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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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TRZB17469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八月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 招标文件0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2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8第六章 图 纸 .6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9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 招标文件1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

2、已由江发改字【2017】1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2.3 规 模: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 873.76 平方米,建筑高度8.1 米,共两层,主体为框架结构,墙体为烧结多孔砖,总投资约 163 万元。2.4 工期要求:180 天(日历日) 。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

3、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80 号)规定执行。2.7 招标范围: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化粪池施工(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4、 人 须 具 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 资 格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的B类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且 无 在 建 工 程 ( 在 湖 南 省 建 筑 工 程 监 管 信 息 平 台 上 查 询 无 押 证 )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可兼职,但必须提供相应的岗位证

5、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为准) ,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3.6 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2017年2月1日以后至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方式:【湖南省内限或 网站查询,外省的还需提供以( )域名结尾的具有查询网站链接的网站,即外省的需提供查询网站及相应的政府门户网】 ,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经评委要求补正后仍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一律视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 招标文件2无效投标。3.7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另提

6、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当投标单位数量超过 20 家(含 20 家)时,先抽取 9 家入围,评标委员会对 9 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入围单位再进行下一轮抽取;当投标单位数量没有超过 20 家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合格单位进行下一轮抽取。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3 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7、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8、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邮箱(Email:) ,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 年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江

9、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华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7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 招标文件3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0746-2317712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华瑶族

10、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联 系 人:聂女士电 话:18797750007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368 号 CTA 财富中心 12010驻永地址:道县审计局对面(金鑫小额贷款)二楼 联 系 人:顾女士电 话:0746-5218553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 招标文件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联 系 人:聂女士电 话:18797750007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11、 368 号 CTA 财富中心 12010驻永地址:道县审计局对面(金鑫小额贷款)二楼 联 系 人:顾女士电 话:0746-52185531.1.4 项目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1.1.5 建设地点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1.2.1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化粪池施工(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0 天(日历日)1.3.3 质量要求和保修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保修要求:按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80 号)规定执行1.4.1 投标人资质条 件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13、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其它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4.1 项要求。其它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 招标文件5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 标 代 理 公 司 邮 箱(Email:)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

14、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2、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11 分 包 不允许1.12 偏 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和补充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 标 代 理 公 司

15、邮 箱(Email:)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可扫二维码的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上查询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仅省外企业提供)

16、;(5)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证;(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7)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8)投标函部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一份;(9)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从 2017 年 2 月至 1 月连续 6 个月社保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提供

17、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说明:(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集中包装,内附原件详细清单。原件不作密封要求。原件在评标结束后退还。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 招标文件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3 万元整(3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银行转账;递交

18、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以 到 帐 为 准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开户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银行账号:4305 0171 7508 0000 0033注:(1)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江华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该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以上指定账户,以到帐为准。(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9、: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3.4。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从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 5 月 1 日开始至 12 月 31 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3.5.3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项 目 的 年 份 要 求 3 年(指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内)。3.5.5近

20、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有效)因承包人的违法行为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诉讼和仲裁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及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的每页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加盖的投标人单位章名称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的每页都应由投标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21、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签章,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进行核对和确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3)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3.6.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函部分和商务标部分各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 招标文件7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3.6.5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

22、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2 册,分别为: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商务标部分:包括商务标目录的内容;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函标书商务标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17 年 8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华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 7 楼会议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23、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 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 (2)开标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南省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 否 授 权 评 标委 员 会 确 定 中标 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家。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中标人须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由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押金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银行账号:1910 0209 2920 0012 724;履

24、约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无息)。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4 企业安全认证 以相关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10.2 合理价合理价合理价:按经财评的招标控制价下浮 3%作为合理价。合理价为:1634495 元 (大写:壹佰陆拾叁万肆仟肆佰玖拾伍元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可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若有调整,则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另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中心小学生活综合楼工程 招标文件8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25、 内 容行通知。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范围、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以及详细清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等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不提出书面确认的不得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身份验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以便查验真伪) ,以证明其出席。10.7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

26、日。10.8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

27、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 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 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 16000 元,由中标人在发中标通知书之前以现金方式支付。(2)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10.14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外地建筑企业中标后,须依法在我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或子公司,并以该机构的名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向我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我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并依法在我县缴纳相关税费。10.14.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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