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云南省保障党的十九大安全生产冶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 年 10 月 11 日- 2 -1 总则 .- 1 -1.1 目的 .- 1 -1.2 编制依据 .- 1 -1.3 适用范围 .- 1 -1.4 工作原则 .- 2 -2 组织体系及领导结构 .- 3 -2.1 组织体系 .- 3 -2.2 领导机构及职责 .- 4 -2.2.1 领导机构 .- 4 -2.2.2 主要职责 .- 4 -2.3 有关部门支持配合 .- 8 -2.4 州(市)、县(市、区)级机构 .- 9 -2.5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 9 -3 预防与预警 .- 10 -3.1
2、 危险源的监控与报告 .- 10 -3.2 预警行动 .- 11 -4 应急响应 .- 11 -4.1 事故报告与处理 .- 11 -4.2 分级响应 .- 12 -4.2.1 响应分级标准 .- 12 -4.2.2 分级响应原则 .- 13-4.3 应急响应程序 .- 15 - 3 -4.3.1 应急响应准备 .- 15 -4.3.2 进入应急响应 .- 16 -4.4 指挥与协调 .- 17 -4.5 现场紧急处置 .- 18 -4.5.1 一般处置方案 .- 19 -4.5.2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要点 .- 19 -4.5.3 高炉垮塌事故处置要点 .- 20 -4.5.4 煤粉爆炸事故处
3、置要点 .- 20 -4.5.5 金属熔体事故处置要点 .- 21 -4.5.6 煤气火灾、爆炸事故处置要点 .- 21 -4.5.7 煤气、硫化氢、 氰化氢中毒事故处置要点 .- 22 -4.5.8 氧气火灾事故处置要点 .- 23 -4.6 环境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 23 -4.7 信息发布 .- 23 -4.8 应急结束 .- 23 -5 后期处置 .- 24 -5.1 善后处置 .- 24 -5.2 工作总结与评估 .- 25 -6 保障措施 .- 25 -6.1 制定相应应急预案256.2 救援队伍 .256.3 值班值守 .26- 4 -6.4 应急物资保障 .266.5 技
4、术保障 .266.6 交通运输保障 .266.7 医疗卫生保障 .276.8 治安保障 .276.9 环境保护保障 .276.10 气象保障 .276.11 宣传培训和演练 .286.12 监督检查 .287 附则 .-29 -7.1 预案管理 .297.2 预案发布和解释部门 .297.3 预案实施时间 .-29 -8 附件 .- 30 - 1 -1 总则1.1 目的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规范全省冶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省
5、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云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保障党的十九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类综合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冶金事故灾难(主
6、要指炼铁、炼钢、轧钢、铁合金企业以及钢铁企业内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设施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2 -(1)启动级响应的事故(响应分级标准见 4.2.1);(2)跨州、市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3)超出州、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4)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全监管局)认为需要组织处置的其他事故。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冶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公共危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
7、作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统一领导下,由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具体组织协调,省政府各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冶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其他冶金事故灾难依据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事故灾难处置实行以地方政府为主,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冶金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本着就地、就近、快速、协同、有效的原则,冶金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 3 -方人民
8、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单位、各级应急救援组织与队伍和相关社会各方力量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予以支持和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助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负责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科学施救;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使应对突发冶金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规范化、法制化。(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 针,坚 持事故灾难应急与 预防工作相结
9、合,着重做好常态下的隐患排查与整改、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以及冶金事故灾难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积极进行社会宣传,开展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应对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机制。2 组织体系及领导结构2.1 组织体系云南省党的十九大冶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云南省安全监管局、省政府有关部门、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 4 -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全省党的十九大冶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与分工,履行本部 门的冶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
10、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 制定、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2.2 领导机构及职责2.2.1 领导机构云南省安全监管局成立云南省党的十九大冶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冶金应急领导小组),在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长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昆明铁路局、省气象局等部门有关领导担任。省冶金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冶金事故灾难应急具体事务。省冶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应急救援办公室,设立 24 小时报警电话,电话号码
11、为 0871-68025622。2.2.2 主要职责省党的十九大冶金应急领导小组职责: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云南省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实施;负责向省安全监管局提出启动和终止级响应(见 4.2.1响应分级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现场应急救援指挥- 5 -部、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救护队实施应急救援等工作。省党的十九大冶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云南省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接报重特大冶金事故、险情报告以及报请本预案进入应急响应准备或启动的申请后,及时报告省冶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并迅速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人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省冶金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1)省安全生
12、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87168025622):履行省冶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省冶金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建立省冶金应急专家数据库,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指导有关企业抓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演练,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及时接报、报送、传达和统计全省有关冶金事故灾难信息;决定级响应(见4.2.1 响应分级标准)的启动和终止;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和批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冶金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保障工作。 。(2)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通信管理局(联系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087163
13、518100;省通信管理局,0871 63533156 ):负责积极协助配合好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调配、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6 -(3)省公安厅(联系电话:087163052548):负责组织调动警力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相关警种、警力参与抢险救援,组织人员疏散,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参与责任事故调查,配合有关部门查办责任事故案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核查死亡人数身份,协助通知死亡人员家属,并协助做好善后稳定工作。(4)省公安消防总队(联系电话:0871645
14、69111):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力量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参与被困人员的搜救工作。(5)省监察厅(联系电话:087163991000 ):负责组织对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救援物资、救援资金、救济款物使用情况的监察工作,查处违纪人员。(6)省民政厅(联系电话:087165732377):负责组织协助当地做好死难者善后工作;对于死难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规定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因事故造成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死难者家属,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临时救助。(7)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87163620232):负责组织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