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林业生态发展促进会标准ZLC 0032016森林食品认证技术规范Specification of forest food certification technology2016-01-20发布 2016-01-20实施中国林业生态发展促进会 发布ZLC 00320161前 言为进一步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协调发展,更好地开展中国森林食品认证、推广工作,严把森林食品准入的质量关,让广大消费者享用上绿色、安全的森林食品,保护消费者权益,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总体思路,实现生态富民,生态惠民的目标,为此特制定森林食品的认证规范。本规范由中国林业生态发展促进会提出并归口。本
2、规范起草单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吉林森工集团、浙江省林业产业联合会、广西林业产业行业协会、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云南省林业产业协会、中国林业生态发展促进会森林食品工作委员会及生态认证委员会。本规范首次发布。ZLC 00320162森林食品认证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森林食品认证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森林食品认证的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等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森林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及管理的全过程,认证对象为从事森林食品生产、加工及销售的经营单位。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
3、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GB/T 28952 中国森林认证产销监管链LY/T 1684 森林食品总则LY/T 1678 森林食品产地环境通用要求LY/T 1777 森林食品质量安全通则NY 525 有机肥料标准ZLC 003201633 术语和定义3.1 森林食品 forest food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来自良好森林环境,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具有原生态、无污染、健康、安全等特性的各类可食用林产品。3.2 森林食品的类别 classification of
4、 forest food森林食品包括:森林蔬菜类(含食用菌) 、森林水果类、森林干果类、森林肉食类、森林粮食类、森林油料类、森林饮料类、森林药材类、森林蜂品类、森林香料类、森林茶叶类等。分述如下:a)森林蔬菜类:指可作蔬菜食用的森林植物体(如山野菜、蘑菇、木耳等菌类)及其制品;b)森林水果类:指森林环境下生长的各类水果(如蓝莓、荔枝、柚子等)及其制品;c)森林干果类:指森林环境下生长的各类干果(如核桃、榛子、松子等)及其制品;d)森林肉食类:指森林环境下生长的动物体(如畜类、禽类、鱼类等肉食品,及蛋、奶等)及其制品;e)森林粮食类:指能代替粮食食用的森林植物体(如板栗、枣、柿等)及其制品;ZL
5、C 00320164f)森林油料类:指含油脂丰富的森林植物体(如油茶、油橄榄、核桃油、油棕油等)及其制品;g)森林饮料类:指以森林植物和动物体为原料加工制成的饮料及酒类(如矿泉水、果汁、凉茶、人参酒等) ;h)森林药材类:指具有医疗、保健用途的森林动植物体(如杜仲皮、人参、灵芝等)及其制品;i)森林蜂品类:指蜂类的产物,包括蜂类的采制物(如蜂蜜、蜂花粉、蜂胶) 、蜂类的分泌物(如蜂王浆、蜂毒、蜂蜡) 、蜂类自身生长发育各虫态的躯体(如蜜蜂幼虫、蜜蜂蛹)等及其制品;j)森林香料类:指以富含香、麻、辣气、味的森林植物体(如花椒、胡椒、八角等)及其制品;k)森林茶叶类:指森林环境下生长的各类茶叶及其
