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新编新型水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论文关键词 新编 劳动 定员 标准 论文摘要 劳动定员是企业用人数量和质量的一种标准,合理的定员“标准”可以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该文对现行水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探讨解决进一步完善“标准”的措施和办法,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合理性。 劳动定员是企业在用人方面的一种标准。它是企业在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规定的各类人员配备的质量要求和数量界线,是企业组织生产、配置人力资源的依据。科学合理的劳动定员可以降低发电企业不安全因素发生的概率,有利于改善企业劳动组织,有利于减轻上岗人员劳动强度,
2、有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笔者所在集团公司为了改进现有人力资源现状,提高管理水平和人员效率,制定了统一规范、科学合理、符合该集团实际的劳动定员标准 。 新编“标准”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 2000 年颁发的水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 (以下简称原标准)的基础上,吸收了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国内水电厂的改革成果,结合近几年来发电设备技术水平的提高、现代化管理手段的采用、劳动组织形式的改善、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等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的。新“标准”体现了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实行集约化经营的管理思想。 1 “标准”的定员范围 “标准”的定员范围,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借鉴了国际上水力发电厂的管理
3、模式和我国先进水力发电厂管理体制的成功经验,在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按水力发电厂生产经营的必要环节来确定的。定员的范围包括生产、管理(含党群)工作两大项。其中生产定员范围包括:机组运行、机组维修、水工(含水工机电运行维护、水工观测、水务) 、其他(含通信、仓库、其他必备的生产人员)四项。对于原标准中的机械设备检修、电气设备检修、修配项目、车辆、水工建筑物、生产建筑物和生产辅助建筑物的维护检修以及后勤等可从社会获得服务的项目,按“社企分离”的原则均做了剔除,与原标准的定员范围相比,突破了传统的水力发电厂的管理范围,这是对水力发电厂劳动组织管理新的认识,也是对水力发电厂管理范围新的界
4、定。为水力发电厂规范管理和深入开展减人增效工作提供了依据。 2 “标准”体现的体制模式 标准所体现的体制模式,反映了当前先进水力发电厂普遍实行的新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是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上,依据水力发电厂必要的生产经营环节,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而建立的。是现阶段新建水力发电厂应该实现的,也是可以实现的一种先进、科学的管理体制。 (1)生产部分的体制模式是按机组运行、机组维修、水工和其他四大部分来体现的。其中:机组运行即为原标准中的电气、机械运行,并采用了以集中监控为主要模式的表现形式;机组维修只包括了机械和电气的维修工作,没有包括机械和电气的大小修工作;水工部分只包括水工机电运行维护、水工观
5、测和水务,取消了原标准中可从社会获得的水工维护工作项目,并对水工机电运行维护项目采用了以运行监控的表现形式;其他部分只列出了通信、仓库和其他必需配备的生产人员三项,取消了原标准中可从社会获得的车辆驾驶定员,车辆调度等定员。 (2)管理部分的体制模式是只给出工作范围及相应精干的定员总量来体现的,将原来的管理与党群工作的定员合并,不再单独设置党群人员定员,而作为管理人员的组成部分统一核定。其具体管理机构由企业按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自主设置,促使企业改变过去那种按专业过细分工、上下对口设置管理机构的传统做法。 对于服务工作, “标准”将少量的、必要的服务性管理工作含在了管理部分中。按照检修管理体制
6、和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除日常维护人员外,不再按大小修工作量设立专门的检修定员,也不再设后勤服务人员定员。 3 “标准”中的专业设置 “标准”中的专业设置改变了过去那种按专业分工过细的传统设置模式,其特点是:覆盖面广,综合性强。主要体现在:机组运行部分不是按电气、机械小专业设置,而是按照远方监控和集中监控设置;机组维修部分按机械维修和电气维修设置,既包括了水轮机、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又覆盖了高压试验、化验、金属和技术监督等专业;水工部分只包括了水工机电运行维护、水工观测和水务三个项目,而将原标准水工部分中的水库观测和泥沙分析并在水工观测中,将闸门监控并在机组运行中,剔除了水工维护;其他
7、部分只列出了水力发电厂必备的通信、仓库两个项目。 4 “标准”的水平 “标准”的总体水平较原国家电力公司 2000 年颁发的水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 的水平有明显提高,更加突出了新型电厂劳动用工的先进性和指导性,通过建立新型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在劳动效率方面达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同时,也对常规电厂起到示范和指导的作用,明确了实施“标准”的努力方向。从近几年一些水力发电厂的实践和大力推进减人增效取得的成果看,新编新型劳动定员确定的定员水平是比较适当的。 5 “标准”对上岗人员素质的要求 由于“标准”的水平较高,专业设置覆盖面广、综合性较强,这就要求所有上岗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其专业技术
8、水平要普遍达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责,主要运行岗位值班人员要达到全能值班水平,其专业技能水平要达到本岗位技能鉴定标准要求。因此,在实施此标准时,必须要加大对职工的培训力度,以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和技能水平。6 “标准”的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生产技术和劳动组织条件下的独立水力发电企业的生产、管理(含党群)工作的劳动定员管理以及公司制和总厂制下水力发电厂生产人员的劳动定员管理。公司制和总厂制的管理(含党群)工作人员的劳动定员管理,也可参照此标准,结合各自的职责和管辖范围来设置高效的机构及配备精干的人员。 “标准”的主要用途:一是新建水力发电厂进行定员测算、制订定员方案的依据。二是确定和衡量
9、新建水力发电厂用人水平的唯一标准。三是新扩建水力发电厂配备或培训各类专业人员的依据。四是可为水力发电厂“创优秀企业”和实现减人增效目标起到导向和示范的作用。 7 实施新编“标准”的成效和改进意见 自“标准”颁布实施后,集团公司开展了按定员组织生产,根据定员标准核定企业工资基数,分离富余检修人员,成立区域检修公司,鼓励超员企业承担系统内新建项目的委托运营等一系列活动,有效整合了区域公司人力资源,同时加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岗位素质,增加就业率,这些配套措施使得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和配置更加规范和合理。随着科技进步、生产设备水平的提高,现有定员标准还得不断调整和完善。笔者根据工作经验,提出
10、以下改进意见: (1)大多数水电厂远离城市和生活基地,库区管理范围大,生活用品、生产值班和管理确实需要配备汽车运输,常规水电厂均配备了正式职工组成的驾驶队伍,新标准取消此项定员后,建议配套出台车改方案,对于生产与职工上下班通勤车按地区核定费用。 (2)水工维护、灌浆专业性较强,应属非通用工种,许多有一定规模的水电厂也已经配备了此队伍,建议按水工设施的大小适当考虑少量定员。 (3)一些大型高坝的水电厂均在坝内配有电梯,运行环境潮湿,高程一般超过 100 米,需要专业人员运行维护以确保安全,建议核增少量必备定员。 (4)其它生产必备人员是定员标准各项工作范围没有包括的但又属于生产工作必须配备的定员,随着定员标准的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建议该项目定义应更加明确,直至剔除该项目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