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 准 员 工 手 册 范 本目 录 一 、 前 言二 、 公 司 简 介 及 发 展 远 景三 、 机 构 图四 、 员 工 要 求五 、 员 工 义 务六 、 员 工 权 利七 、 奖 惩 条 例八 、 考 勤 管 理九 、 员 工 福 利公 司 简 介 及 发 展 远 景XX 医 药 保 健 品 集 团 于 1990 年 10 月 注 册 成 立 , 位 于 某 地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发 区 , 是 以 生 产 和 经 销 医 药 、 保 健 、 美 容 、 化 妆 用 品 为 主 的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集 团 自 成 立 以 来 , 企 业 由 最 初 的 29 人 、
2、 10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发 展 成 为 正 式职 工 780 人 、 注 册 资 本 2 亿 元 的 大 型 企 业 , 累 计 销 售 额 达 20 多 亿 元 , 利 税近 4 亿 元 。XX 集 团 现 有 生 产 基 地 面 积 99200m2、 建 筑 面 积 20700m2, 拥 有 现 代 化 流水 作 业 的 口 服 液 制 剂 、 搽 剂 、 冲 剂 、 胶 囊 制 剂 型 设 备 及 生 产 能 力 , 并 具 备 了 高 水平 的 质 量 检 测 设 备 及 生 产 能 力 。 1996 年 8 月 召 开 的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明 确 确 定 了集 团
3、未 来 发 展 的 产 业 结 构 , 在 确 保 原 有 保 健 品 生 产 经 营 的 基 础 上 , 公 司 决 定 向 新的 医 药 、 保 健 品 、 保 健 食 品 、 化 妆 品 、 建 筑 、 制 酒 、 金 融 等 领 域 进 军 。 坐 落 在 沈阳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 占 地 达 10 万 平 方 米 , 计 划 年 产 值 30 亿 元 的 现 代 化制 药 园 区 已 投 入 初 期 建 设 。XX 集 团 的 拳 头 产 品 “XX 牌 XXX 液 “是 一 种 益 肾 健 骨 、 通 和 血 脉 、 促 进 新 生 、延 年 益 寿 的 医 疗
4、 保 健 品 。 对 前 列 腺 肥 大 、 老 花 眼 及 老 年 白 发 等 症 有 极 佳 的 疗 效 ,曾 荣 获 国 际 、 国 内 三 十 余 项 大 奖 , 甚 为 广 大 用 户 所 信 赖 。 继 拳 头 产 品 之 后 , 又 推出 XXX 胶 囊 、 “XX 牌 “出 口 浓 缩 型 XXX 液 , “XXXX“牌 XXX 擦 剂 、 XX 玉 膏 、XXX 口 服 液 、 当 XX 胶 囊 、 XX 口 服 液 、 XX 化 妆 品 等 系 列 产 品 。 产 品 质 量 符 合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有 关 技 术 标 准 。1994 年 集 团 获 得 “全 国
5、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人 均 高 利 税 企 业 “的 称 号 , 集 团 董 事长 、 总 裁 XX 先 后 荣 获 “全 国 杰 出 青 年 企 业 家 “、 “中 国 十 大 杰 出 青 年 “、 “中国 改 革 风 云 人 物 “、 “全 国 劳 动 模 范 “等 荣 誉 称 号 , 并 当 选 为 沈 阳 市 人 大 代 表 、辽 宁 省 政 协 委 员 、 中 国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协 会 理 事 、 全 国 青 年 企 业 家 协 会 副 会 长 , 多次 受 到 党 和 国 家 领 导 人 的 亲 切 接 见 。XX 集 团 按 照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实
6、 行 标 准 化 管 理 , 注 重 集 团 整 体 CI 形 象的 塑 造 , 逐 步 建 立 了 “XXX“的 商 品 形 象 和 企 业 形 象 , 形 成 了 具 有 XX 企 业 特色 的 企 业 文 化 -XX 之 魂 , 倡 导 “以 人 为 本 , 以 法 治 人 , 追 求 永 恒 , 坚 持 持 久“。 XX 集 团 的 理 想 是 : 挺 起 民 族 工 业 的 脊 梁 , 屹 立 在 世 界 经 济 东 方 , 全 面 实 现国 际 化 、 现 代 化 。XX 集 团 经 过 不 断 努 力 , 正 在 驶 向 理 想 的 彼 岸 , 并 已 经 完 成 了 走 向 国
