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民政局 2018 年工作总结和 2019 年工作计划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民政宗旨,认真落实各项民政工作。现将我局 2018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 2018 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 1、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截至 2018 年 9 月,我区共有城乡居民低保对象 1930 户、2958 人,共发放低保金 1864.63 万元;共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 85 名,发放城乡特困供养救助金 59.03 万元;向临时困难家
2、庭发放临时救助金 489 人次 115.92 万元;为 1184 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 178.51 万元,为 2002 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35.71 万元;为 6 名孤儿发放救助金 4.77元;启动物价联动机制 1 次,发放物价补贴 25.77 万元;春节期间,向困难群众发放春节过节费 370.55 万元,发放春节食品券 3765 张 188.25 万元、中秋食品券 3045张 152.25 万元。 城乡低保复核工作于 5 月 20 日完成,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 176 户 432 人。 2、加强惠民资金网建设。截止 2018 年 9 月,我局惠民资金网上线项目包括城乡低保补助、
3、特困人员补助、城乡困难群众过节补助、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物价补贴、60 年代精简职工救济费、市属企业失业人员困难救济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 9 个项目,其中城乡低保补助 91701 人次7510.31 万元,特困人员补助 1376 人次 133.29 万元,城乡困难群众过节补助 15334 人次 1320.73 万元,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 684 次 320.02 万元,城乡低保物价补贴 27865 人次 324.23 万元,60 年代精简职工救济费1062 人次 63.85 万元,市属企业失业人员困难救济费215 人次 21.5 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
4、3834 人次530.22 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0102 人次 471.26万元,共计 202173 人次 10695.43 万元。 (二)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1全面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将 2018 年建成 6 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作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在年内完成。积极推动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督促指导中标服务机构搭建“互联网+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我区还不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现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 81 个,覆盖全区 72 个社区。 2提升养老福利机构服务质量。目前我区共有养老机构 13 家,共有养老床位数 2408 张,位居全市前列。通过养老机构“三个一批”整治
5、,确保 11 家无证养老机构在年底取得设立许可。 3积极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不断完善农村老人活动场所建设,2018 年将建成建新镇楼下村、盖山镇中亭村 2 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全区农村幸福院数量达到 21 个以上。 4做好城乡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动*社区和*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以及*社区、金骏社区、新筑社区“全国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做好全区 210 个避灾点管理。 (三)基层组织建设逐步完善 1、 圆满完成 2018 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积极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截至 8 月 20 日,全区 102 个村委会、71 个社区居委会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一次性选举成功率达 1
6、00%,村书记主任一肩挑人数达到 36 人,比上一届多 18 人,占村主干总数的35.29%,达到省委一肩挑比例 35%以上的要求。 2、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区委区政府调整了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部署会,制定了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确定 2018-2020 年创建达标社区及标杆社区的具体名单,确保今年完成 39 个城市达标社区、14 个城市标杆社区、52 个农村达标社区、11 个农村标杆社区的创建工作。 4、做好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承办和反馈工作。我局认真做好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社区减负等 15 件意见、建议的承办和反馈工作,获得代
7、表们的一致好评。 (四)全区招商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全员招商的工作机制,积极对接有意向的企业,通过将企业请进来、到企业坐下来等方式洽谈招商工作,目前我局共完成招商项目 6 个注册资本 2.18 亿元。 (五)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 1.进一步落实优抚政策。一是认真贯彻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8 年截止 9 月份为优抚对象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955.78 万元,为义务兵发放义务兵优待金 1062.31 万元,为革命“五老”人员及“五老”遗偶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84.91 万元。二是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保障待遇,2018 年上半年共发放各类医疗补助21
8、.97 万元,缓解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 2.做好退伍士兵以及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做好 2018 年度 17 名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按30%的比例择优选取 6 名转业士官到事业编制岗位,11名转业士官安置到效益好的区属企业。 3积极开展双拥慰问活动。在 2018 年元旦、春节以及“八一”建军节,我区大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向驻区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共发放慰问金 374.74 万元。 (六)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强化 1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与收养登记工作。2018 至今共办理结婚登记 3247 对、离婚登记 1626 对、补发婚姻登记 699 对,圆满完成了婚姻登记各项工作。认真
