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法讲座,目录,一、借条如何写才有效 二、进行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三、十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四、没有过户的房屋有哪些法律风险,一、借条如何写才有效,农业是我场的经济命脉,农忙的时节也免不了会发生相互借贷的现象,而且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一、借条如何写才有效,(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一、
2、借条如何写才有效,(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一、借条如何写才有效,(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一、借条如何写才有效,(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因此
3、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一、借条如何写才有效,(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一、借条如何写才有效,(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案例: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
4、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 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一、借条如何写才有效,(六)、借条要当面书写 借条中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一、借条如何写才有效,(七)其它注意事项 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
5、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出借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出借人败诉。,一、借条如何写才有效,(八)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 借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二、进行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一)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
6、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国务院公证暂行条例第1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二、进行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二)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同时,法律强调的是立遗嘱时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仍然有效;相
7、反,如果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之后恢复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亦无效。,二、进行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三)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37条第4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 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二、进行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四)遗嘱的形式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18条规定,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
8、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这种情况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三、十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1、结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3、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三、十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1、结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2、办理结婚
9、登记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3、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三、十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三、十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4、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双方中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5、协议离婚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一寸
10、免冠照若干张。,三、十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6、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诉讼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三、十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干具体意见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人不得结婚;患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三、十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3
11、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三、十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夫妻有实行计划生育义务、相互抚养的义务),三、十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
12、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三、十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三、十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三、十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9、小孩抚养权的问题:2岁以下的小孩,抚养权一般归女方;2岁到10岁
13、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来决定,需要衡量双方的教育、经济、工作、性格等各方面因素;10岁以上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小孩意愿来决定。,三、十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10、小孩抚养费的问题: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一般按月给付,一般支付到小孩18岁止。,四、没有过户的房屋有哪些法律风险,没有
14、过户的房屋存在三大法律风险,这是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即使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住进了购买的房屋,如果没有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仍然会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难以保障在购买的房屋内长期“住下来”。,四、没有过户的房屋有哪些法律风险,风险一:枉替他人还贷款房屋遭恶意出售 2000年,刘某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按照约定支付了3万元首付款,然后便搬进了购买的房屋并以王某的名义每月归还银行贷款。2012年,在即将还清银行贷款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刘某却发现王某又将自己住了
15、近13年的房屋出售给了第三人崔某,并且崔某已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自己枉替王某还了13年的贷款。,四、没有过户的房屋有哪些法律风险,风险一:枉替他人还贷款房屋遭恶意出售【法官提示】 上述案例属于典型的房屋所有权人违约中的“一房两卖”情形。在目前市场交易活动中,房屋价格上涨较快,房屋所有权人感觉自己以前的售价卖亏了,往往利用买主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漏洞,将自己名下已经出售的房屋再次出售给第三人。,四、没有过户的房屋有哪些法律风险,风险一:枉替他人还贷款房屋遭恶意出售【法官支招】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与第三人存在恶意串通情形,那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房屋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人与第三人签
16、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然后要求房屋所有权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第三人基于对房屋登记公示公信原则的信赖,支付了房屋合理对价,不存在与原房主恶意串通行为,合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那么买受人只能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四、没有过户的房屋有哪些法律风险,风险二:办理过户不及时房屋遇法院查封 2013年,张某与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程中,刘某因债务问题,其名下待出售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双方无法再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四、没有过户的房屋有哪些法律风险,风险二:办理过户不及时房屋遇法院查封【法官提示】 在二手房上市交易信息中,如果房屋所有权人着急出售房屋,有的是出于换房考虑急需用钱,也有的
17、是因为存在其他债务纠纷,担心房屋被法院查封,而急于将名下房屋转让,存在房屋无法顺利办理过户的可能。,四、没有过户的房屋有哪些法律风险,风险二:办理过户不及时房屋遇法院查封【法官支招】 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房屋所有权人明知出售的房屋已被有权国家机关采取了查封等强制措施,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签订合同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程中,因房屋所有人的个人债务问题,导致出售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仍未办理房屋查封解除手续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屋所有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四、没有过户的房屋有哪些法律风险,风险二:办理过户不及时房
18、屋遇法院查封【法官支招】 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房屋所有权人明知出售的房屋已被有权国家机关采取了查封等强制措施,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签订合同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程中,因房屋所有人的个人债务问题,导致出售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仍未办理房屋查封解除手续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屋所有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四、没有过户的房屋有哪些法律风险,风险三:签订合同不谨慎房屋为无权处分 在中介提供的居间服务下,金某与刘某的代理人赵某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装修款补充协议,合同约定金某出资120余万元购买刘某名下的房屋,并于签约当日支付定金2万元。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赵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得知,在签订合同时,赵某属于无权代理,并且事后也未获得刘某追认。现房屋已被刘某与赵某出售给第三人唐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四、没有过户的房屋有哪些法律风险,风险三:签订合同不谨慎房屋为无权处分【法官提示】 在二手房屋买卖中,由于市场交易经验欠缺或者时间成本的考虑,有的房屋所有权人会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因此,买受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审查签约人是否为房屋所有权人,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要仔细查看代理人的委托权限是否包括房屋的处分权。,司法分局法律服务热线:3775122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