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业楼宇转让合同书(样本)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受 让 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传 真: 第二条 根据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暂行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楼交( ) 号成交确认书,订立本合同。第三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以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以下简称成交价款),竞 得甲方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 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早禾坑工业 区简竹路 11 号 A 栋厂房、B 栋厂房 等 2 栋工业厂房(
2、以下简称交易 标 的物)。其中 A 栋厂房成交价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B 栋厂房成交价为 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甲乙双方同意按上述成交价款转让、受让交易标的物。四四四 交易标的物具体情况:2(一)交易标的物名称: A 栋厂房、B 栋厂房;(二)位置: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早禾坑工业区简竹路 11 号;(三)用途:工业厂房;(四)建筑面积:A 栋厂房 7806.2 平方米、B 栋厂房 4453.61 平方米;(五)房地产证号:深房地字第 6000452074 号、深房地字第6000452075 号;(六)使用年限:50 年,
3、从 1999 年 03 月 05 日至 2049 年 03 月 04 日止;(七)产权状态:已设定了抵押权,抵押权人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城支行,无查封 ;(八)租赁状况:有 11 份租约;(九) 交易标的物建筑面积按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证登记面积披露,但实际面积以转移登记时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最后核准面积为准,公告披露面积和核准面积如有出入,成交价款概不多退少补。 (十)交易标的物是依据深圳市龙岗区实施的办法处理结果确认产权的工业厂房。甲方和乙方在交易标的物成交后,应依据深圳市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备齐资料后向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出产权登记,与交易中心无关。第
4、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已支付至交易中心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并继续由交易中心托管,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由乙方选择如下第 种支付方式:(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帐号,由交易中心托管,并在甲乙双方完成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第六条 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的课税(费)3对象和标准,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 50%。第七条 交易标的物已设定了抵押权,甲方应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之日
5、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解除抵押;自解除抵押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属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甲方 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及时缴纳。第八条 自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交付完毕,并以交付完毕当日确定为交付日。截至交易标的物交付日之前,该交易标的物交付前的租金归甲方所有,交易标的物交付后,交付日之后的租金收入由乙方取得。成交后甲方向乙方移交租赁合同及其有关材料。标的物转让后,乙方须承接属甲方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租赁合同对租赁保证金移交有规定的,从其
6、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甲方向乙方移交租赁保证金。截止交易标的物交付前,甲方因取得或使用交易标的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税、水费、 电费 、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用和物业管理费等,由甲方负责在交付时结清。交付后,由乙方承担。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视为违约,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
7、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一)未按本合同第七条要求与乙方共同申请产权转移登记的;(二)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4乙方权利的情形的;(三)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过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经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或在登记过程中交易标的物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第十一条 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交易标的物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一)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向乙方交付交易标的物的;(二)未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交纳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税费的;(三)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交易标的物的。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交易中心鉴证后生效。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及交易中心各持壹份,其余分送有关单位,均具同等法律效力。5甲方: (签章)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证方: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签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地点:深圳土地房产交易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