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佳盛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东莞市佳盛海绵制品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2011 年 3 月东莞市佳盛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目 录第一章 总 论 .11.1 任务由来 .11.2 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11.3 评价标准 .11.3.1 环境质量标准 .1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21.4 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31.5 评价范围 .41.6 评价时段 .41.7 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41.7.1 水污染控制及其环境保护目标 .41.7.2 环境空气污染控制及其环境保护目标 .41.7.3 噪声污染控制及
2、其环境保护目标 .41.7.4 固体废物控制及其环境保护目标 .41.7.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4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 .62.1 扩建前项目工程概况 .62.1.1 扩建前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62.1.2 扩建前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62.1.3 扩建前项目原、辅料用量清单 .62.1.4 扩建前项目设备清单 .62.1.5 扩建前项目能耗指标 .62.1.6 扩建前项目给排水情况 .72.1.7 扩建前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72.2 扩建后项目工程概况 .82.2.1 扩建后项目基本情况 .82.2.2 扩建后项目给水排水 .92.2.3 扩建后能源消耗指标 .92.2.4
3、 扩建后项目原辅材料 .92.2.5 扩建后项目生产设备 .102.2.6 扩建后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 .112.2.7 扩建后项目物料平衡分析 .12第三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43.1 扩建前项目污染源强及治理措施 .143.1.1 扩建前水污染源及治理情况 .143.1.2 扩建前大气污染源及治理情况 .143.1.3 扩建前项目噪声污染源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53.1.4 扩建前固废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53.1.4 扩建前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153.2 扩建后项目污染源强及治理措施 .153.2.1 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53.2.2 大气污染源及污染
4、防治措施 .163.2.3 噪声污染源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83.2.4 固废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93.3 扩建后项目环保措施汇总 .19东莞市佳盛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I3.4 三本账 .20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24.1 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24.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24.3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2第五章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环保措施 .235.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235.1.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235.1.2 水环境影响分析 .235.1.3 声环境影响分析 .235.1.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
5、245.2 施工期环保措施 .24第六章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256.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256.2 环境空气质量影响预测与评价 .256.2.1 各大气污染源的影响 .256.2.2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76.2.3 卫生防护距离 .276.3 声环境质量影响评价 .276.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27第七章 环境风险评价 .29第八章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述 .308.1 水污染防治措施 .308.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08.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318.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31第九章 清洁生产分析 .32第十章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34第十一章 公众参
6、与 .3511.1 公众参与的形式 .3511.2 公众参与小结 .35第十二章 建设项目合理合法性分析 .36第十三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37第十四章 评价结论及建议 .3814.1 综合结论 .3814.2 建议与要求 .38东莞市佳盛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第一章 总 论1.1 任务由来东莞市佳盛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2004 年 9 月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石排分局审批同意建设(批文编号:石排 2004-392 号) ,选址位于东莞市石排镇赤坎村,租用赤坎村委现有厂房(见附件 5 厂房租用合同)设厂,从事海绵的加工生产,年生产海绵制品1000m3/a,原有项目总投资 50
7、 万元,占地面积约 17518m2,建筑面积 4374m2,营业面积 4374m2。随着公司的发展,建设单位拟投资 150 万元进行扩大生产规模,年产海绵增加39000m3/a。同时增建生产车间 1 幢、办公楼 1 幢、成品仓库 1 幢,共 5440m2。增配生产设备一批(核心设备:自动发泡机 1 台、平切机 2 台、立切机 1 台、异型切割机1 台等) 。扩建项目在建成投入使用后,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
8、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目录(2008 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规定,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要求本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1.2 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表 1.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编号 功能区名称 评价区域所属类别及执行的标准1 水环境功能区 南畲朗水属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标准2 环境空气功能区 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区域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二级标准3 声环境功能区 属3类声环境质量适用区域执行
