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19 页2016 年中山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创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放心食品工程” 是 2016 年中山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主要目标任务是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程,其中包括创建30 家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为切实办好“放心食品工程” 民生实事,更好履行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规范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等食品经营行为,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我市“放心食品工程 ”民生实事、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以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提高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构建监
2、管新机制,提高农贸市场开办者或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守法意识,规范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活动,积极引导市场开办者或市场服务管理机构树立诚信自律意识,明确自身责任,自觉履行市场管理职责,督促场内食品经营者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意识。旨在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市场销售行为,努力提升我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水平,构建“行第 2 页 共 19 页政执法、市场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保障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消费安全。三、创建对象凡在我市已取得营业执照 ,且营业时间两年以上的农贸市场,均可申报创建。四、创建标
3、准申报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的单位,应当取得合法主体资格,证照齐全有效,守法经营,市场管理内设机构健全、职责清晰以及管理制度健全。(一)布局要求1.场内食品经营者 50 户以上,经营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2.食品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3.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屠宰间相对独立、封闭;4.生食与熟食,待加工与直接入口食品商户分开设置;5.科学划分经营区域,布局合理,区域标志明显,不随意摆摊设点,不占道经营,不乱堆放杂物。(二)设施要求1.有信息公示栏、宣传栏、布局导购图(牌) ,配备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2.地面硬化、平整,环境洁净有序,具有良好的通风、照第 3 页 共 19 页明
4、条件;3.熟食经营区要密闭经营,有预进间,卫生整洁,销售冷冻品有冷藏保鲜设备;4.设置独立的检测室,面积不少于 8 平方米,检测项目不少于 3 种,每天不少于 15 批次。(三)管理要求1.市场食品经营户必须亮证照经营,且统一规范;2.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定期对市场内食品经营者购进的食品的包装标识及质量进行检查,确保所经销的食品渠道规范,质量安全,标识说明真实、清晰;3.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建立完善的食品准入进货查验记录(台账)档案;4.有规范的消费维权制度,投诉处理及时,有登记记录,处理率达 100%;5.场内地面干燥,无积水、无垃圾;熟食区经营者统一着装、戴口罩
5、;6.与场内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协议,约定相关权利义务;7.近 2 年内无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经营行为,场内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质量监测未因主观故意出现严重不合格情况。(四)经营要求第 4 页 共 19 页1.依法持证照经营,不超范围经营,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证照;2.不经营假冒伪劣食品、 “三无” 食品以及国家禁止销售的食品;3.落实食品准入制度,做好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有关进销台帐,妥善保管台帐和凭证;4.直接入口散装食品不裸露经营,经营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上标明相关内容;5.销售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或预包装食品的,要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四、创建程
6、序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由市食安办统一考核评定。具体创建程序如下:1.符合申请要求,信誉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市场开办者或市场服务管理机构,自愿向市食安办提出申请;2.市场开办者或市场服务管理机构提交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创建申报表、营业执照以及创建工作总结等材料;3.各镇区对申请材料提出初审意见,报市食安办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市场进行实地考核;4.经考核达到标准的,授予“中山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称号。五、退出机制第 5 页 共 19 页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实行动态管理,采取不定期检查以及年度审核的形式强化管理,确保成效,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7、将结合日常监管,不定期对各示范市场进行检查,发现不能持续达到示范市场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提请市食安办按照程序撤销示范市场称号,收回“中山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牌匾;市食安办每年 12 月份组织对各示范市场进行年度考评,对考评不合格的,将撤销示范市场称号,收回“ 中山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 牌匾。六、创建步骤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活动从 2016 年 2 月开始至2016 年 12 月底结束。主要步骤为:(一)发动阶段(2016 年 2 月至 3 月)1.掌握市场数据,对各镇区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梳理,掌握农贸市场的总体概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资料全;2.制定
8、工作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本上,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以及工作任务;3.广泛宣传发动,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场开办者或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对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工作的认识,积极动员有关市场参加创建活动;4.确定创建对象,在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的基础上,各镇第 6 页 共 19 页区确定创建示范市场对象,并将创建名单报市食安办。(二)创建阶段(2016 年 4 月至 9 月)1.指导开展创建。积极监督指导申报单位按照创建的标准建立和落实市场管理各项制度,改进和提升市场硬件设施,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规范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诚信经营模式,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2.强化市场
9、监管。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的日常巡查工作,查处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市场消费安全,使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真正成为本辖区的样本市场。3.加强督促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各镇区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指导、落实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成效。(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 年 10 月至 12 月)1.各镇区对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对申报单位进行初评验收,攥写申报材料、初评验收结果以及书面总结等资料于 10 月 30 日前上报市食安办;2.市食安办根据各镇区总结报告情况,采取现场考查或抽查、听取汇报等形式,组织人员对各镇区创建
10、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工作进行验收。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食品安第 7 页 共 19 页全管理示范市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要按照市食安办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农贸市场的特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计划和措施,认真做好组织实施、信息反馈、总结报送等工作,确保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区要加强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电视台等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强化社会参与和监督。对经评定符合标准
11、的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组织其它市场参观学习,充分发挥典型引导带动作用。(三)严格组织评定。各镇区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场自愿创建意识,加强指导,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的有关要求组织评定,坚持标准,使评定出的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体现本辖区的最高水平,成为本辖区的样板市场。在评定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市场及时申报,并组织考核验收。(四)加强沟通协调。各镇区要加强文明办、工商、质监、消防、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统筹协调,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示范市场创建工作。(五)充分总结经验。要认真总结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第 8 页 共 19 页示范市场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的后续管理,切实发挥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的模范带头作用。附件:1.2016 年拟创建示范市场名单2.2016 年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申请表3.2016 年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市场评分标准第 9 页 共 19 页第 10 页 共 19 页附件 12016 年拟创建示范市场名单镇 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时 间:序号 市场名称 服务管理机构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