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仁化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RH2014-024仁化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23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和用户需求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各供应商:仁化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受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仁化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RH2014-024二、采购项目名称:仁化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三、采购预算单价:¥128.7万元人民币以下(含128.7万元)四、供应商资格
2、: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并且评价范围“社会区域”为甲级;3、在韶关市近三年需要有社会区域类项目业绩;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或相关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3、他条件。5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4年 2月 25日 8时 30分起至2014年 3月 3日 17时 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仁化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要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要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3月 18日 15时 0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 14 时 30
4、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仁化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八、开标评标时间:2014 年 3月 18日 15时 00分九、开标评标地点:仁化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十、联系办法:(一)采购代理机构:仁化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联系人:黄玲联系电话:0751-6322220 传真:0751-6341990联系地址:广东省仁化县建设路 55号邮编:512300户名:仁化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仁化支行帐号:44-724001040009519 (二)采购人: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751-6422238 仁化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二一四年二月十
5、九日6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和用户需求书一、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并且评价范围“社会区域”为甲级;3、在韶关市近三年需要有社会区域类项目业绩;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或相关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广东省仁7化县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须对广东省仁化县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二条 本次规划环评工作由仁化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负责组织规划环评的招标、编制等工作。第三条 本次规划环评范围位于仁化县周田镇新庄村,浈江以北、韶赣高速以南的围合区域 463.91 公顷,
7、周田镇雷坑村,国道 323 线以南区域 34.77 公顷,西片区域 160 公顷,规划总面积 658.68公顷。第四条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解决以下问题:(一)开展广东省仁化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调查、影响预测,提出规划建议。(二)明确规划范围内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提出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建议。(三)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广东省仁化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 ,并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批。(四)针对规划实施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和主要环境限制因素,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以及加强环境管理的建议。第五条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独立报告书的成果形式作为规
8、划的补充材料,承接单位需于 2013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报告书的编写,环评报告书需于 2014年 5 月 15 日前获得专家评审。第六条 承接本规划环评的单位被视为承认本任务书所有条款,并按本任务书规定的条款完成项目环评工作。第二章 环评原则第七条 规划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八条 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实施后对各种8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第三章 现状调查第九条 收集整理规划环评范围内现状基础资料与现有规划成果,对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完成
9、基础资料汇编。现状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自然条件。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地貌、土壤、气象特征、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特征等自然条件。(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内的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河流底质环境、生态等环境质量现状。(三)人口分布状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行政区域、现状人口规模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四)社会经济现状。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社会经济情况。(五)区域交通条件。现状道路的等级体系、功能划分、交通及服务水平、运行状况。(六)文物情况。历史文化保护资料。(七)市政设施情况。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分布、规模、用地面积情况。(八)各村现状人口、经济发展、
10、生活配套、产业发展状况等情况。第十条 在现场踏勘、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基础资料搜集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现状基础资料;分析总结规划区现状情况。第四章 环评主要内容第十一条 总则说明规划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编制依据、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评价标准、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评价原则及评价工作重点。第十二条 规划概况与分析说明广东省仁化县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的区位情况、规划范围、规划内容、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第十三条 周围环境现状9说明规划区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包括:地理位置、水文、地质、地貌、土壤、气象特征、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特征等自然条件;水、气、声、
11、生态等环境质量现状;人口和社会经济情况等。第十四条 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以下内容包括:(一)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环境产生的整体影响;(二)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三)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针对相关影响分析,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措施。并对该措施进行技术和经济上的论证分析。第十六条 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列明环保投资及环境效益,将经济问题和
12、环境问题加以综合考虑,并对其做出客观的评价。第十七条 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包括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规划草案的调整建议。第五章 成果内容及提交形式第十八条 环评成果包括广东省仁化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附图、附件。第十九条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独立报告书的成果形式作为规划成果的补充材料,包含文字、图片、表格等。内容应力求清晰、完整,标注齐全、准确,合订为一本完整的书面成果。第二十条 电子数据成果标准成果文件用 Word 软件编写,采用 DOC 格式,必须与纸质成果内容完全一致,并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3 套。10
13、第六章 成果提交、审查规定第二十一条 承接单位根据最新规划成果及时调整环评成果,并按规定时限提交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条 环评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书面审查意见,共同作为最终成果提交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条 提交的正式环评成果必须加注环评项目负责人和编制人员名单、加盖法人代表私章和环评单位公章。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成果署名权归环评单位所有,版权归组织单位所有;组织单位有权在规划制定后公开展示环评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环评成果。第二十五条 规划批复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组织单
14、位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环评成果。第二十六条 环评单位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应在接到任务书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组织单位在收到意见后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做出答复。第二十七条 环评单位所提交的环评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成果无效,按技术服务合同承担相应责任。(一)提交的环评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二)提交的环评成果文字和图纸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三)未盖有环评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私章或环评人员未签署。第二十八条 该任务书由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20%,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成果正式报批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10%,成果通过省环保厅审批或公布实施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