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昌图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昌 图 县 人 民 政 府二一八年七月1目 录1 总则 .31.1 指导思想 .31.2 工作思路 .41.3 划定依据 .41.4 术语与定义 .62 划定原则 .93 区域基本情况 .113.1 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概况 .113.1.1 地理位置 .113.1.2 地形地貌 .113.1.3 气候条件 .123.1.4 水系与水文 .123.1.5 土壤、植被 .153.1.6 社会概况 .163.1.7 经济概况 .173.1.8 居民生活 .173.1.9 旅游资源 .183.2 畜禽养殖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83.2.1 畜禽养殖业现状 .183.2.2 存
2、在问题 .203.3 畜禽养殖与环境承载平衡分析 .2123.3.1 基于养分平衡的畜禽环境承载力 .213.3.2 昌图县畜禽环境承载力 .273.3.3 畜禽环境承载力预警分析 .333.3.4 昌图县各镇场养殖总量控制目标 .363.4 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 .384 禁限养区划定原则及范围 .414.1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原则 .414.2 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 .424.3 畜禽养殖限养区范围 .425 畜禽养殖环境管理要求与污染防治措施 .445.1 畜禽养殖环境管理要求 .445.2 防治措施 .486 保障措施 .526.1 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制 .526.2 加大资
3、金扶持,推动污染防治工作 .536.3 结合地区条件,推进技术研发力度 .536.4 加强环境保护宣教和环保执法力度 .5531 总则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发展,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昌图县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为了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不断加重的趋势,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的污染,推动农业源减排工作,优化畜禽养殖业结构,合理布局场点,促进昌图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 规划以及辽宁省畜禽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要求,依据畜禽养殖“预防为主
4、、防治结合”的布局原则,结合昌图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方案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依规为基本原则,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和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禁、限养区范围,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1.1 指导思想坚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带动发展战略为指导思想,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
5、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和部署,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以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促进地方经济又快又好,更快更好的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国家和地方环境4保护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全面开展昌图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1.2 工作思路以保障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环境安全、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为目标,以昌图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以及产业发展空间规划调整为依
6、据,以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协调一致为基本原则,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保护地、人口聚集区等区域为重点,以国家推荐畜禽养殖防治模式为手段,严守生态红线,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加强环境监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1.3 划定依据1.3.1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划(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2 月 28 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
7、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正);(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 年 4 月 2 日印发) ;(7)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 年 1 月 1 日施行) ;(8)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 年 5 月 1 日施行) ;(9)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 年 2 月 6 日修订) ;5(10) 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十二五”规划(2012 年 11 月 14 日印发);(1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 年 12 月 22 日修改)。1.3.2 地方性法规、规划及文件(1)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1 年 4 月 1 日施行) ;(2
8、)辽宁省辽河保护区条例(2010 年 12 月 1 日施行) ;(3)关于印发辽宁省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2007 年 7 月 18 日印发);(4)关于印发辽宁省 2015-2017 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生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牧发20158 号) ;(5)辽宁省畜牧产业发展指导意见(2016 年 9 月 14 日印发) ;(6)省畜牧局关于公布养殖专业户确认标准(试行)的通知;(7)铁岭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8) 铁岭市环境保护“ 十二五”规划;(9) 铁岭市畜牧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10) 铁岭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订方案;(11) 昌图县城市建
9、设“ 十三五”规划;(12) 昌图县环境保护“ 十三五”发展规划;(13) 昌图县畜牧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1.3.3 技术规范(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GB/T 12343-2008);(3)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6(4)辽宁省畜禽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5)铁岭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1.4 术语与定义(1)畜禽:指国家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品种,包括猪、牛、羊、马、驴、驼、兔、犬、鸡、鸭、鹅、鸽、鹌鹑等 13 类。(2)规模化畜
10、禽养殖场(小区):生猪存栏量 500 头以上;牛存栏量 50 头以上;肉鸡存栏量 1 万只以上;蛋鸡存栏量 1 万只以上;鸭鹅存栏 1000 只以上;羊存栏量 200 只以上;兔等经济动物存栏量 1000 只以上。(3)养殖专业户:生猪存栏量 100499 头;牛存栏量 2049 头;肉鸡存栏 50009999 只;蛋鸡存栏 20009999 只;羊存栏 50199 头。(4)禁养区: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禁止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单元(以下简称养殖单元)的区域。养殖单元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5)限养区: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
11、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的区域;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并达到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搬迁或关闭。(6)适养区: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适养区,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依法划定,适养区内根据环境承载力适度发展养殖业。在畜禽养殖适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7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国家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
12、,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8)风景名胜区: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9)自然保护区: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峡,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10)城镇居民区:指常住人口在 1000 人以上的城镇建成区、工矿区、开发区、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等区域。(11)交通干线:指跨越区域的交通运输干线。是与其同层次区域相连接的交通运输主动脉,为本区域对外交通的最重要通
13、道。与其他交通线路相比,其设施标准与技术装备水平一般很高,通过能力也较大。(12)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指以培养人才,发展文化、科学、技术为主的区域。(13)生态保护红线区:指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8(14)最高水位:在江河、湖泊的某一地点,经过长时期对水位的观测后,得出的最高水位值,称为最高水位。92 划定原则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单元的区域。养殖单元包括规模化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小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遵循以下原
14、则:(1)统筹兼顾原则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畜禽养殖不同种类对自然环境和条件的差异性要求,结合区域河流水系、地形地貌及土壤类型特征,综合考量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综合承载力,统筹兼顾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有效推进。(2)科学合理原则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以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保护地、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湿地公园、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辽河保护区(辽河干流及支流)以及确需纳入禁养区范围进行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等边界确定方法和范围划分原则为依据,严格按照保护目的和需要,科学合理设置边界范围。(3)协调一致原则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应与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相适应,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4)强制动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