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15万平方米 /年石板材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 汶上县 华隆石材制品厂 (盖章) 编制日期: 2018年 6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
2、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15万平方米 /年石板材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汶上县 华隆石材制品厂 法 定 代表人 周生河 联系人 周中坤 通讯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 苑庄 镇 前苑楼 村 联系电话 13562755564 传真 邮政编码 272513 建设地
3、点 济宁市汶上县 苑庄 镇 前 苑 楼 村 东 288 米 路北 立项审批部门 汶上县 发展 和 改革 局 批准文号 2018-370830-30-03-032795 建设性质 改扩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33建筑用石加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34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 150 其中:环保 投资 (万元 ) 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3%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2014.8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背景 汶上县 华隆石材制品厂 位于 汶上县苑庄镇 前苑楼 村 东 288m路北 。 2008年 9月 16日汶上 县环保局对 汶上县 华隆
4、石材制品厂“ 8 万 m2/a 石 板 材加工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出具了审批意见,审批文号为 汶环登记表 200879号。 由于企业产品产量、投资额、设备总量、占地面积、平面布置等发生变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关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评函 2012 27号), 并结合济发 201633 号关于印发生态济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 年)的通知、济宁市直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和济宁市 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济政字 201715 号)等文件精神,规范石材加工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本项目 需重
5、新编制环评报告表。 本项目于 2014年 8月开始建设, 依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评 2018182 号),“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前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各级环保部门督促 未批先建 建设项目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汶上县环保局督促其依法履行环评手续。 项目建设方随即委托我单位对此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见附件) 二 、项目厂址 及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 汶上县苑庄 镇前苑楼 村 东 288m路 北 。厂址地势平坦,所在区域无名胜古
6、迹、文物和自然保护区,周围无机场、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等,厂址地质结构稳定,不压矿,也没有断层通过,场地平整,工程地质条件良好。场址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 ,环境良好。( 见附图 1:项目 地理位置 图 ) 厂区总平面布置根据工厂性质、规模、生产流程、物流运输、环境保护、防火防爆、安全卫生、施工检修、生产经营等要求,结合场地地形地貌、气象因素、防洪排涝等自然条件及厂外配套设施分布,进行合理布置。 本项目总占地 12340m2,主要建设内容生产 车间 、办公室及公用工程等辅助设施。本厂区按照功能分为生产区、办公区。 厂区南侧为运输道路,大门正对运输道路, 厂区内东 侧为荒料场, 厂区外 西侧 德正
7、石业 。 办公 楼 位于 大门西侧 , 生产 车间 均 位于厂区西部, 。(见附图 2:项目平面布置 示意 图) 表 1-1 建设内容一览表 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主体工程 打磨 车间 建筑面积 520m2,钢构结构,用于 打磨 等 。 大锯车间 建筑面积 280m2,钢构结构,用于 切割下料等。 喷砂车间 建筑面积 200m2,钢构结构,用于 喷砂等。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建筑面积 100m2,砖混结构 , 用于办公 等 。 洗车台 占地 面积 50m2。 石材污水处理池 900m3,用于切割、打磨等工序冷却降尘废水的沉淀分离 ( 三级沉淀) 。 储运工程 石料堆场 占地面积 约 2600
8、m2。 危废间 位于厂区北部, 建筑面积 10m2 3 公用工程 供水 厂区自备水井提供。 供电 设置变压器一台 。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生产车间封闭,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在切割、打磨、喷砂、火烧等产尘工序上方安装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再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内加强通风;石料堆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厂区四周设置 6m 高防尘网;进料、卸料时,进行洒水喷雾抑尘;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清扫与喷洒路面、料堆,洒水抑尘;厂区设置洗车台。 废水处理 冷却降尘废水 经石材污水处理池处理后回用于 生产; 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 后外运 用于农田沤肥
9、 。 噪声处理 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隔声门窗、设备基础加固、安装减振设施,合理布局,厂区进行绿化; 对运输车辆设施进行严格管理。 固废处理 石材下脚料及 石材污水处理池的泥渣 外售,生活垃圾 和 废油布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机油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三 、生产规模及设备 1、建设规模 表 1-2 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石板材 15 万平方米 注:约为 5000立方米。 2、 主要设备 表 1-3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数 量 1 变压器 1 台 2 大型锯石机 4 台 3 红外线切割机 4 台 4 手摇机 1 台 5 叉车 2 台 6 喷砂机 1 台 7 磨
10、光机 2 台 8 单片锯 1 台 四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4 表 1-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类别 名称 年耗 /用量 来源 /备注 1 原辅材料 荒料 6000m3 外购 钢砂 2t 乙炔 0.5 氧气 1.5t 2 能源 消耗 水 15120t 自备水井 电 30 万 kWh 当地供电站 五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 1)给水 本项目用水环节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切割、打磨等工序冷却降尘用水,场地降尘用水 , 洗车台用水 ,用水来自厂区自备水井 。 1)生活用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 20 人, 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9), 项目职工用水按 40L/d
11、计算,生活用水量为 0.8m3/d;折合 240m3/a。 2)切割、打磨等工序冷却降尘用水 切割、打磨等设备工作过程中不添加冷却液,使用水冷却降尘。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切割、打磨时,加工 10000m3 石材需要用水约 3000m3,项目共加工 0.6 万 m3/a 石材,冷却降尘用水量约为 1800m3/a。冷却降尘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 石材污水处理池 沉淀过滤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损耗量约占 20%,则项目新鲜用水补充量约为 1.2m3/d;折合 360m3/a。 本项目 冷却降尘 废水泵入石材污水处理池,加入絮凝剂(酰胺、塔尔油、氢氧化钠)促进废水中的泥渣沉淀,池底的泥渣外售,上层水回用于