6、制品;l)未列入上述范围的森林食品。3.3 森林食品产地环境 producing areas environment of forest food森林食品生长地的环境,包括产地森林覆盖率,森林健康度,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和空气、土壤、灌溉水等环境。ZLC 003201653.4 产地森林覆盖率 forest coverage of production area以产地为中心,半径为 1.5km 范围内的森林覆盖率。3.5 森林健康度 forest healthiness森林外部危害因素对森林造成的综合危害程度,分健康、亚健康、中健康和不健康四个等级。危害因素主要指病害、虫害、火灾危害、自然灾害
7、等因素。3.6 可追溯性 traceability森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对实际生产全过程的记录,实现对整个过程的追溯。3.7 缓冲带 buffer zone在经营范围四周有目的的设置的、可明确界定的用来限制或阻挡外部禁用物质漂移的过渡区域。4 森林食品产地环境的认定4.1 森林食品产地4.1.1 森林食品产地的认定ZLC 00320166企业通过自己的生产基地生产的森林食品原料,可以确认为产地;企业通过供应商采购的森林食品原料,由供应商提供产地证明,以确认森林食品原料的产地。4.1.2 森林食品产地的森林权属企业森林食品原料经营区域边界清晰、林权明确,对生产基地具有所有权或经营权、使用权。如
8、果是租赁或承包需提供租赁或承包合同。生产基地的边界应在地图上标注。4.2 产地环境要求4.2.1 基本要求以产地为中心,半径为 1.5km 范围内应具备良好的森林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得当,森林小气候明显,有维持自身森林生态系统和可持续生产的能力。产地应远离工矿区和公路铁路干线,避开工业和城市污染源的影响。产地尚需满足以下条件:a)经营区域处于稳定和可持续的生产状态;b)经营区域在 36 个月内没有使用过化肥、农药(包括生物药剂)、除草剂、生长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等物质;c)从常规种植向森林食品种植转换需三年以上转换期;d)经营区域应保持有效的缓冲带。ZLC 003201674.2.2 森
9、林环境的产地森林覆盖率以产地为中心,半径为 1.5km 范围内森林覆盖率达到 60以上。4.2.3 生物多样性森林群落由多树种构成复层结构,森林结构和物种数量稳定,珍稀濒危物种、种质基因得到妥善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级按 LY/T 1684 中 4.3.2.3 条表 1 生物多样性等级评价标准执行,需达到一般等级以上。4.2.4 森林健康度森林林相整齐,林分结构合理,具有自肥能力和林业有害生物自控能力,森林火险等级降低、环境保护功能增强和资源产值提高。森林健康度评定标准按等级按 LY/T 1684 中 4.3.3.1 条表 2 森林健康等级评定标准执行,产地及周围森林健康等级的面积达 80以上,无
10、不健康的等级。4.2.5 水土保持产地环境不得有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产地不能出现土壤中度、强度或剧烈侵蚀等级。ZLC 003201684.2.6 空气、土壤、灌溉水环境质量空气、土壤、灌溉水环境质量应符合 LY/T1678 中规定的要求。4.2.7 产地环境污染控制产地环境范围内不得使用化肥、杀虫剂(包括生物杀虫剂) 、除草剂、植物生长促进剂等各类药剂。4.3 检测与评价方法检测与评价方法按 LY/T 1684 执行。5 种植、养殖及野生采集过程的认定5.1 种植5.1.1 品种选择品种选择应适应当地气候、土壤性质等自然环境。种子或种苗来自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5.1.2 水土保持5
11、.1.2.1 在种植培育的各个环节上防止水土流失、土壤退化、沙化、盐碱化,防止危害水资源和生态环境。ZLC 003201695.1.2.2 不得开垦 25以上坡度的山地。不得全面炼山。采用块状整地、水平带整地、鱼鳞坑整地。5.1.2.3 山地、丘陵应保留或恢复山顶、山脊天然植被,或沿一定等高线保留、恢复植被保护带。5.1.2.4 抚育应多留地表植被,实行带状垦复、逐年轮垦、劈草抚育等措施。提倡减耕、免耕。5.1.2.5 开垦每块林地的面积不得大于 5hm2,各块开垦林地的间隔不得小于 100m,产地的经营活动不得造成森林的破碎化,不对森林生态系统包括生物多样性、森林健康、水土保持等造成不利影响。5.1.3 土肥水管理5.1.3.1 土壤根据土壤性质和植物营养特征,通过林地培肥,改善土壤肥力和生物活性,增强森林的自肥能力,保持林地的可持续利用。林间可套种豆科作物、绿肥植物。5.1.3.2 肥料需要施肥时,需满足以下条件:a)不得使用化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