9、按照收养法做好儿童收养登记工作,2018 年至今共办理收养登记 6 件、解除收养登记 1 件,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目前我区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 317 家,社团 45 家。2018 年至今新批准民办非企业单位 12 家,社团 2 家,变更社会组织 29 家。组织开展 2017 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报215 家,社会团体年检 13 家,通过年度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社会组织的监 督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党群活动中心基本建成,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整治,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 3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做好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
10、传活动,确保全区火葬率 100%。二是加强辖区内 1 家陵园和 4 家公益性骨灰楼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确保群众祭扫安全。三是为 38名城乡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 5.1832 万元,支付无名尸打捞费 2.73 万元。四是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共拆除公益性骨灰楼内违建坟墓 53 台,对剩余有主墓也已通过绿化遮挡的方式进行整治,将墓地生态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4积极开展路牌、门牌设置整改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2018 年截至目前共更正门牌号 2021个,为新建楼宇小区、单位设置大门牌 40 面,设置道路路牌 41 面。二维码门牌、梯位牌 123421 面,户室牌326630 面
11、。牵头*-台江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牵头并指导*-建新乡镇界线联检工作。 5做好特殊人群救助工作。一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共计 160 余人次。二是开展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保护工作。开展以“守望成长”为主题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宣传周活动。 (七)机关效能建设常抓不懈 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办理初信初访 71件,12345 网上诉求 408 条,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有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为民政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民政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民政干部队伍整体形象。 二、2019 工作思路 (一) 完善民生保障体系 一是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扩
12、大城乡低保工作成果,将我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纳入低保范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健全工作程序,确保低保工作有序进行,从根本上杜绝优亲厚友、虚报瞒报、错报漏报现象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强低保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录入惠民资金网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素质,积极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二)发展普惠均等的社会福利制度 一是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为抓手,不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提升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水平。二是继续发展机构
13、养老。加强养老院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养老院运营。继续做好养老院设立许可工作。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推动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建设,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力争2019 年全区每千名老年人平均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35张以上,新增 1 家民办福利养老机构。三是完善特殊群体保障。推进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三)建立规范有序的社会治理格局 1.按照*区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推进社区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完成 30%的达标城乡社区及 10%的标杆城乡社区创建任务。 2.增加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贴 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2
14、019 年 1 月起全市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 600 元调整至1000 元,我局将积极对接财政,确保生活补贴标准及时准确调整。 (四)强化优抚结合的双拥保障机制 一是继续提高优抚保障水平。进一步建立完善优抚对象保障措施,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在生活、就医等方面的各项优待政策,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医疗补助待遇,妥善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各类诉求。二是推进安置制度改革。建立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长效机制,保持退役士兵参训率、就业率、满意率。搭建退役士兵招聘就业平台,探索转业士官定向招考,拓展安置渠道。 (五)健全惠民便民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婚姻、收养、殡葬、边界、社会组织、区划
15、地名等民政公共服务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其服务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民政部门的社会形象。我局将把规范专项行政事务管理作为体现民政公共服务职能最贴切的内容,进一步巩固民政部门形象。一是规范婚姻收养登记。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功能,完成所有历史数据的采集、整理、补录工作。探索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建立全国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二是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救助机构能力建设,完善救助保护功能,加大主动救助力度。三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继续开展各类移风易俗活动,努力推进社会风气的转变,营造出“破除成规陋习、弘扬厚德家风、崇尚文明新风。共享绿色生活”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边界管理工作。继续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推动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的安定稳定。五是提升区划地名工作水平。围绕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开展行政区划管理,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推进地名标准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保护、传承历史地名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