7、 际 跨 国集 团 的 起 步 工 作 。 XX 集 团 已 先 后 取 得 在 香 港 和 美 国 的 上 市 批 准 证 书 。 XX 集团 全 体 同 仁 深 信 : 在 集 团 董 事 会 的 正 确 指 引 下 , 只 要 有 中 国 不 断 深 化 改 革 的 政 策保 驾 护 航 , XX 集 团 必 将 在 国 际 经 济 舞 台 上 大 展 宏 图 , 成 为 拥 有 多 种 产 业 的 国 际化 企 业 集 团 。员 工 仪 表 及 行 为 规 范一 、 员 工 仪 表 仪 容1、 商 务 活 动 及 重 要 会 议 、 集 团 总 部 员 工 日 常 上 班 , 男 士
8、穿 西 服 套 装 系 领带 , 夏 季 穿 衬 衫 系 领 带 ; 女 士 宜 根 据 不 同 场 合 , 着 职 业 套 装 、 套 裙 、 时 装 , 但 不宜 太 袒 太 露 。2、 生 产 工 人 日 常 上 班 一 律 穿 戴 整 齐 工 作 服 或 无 菌 衣 , 做 好 手 部 消 毒 。3、 所 有 员 工 一 律 佩 带 胸 卡 ( 左 胸 前 ) 。4、 员 工 言 行 举 止 大 方 , 着 装 干 净 整 洁 , 仪 容 洁 净 , 精 神 饱 满 。5、 男 士 不 得 留 长 发 、 怪 发 , 女 士 不 得 留 怪 异 发 型 , 不 画 浓 妆 。6、 生
9、产 车 间 工 作 人 员 , 注 意 个 人 清 洁 卫 生 , 工 作 时 间 不 佩 带 首 饰 。二 、 基 本 行 为 规 范1、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 法 规 , 遵 守 本 公 司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及 所 属 各 部 门 的 管理 实 施 细 则 。2、 忠 于 职 守 , 保 障 公 司 利 益 , 维 护 公 司 形 象 , 不 断 提 高 个 人 道 德 修 养 和文 化 修 养 。 以 积 极 的 工 作 态 度 对 待 工 作 , 不 怕 苦 , 不 言 累 , 养 成 良 好 的 工 作 作 风 。3、 爱 护 公 司 财 产 , 爱 护 各 种 办
10、 公 用 具 、 生 产 设 施 、 设 备 。 严 守 公 司 各 项秘 密 。 不 滥 用 公 司 名 义 对 外 进 行 虚 假 承 诺 , 未 经 授 权 , 不 得 向 媒 体 透 露 公 司 的 任何 动 向 和 资 料 。4、 未 经 授 权 , 不 得 违 纪 索 取 , 收 受 及 提 供 利 益 , 报 酬 。5、 未 经 批 准 , 公 司 员 工 不 得 在 外 兼 职 工 作 。6、 工 作 场 所 讲 普 通 话 。 不 得 大 声 喧 哗 , 影 响 他 人 办 公 。 公 司 机 构 图 工 作场 所 称 呼 领 导 , 不 得 直 呼 其 名 , 应 呼 领
11、导 为 姓 氏 加 职 务 。7、 提 倡 礼 貌 用 语 , 早 晨 上 班 与 同 事 第 一 次 相 见 应 主 动 招 呼 “您 早 “或 “您 好 “, 下 班 互 道 “您 辛 苦 了 “、 “再 见 “等 用 语 。8、 接 待 来 访 人 员 应 彬 彬 有 礼 , 热 情 大 方 。 对 方 敲 门 应 说 “请 进 “。 如工 作 应 暂 停 起 立 并 说 “请 稍 等 “, 若 让 对 方 等 候 的 时 间 过 长 , 应 道 “对 不 起 ,让 您 久 等 了 “。 到 其 他 办 公 室 应 先 敲 门 , 征 得 同 意 后 方 可 进 入 , 离 开 时 随
12、手 关 门 。9、 商 务 活 动 中 时 刻 注 意 自 己 的 言 谈 、 举 止 。 保 持 良 好 形 态 , 用 语 礼 貌 ,语 调 温 和 。10、 出 席 会 议 必 须 准 时 , 因 故 不 能 按 时 到 会 或 不 能 到 会 者 , 应 提 前 1小 时 内 向 会 议 主 持 人 请 假 。11、 出 席 会 议 应 遵 守 秩 序 , 关 闭 通 讯 工 具 ( 手 机 、 呼 机 等 ) , 不 喧 哗 、 不窃 窃 私 语 。 保 持 会 场 清 洁 , 会 议 结 束 后 按 序 依 次 退 场 。12、 与 会 人 员 , 认 真 领 会 会 议 精 神
13、, 做 好 会 议 记 录 , 同 时 对 会 议 决 议 要 无条 件 服 从 和 执 行 。13、 外 出 乘 车 , 下 级 应 坐 在 司 机 右 侧 , 上 下 车 时 应 先 为 领 导 开 车 门 , 后 上先 下 。 行 走 时 应 落 后 领 导 半 步 至 一 步 , 遇 领 导 迎 面 来 时 应 主 动 让 路 。14、 办 公 环 境 干 净 整 洁 、 室 内 物 品 、 办 公 用 品 、 桌 面 摆 放 整 齐 有 序 , 不 得杂 乱 无 章 。 下 班 前 放 置 妥 当 所 有 文 稿 , 以 防 遗 失 、 泄 密 。15、 生 产 员 工 严 格 按
