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防爆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车间、仓库、宿舍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扫工作,将工作场所的纸、塑料包装物、木箱木板、抹布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
2、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直到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对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
3、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气房、木质纸质堆放间等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电烫斗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乱接乱拉电线。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保障工厂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 2 总则 2.1
4、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是经安委会调查后确定的,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2.2 进入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施工、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施工、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公司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3 凡在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 车间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 目的
5、为消除火灾、爆炸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生产区域内除吸烟室、办公楼除可吸烟室以外所有生产场所和库房内电气焊作业、切割作业等产生明火行为和吸烟行为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禁火、禁烟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禁烟室的审批。 3.2 行政部对禁火、禁烟归口管理和监督;负责禁火、禁烟检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动火作业证的审批。 3.3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禁火、禁烟工作落实,并检查督促实施。4 内容 4.1 禁烟管理 4.1.1 各部门、车间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申请设置吸烟室,吸烟室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4.1.2 行政部对各单位吸烟室进行审核,报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4.1.3 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吸烟必须在吸烟室进行,烟头不能乱扔。 4.1.4 在吸烟室以外生产区域发现吸烟者,罚款 100 元;在吸烟室以外生产区域发现烟头,处罚所在单位 50 元/个。 4.2 禁火管理 4.2.1 各单位在车间以外生产场所和库房进行电气焊作业、切割作业等产生明火作业,必须按照作业证管理制度办理动火证,未经批准,严禁作业。切割、焊接作业必须按相关规范操作。 4.2.2 凡在危险化学品设备、管线上动火,必须进行隔离、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进行,未经隔离、清洗置换合格,严禁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