12、生产。 3)场地降尘用水 项目场地降尘 1 天 4 次,范围包括生产车间及石料堆放场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 的资料,其面积约为 12000m2,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9),项目场地降尘用水系数取 1L/(m2次 ),降尘 天 数 300 天 /a,则项目场地降尘用水量为 48m3/d;折合 14400m3/a。 5 4)洗车台用水 项目洗车台 1座,车辆清洗用水 2m3/d, 600m3/a。 清洗废水全部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循环水损耗量约占 20%,则项目新鲜用水补充量约为 0.4m3/d;折合 120m3/a。 ( 2) 排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
13、独收集后外排。切割、打磨等工序冷却降尘 废水经石材污水处理池 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洗车台清洗废水经 沉淀池 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 产污系数按 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64m3/d,合 192m3/a。经化粪池 处理 后外运 用于农田沤肥 ,不外排。 2、供电工程 本项目用电由附近现有供电系统就近接入,年用电量 30 万 kWh, 厂 区内设变配电室,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 本项目烧毛用热采用氧气 +乙炔 , 办公室冬季取暖、夏季降温均采用空调供给。 图 1-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 m3/d 六 、 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石
14、材加工项目,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切割、打磨等 用水 50.4 洗车台 用水 1.2 0.4 损耗 0.4 循环使用 2 沉淀池 地面 降尘用水 48 损耗 48 生活用水 0.8 损耗 0.16 0.64 经化粪池 处理 后外运 用于农田沤肥,不外排 石材污水处理池 循环使用 6 损耗 1.2 6 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 1)项目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 汶上县苑庄镇 前苑楼 村 东 288m路北 , 用地为建设用地, 不占用基本农田,选址 符合
15、汶上县苑庄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 相关证明 情况见附件。 ( 2) 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的通知 ”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 3、 环发 201277 号 文符合性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
16、措施等做出评价,本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原料和产品储运等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发 201277 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 4、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 项目所在地属于山东省南水北调一般保护区内。按照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梁济运河控制单元治污方案规划要求,废水排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599-2006)及其修改单中的一般保护区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 后外运 用于 农田沤肥 , 不外排。 因此,项目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 5、与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
17、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项目厂区位置为 35 4445.6“N、 116 3545.6“E, 根据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图集及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 汶上 县),项目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 汶上县生态保护红线区 见附图 4,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7 表( 汶上 县)详见表 1-5。 表 1-5 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 汶上 县) 序号 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 代码 * 行政区域县(区、市 ) 边界描
18、述 面积 km2 I 类红线区 生态功能 类型 备注 边界描 述 面积 km2 1 汶上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JN-B4-03 汶上 县 汶上县北部边界,黄河以南 9.84 汶上县北部边界,黄河以南 5.4 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 森林 图 7-3 包含汶上大汶河省级湿地公园 .该区块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对应SD-08-B4-03区块。 2 汶上莲花湖湿地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JN-B2-01 汶上县 汶上县中部南北向的狭长地带 21.93 汶上县中部南北向的狭长地带 2.06 土壤保持 湿地 图 7-4 为汶上莲花湖省级湿地公园。该区块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对应SD-08
19、-B2-01区块。 3 汶上 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JN-B1-01 汶上县 W5以半径50m划定保护区,其余以水源井外接多边形划定的区域 0.006 W5以半径 50m 划定保护区,其余以水源井外接多边形划定的区域 0.006 水源涵养 湿地 图 7-5 为汶上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该区块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对应SD-08-B1-01区块。 七 、经济效益分析及劳动定员 本项目总投资 150 万元, 年加工 石板材 15 万平方米 。 本项目职工总数为 20 人,年工作 300 天,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该项目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方向,项目技术成熟,产品市场前景广阔。项目回报高、风险小、污染小
20、,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8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汶上县 华隆石材制品厂 位于 汶上县苑庄镇 前苑楼 村 东 500m路 北 。 2008年 9月 16日汶上 县 环境保护局 对 汶上县 华隆石材制品厂“ 8 万 m2/a 石板材加工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出具了审批意见,审批文号为 汶环登记表 200879号。 ( 1) 产品产量发生变化,原工程产量 8 万 m2/a(约 1400m3/a) ,现工程 年产 15 万平方米石板材,约合 5000m3/a; ( 2) 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化 ; ( 3) 生产工艺 进行了改进 ; ( 4) 生产设备量发生变化
21、,原工程生产设备有 锯石机 5 台,切边机 2 台,磨光机 8台,叉车 2 台,铲车 1 台等 ,现工程生产设备见表 1-3; ( 5) 占地面积发生变化,原工程 20000m2,现工程 12340m2; ( 6) 投资总额发生变化,原工程 200万,现工程 150万; ( 7) 厂区平面布置发生变化,见附图 2和附件; 因此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关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评函 2012 27号)需重新编制环评 报告表 。 根据原环评登记表,原有项目污染情况如下: 1、 原有项目锯切、 磨平、切边等 工序均为湿 式 加工工
22、艺, 确保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 2、 原有项目锯切 、磨平、切边等工序 冷却水经 三 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 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定期外运用作农田肥料 ,不外排。 3、生产设备全部放置在室内,采取门窗密闭、加贴吸声材料、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等降噪、减震措施,未经批准禁止在晚间 22:00 至次日 6:00 从事有噪声的生产工序,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 类标准要求。 4、 做好固废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料和沉淀池回收的沉渣回收外售做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