14、岗 位 操 作 规 程 操 作 , 操 作 前 先 察 看 交 接 班 记 录 表 格 ,了 解 设 备 运 转 情 况 及 物 料 情 况 。 认 真 填 写 岗 位 报 表 , 发 现 问 题 , 及 时 报 告 并 做 好记 录 。 随 时 保 持 本 岗 位 所 辖 范 围 的 清 洁 卫 生 , 下 班 前 将 所 辖 范 围 打 扫 干 净 。16、 及 时 对 客 户 投 诉 上 报 或 处 理 。 确 保 外 出 活 动 登 记 表 记 载 真 实 , 并 接 受监 督 检 查 。17、 不 得 将 亲 友 或 无 关 人 员 带 入 工 作 场 所 或 生 产 车 间 , 不
15、 得 在 值 班 时 间 留宿 外 来 人 员 。18、 贯 彻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的 原 则 , 防 止 生 产 工 作 中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19、 做 好 保 卫 、 消 防 工 作 。 下 班 前 认 真 检 查 水 、 电 、 汽 等 闸 门 , 各 种 设 施 、设 备 安 全 装 置 , 消 除 隐 患 , 确 保 企 业 及 员 工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 遵 守 并 严 格 执 行 消 防制 度 , 杜 绝 火 灾 发 生 。20、 参 加 环 境 卫 生 治 理 , 防 止 粉 尘 , 有 害 液 体 、 气 体 、 噪 音 等 危 害 ,
16、 做 生产 现 场 和 岗 位 管 辖 区 安 全 环 保 工 作 。员 工 义 务一 、 遵 循 国 家 法 律 、 法 规 及 本 公 司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 遵 守 本 岗 位 所 属 部 门 的各 项 管 理 细 则 。二 、 遵 循 公 司 利 益 第 一 的 原 则 , 自 觉 维 护 公 司 的 利 益 和 形 象 , 严 格 保 守 公司 的 商 业 秘 密 。三 、 严 格 按 公 司 的 管 理 模 式 运 作 , 确 保 工 作 流 程 和 工 作 程 序 的 顺 畅 高 效 ,对 工 作 流 程 、 工 作 程 序 及 工 艺 流 程 中 不 合 理 之 处 及
17、 时 提 出 , 并 报 直 接 上 级 , 确 保工 作 与 生 产 的 高 效 。四 、 积 极 学 习 , 刻 苦 钻 研 , 努 力 提 高 业 务 水 平 , 提 高 职 业 技 能 水 平 , 积 极参 加 培 训 和 考 核 。五 、 遵 守 公 司 的 各 项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规 程 , 严 格 按 岗 位 操 作 规 程 操 作 , 对 操作 规 程 中 不 合 理 的 问 题 , 及 时 提 出 并 报 直 接 上 级 尽 快 解 决 。 严 禁 违 章 作 业 , 杜 绝事 故 发 生 。六 、 创 造 和 谐 的 工 作 环 境 , 互 相 学 习 , 互 相
18、帮 助 , 共 同 提 高 , 发 扬 团 队 精神 , 增 强 公 司 的 凝 聚 力 。员 工 权 利一 、 员 工 正 式 录 用 后 , 必 须 鉴 定 劳 动 合 同 , 享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动 法 规 定 的 各 项 权 利 。二 、 公 司 录 用 员 工 视 岗 位 需 要 按 招 聘 工 作 流 程 进 行 , 同 等 条 件 下 公 司 员 工优 先 , 即 先 考 虑 内 部 招 聘 。三 、 内 部 招 聘 须 公 开 招 聘 、 考 核 结 果 公 开 , 确 保 公 平 竞 争 。四 、 公 司 员 工 不 因 民 族 、 种 族 、 性 别 、
19、宗 教 信 仰 不 同 而 受 歧 视 。五 、 女 性 员 工 享 有 与 男 性 员 工 平 等 的 工 作 权 利 。 除 国 家 规 定 的 不 适 合 妇 女的 工 种 或 者 岗 位 外 , 在 录 用 职 工 时 , 不 得 以 性 别 为 由 拒 绝 录 用 女 性 员 工 或 者 提 高对 女 性 员 工 的 录 用 标 准 。六 、 公 司 员 工 有 权 按 劳 取 酬 , 不 得 低 于 国 家 规 定 的 本 地 区 本 行 业 的 最 低 工资 标 准 , 工 资 应 以 货 币 形 式 按 月 支 付 给 员 工 本 人 。 不 得 克 扣 或 者 无 故 拖 欠
