面房 1300 4 仓库 1 2000 5 仓库 2 400 6 仓库 3 2000 8 7 仓库 4 530 8 其他辅助设施 300 7、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7。 表 7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玻璃熔化炉 套 1 2 行列机 台 5 3 供料机 台 5 4 空气压缩机 台 3 5 风机 台 8 6 退火炉 台 4 气电两用 7 搅拌机 台 2 8 打包机 台 1 9 推瓶机 台 5 10 卷扬机 台 1 11 车间行车 台 1 12 LNG 储备站 座 1 13 余热锅炉 台 1 办公室采暖用 8、 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生产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8。 表 8 项目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用量 1 碎玻璃 t/a 22940 2 石英砂 t/a 23000 3 方解石 t/a 4000 4 长石 t/a 4000 5 纯碱 t/a 5400 6 澄清剂 t/a 70 7 氢氧化铝 t/a 450 8 硝酸钠 t/a 140 9 模具润滑油 t/a 0.3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 (工产业政策 2010第 3 号 )的相关规 定,环评要求:项目玻璃熔制生产线严格控制硫酸盐和硝酸盐原料的使用、禁止使用三氧化二砷、三氧化二锑、含铅、含氟、铬矿渣及其它有害原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