9、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3类标准4 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南畲朗污水处理厂)5 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6 规划的工业区 是东莞市佳盛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1.3 评价标准1.3.1 环境质量标准(1)水环境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粤环201114 号文)没有对南畲朗水进行分类,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要求,南畲朗水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2)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属工业用地,环境空气质量属二类功能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质量标准见表 1.7-2,其中: SO2、NO 2、TSP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
10、B3095-1996)及其 2000 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TVOC 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 ; 甲苯二异氰酸酯、二氯甲烷参考前苏联标准。(3)声环境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的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2)大气污染物 TVOC:鉴于目前国内没有海绵及相关行业的 TVOC 标准,本项目评价参照德国空气质量控制技术指南(TA-Luft ) (2002 年版) “固定源废气相关的排放限值”
11、中 TVOC 质量浓度、质量速率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中第二时段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限值标准。说明:TVOC 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统称,包括 烷烃/ 环烷烃、芳香烃、 烯烃、醇、酚、醛、酮、萜烯等; 非 甲 烷 总 烃 通 常 是 指 除 甲 烷 以 外 的 所 有 可 挥 发 的 碳 氢 化 合 物 (其 中主 要 是 C2 C8),主要包括烷烃、 烯烃、芳香烃和含氧 烃等组份。 可见 TVOC 涵盖有机物的范围广 于 非 甲 烷 总 烃 。东莞市佳盛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 甲苯二异氰酸酯、二氯甲烷:排放限值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
12、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07)相关标准值。 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中颗粒物第二时段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 (GB18483-2001 ) 。(3)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 3 类标准。建设期扩建项目增建 3 幢建筑物,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 (GB12523-90) 。说明:目前 3 幢建筑物(行政办公楼、新生产车间、成品仓库)主体结构及外墙装修已完工,正进入内部装修阶 段,主要噪声源来自装修工器具。1.4 环境评价工作等级1、水
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2.3-93)的规定,项目水环境评价等级未达到评价等级要求。由于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南畲朗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只作废水达标排放分析及废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项目主要污染物 TDI、二氯甲烷、TVOC 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均远小于10%,按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08)中的规定,大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规定,厂址所在地环
14、境噪声功能区划属于 3 类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发泡机、切泡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扩建前后项目厂界噪东莞市佳盛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声增加值小于 3dB(A),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4、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评价工作级别判定方法,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5、生态影响评价扩建项目增建 3 幢建筑,均在现址内实施。目前均已建成,只需对内部进行简单装修即可竣工,对周
15、围生态基本无影响,故评价可略。表 1.4-1 项目环境评价等级一览表大气环境 水环境 声环境 环境风险 生态三级 从简 三级 二级 无1.5 评价范围地表水评价范围:南畲朗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 500m 和下游 3000m 水域。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主导风向为主轴的边长约 5km 的正方形,评价范围25km2。声环境评价范围: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的区域。环境风险评价范围:距离源点 3km 圆形范围内。1.6 评价时段本项目扩建阶段增建生产车间 1 幢、办公楼 1 幢、成品仓库 1 幢,共 5440m2,因此评价期限为项目的施工期和运营期。1.7 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1.7.1 水污染控
16、制及其环境保护目标控制本项目的生活污水,使本项目排水不对纳污水厂-南畲朗污水处理厂形成冲击,最终保护项目纳污水体南畲朗水,使其不会由于受纳本项目排水而恶化,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的要求。1.7.2 环境空气污染控制及其环境保护目标控制项目工艺废气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使其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 2000 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的要求。1.7.3 噪声污染控制及其环境保护目标控制的本项目车间设备、风机等噪音源,以保护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使其达东莞市佳盛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的要求。1.7.4 固体废物控制及其环境保护目标控制本项目的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建设区域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1.7.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附近主要的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具体情况见表 1.7-1 及附图 2: 东莞市佳盛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表 1.7-1 建设项目厂址附近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序号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功能性质 规模 方位 距离(km ) 保护内容及级别1 向西 居民点 800 人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