20、 。七 、 公 司 员 工 在 法 定 休 假 日 和 婚 丧 假 期 间 以 及 依 法 参 加 社 会 活 动 期 间 , 有权 取 得 工 资 报 酬 。八 、 员 工 有 获 得 劳 动 安 全 、 卫 生 和 保 护 的 权 利 。 公 司 必 须 为 员 工 提 供 符 合国 家 规 定 的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条 件 和 必 要 的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九 、 公 司 员 工 有 享 受 社 会 保 险 和 福 利 的 权 利 。十 、 公 司 员 工 有 权 参 与 企 业 的 民 主 管 理 的 权 利 。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职 工 代 表 大会 。 参 与
21、民 主 管 理 和 监 督 , 有 权 提 出 合 理 化 建 议 ; 有 权 投 诉 直 接 上 级 的 不 公 正 待遇 ; 有 权 投 诉 公 司 高 层 领 导 的 违 法 乱 纪 行 为 。 有 权 参 加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活 动 或 其 它企 业 活 动 。十 一 、 公 司 员 工 有 提 请 劳 动 争 议 处 理 的 权 利 , 当 事 人 可 以 向 本 单 位 职 工 代表 大 会 申 请 调 解 , 调 解 不 成 , 当 事 人 一 方 要 求 仲 裁 的 , 有 权 直 接 向 劳 动 争 议 仲 裁委 员 会 申 请 仲 裁 。 对 仲 裁 裁 决 不 服
22、 的 , 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十 二 、 公 司 员 工 享 有 国 家 法 律 规 定 的 其 他 劳 动 权 利 。奖 惩 条 例一 、 奖 惩 原 则 :奖 优 惩 劣 , 一 视 同 仁 , 公 平 合 理 , 有 章 可 循 。二 、 奖 励 :1.奖 励 种 类 分 为 :a. 物 质 奖 励 : 奖 励 工 资 、 奖 金 、 房 子 等 实 物 ;b.精 神 奖 励 : 嘉 奖 、 记 功 、 记 大 功 、 升 职 、 授 予 荣 誉 称 号 。2.奖 励 的 形 式 :( 1) 授 予 各 种 光 荣 称 号 的 精 神 奖 励 ;( 5) 晋 升
23、 工 资 ;( 6) 发 放 奖 金 。4.奖 励 的 标 准 :( 1) 嘉 奖 一 次 , 奖 励 200 元 。( 2) 记 功 一 次 , 奖 励 500 元 。( 3) 记 大 功 一 次 , 奖 励 1000 元 。5.凡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者 , 给 予 嘉 奖 :( 1) 能 长 期 坚 持 在 艰 苦 条 件 下 工 作 , 并 出 色 完 成 工 作 任 务 者 。( 2) 能 节 约 物 质 、 爱 护 财 产 , 为 公 司 减 少 经 济 损 失 达 1 万 元 以 上 ,2 万 元 以 下 者 。6.凡 有 下 列 行 为 者 , 给 予 记 功 :( 1
24、) 对 生 产 、 经 营 和 管 理 制 度 提 出 合 理 的 改 进 建 议 , 经 采 纳 施 行 卓 有 成效 者 , 为 公 司 创 造 10 万 元 以 上 经 济 效 益 者 , 年 累 计 5 次 者 , 给 予 晋 级 。( 2) 遇 见 困 难 , 不 怕 风 险 , 敢 于 负 责 处 理 , 勇 于 承 担 责 任 者 。( 3) 检 举 违 纪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者 。( 4) 遇 到 意 外 事 件 , 奋 不 顾 身 , 因 而 避 免 或 减 少 经 济 损 失 者 。( 5) 能 超 额 50%完 成 工 作 任 务 者 。7.凡 有 下 列 行 为
25、之 一 的 , 给 予 记 大 功 , 年 累 计 2 次 者 , 给 予 晋 级 。( 1) 勇 于 开 拓 市 场 , 产 品 极 大 占 有 市 场 份 额 , 为 公 司 创 造 可 观 的 经 济 效益 , 有 显 著 贡 献 者 。( 2) 生 产 过 程 勇 于 创 新 , 对 工 艺 流 程 有 重 大 改 进 且 效 果 显 著 者 。( 3) 入 公 司 期 满 五 年 , 工 作 成 绩 优 异 , 未 曾 旷 工 或 有 劣 迹 记 载 的 。( 4) 在 营 销 工 作 中 , 挽 回 巨 大 经 济 损 失 的 。( 5) 见 义 勇 为 为 保 护 公 司 财 物 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