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商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1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
2、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要提示1.华商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
3、17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3.本基金管理人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4.本基金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2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
4、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
5、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销售网点指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销售网点。6.本基金自 2010 年 5 月 11 日起至 2010 年 6 月 11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及合格境外机构
6、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8.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3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事先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在各代销机构开立的“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募集期内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均可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
7、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新销售机构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 ,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10.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当日可以同时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及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手续。11.在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者在销售机构销售网点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则不可以撤销。12.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
8、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0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以及登载在本公司网站()上的华商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15.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16.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还
9、将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4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 ,010-58351998)及直销专线电话(010-66091580)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10、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5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
12、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1.基金名称:华商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2.基金代码:6300063.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5.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6.募集目标: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7.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把握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通过重点投资于受益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优势企业,
13、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持续增值。8.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9.募集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14、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0.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1)直销机构: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国际投资大厦 C 座 15 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国际投资大厦 C 座 15 层法定代表人:李晓安直销中心: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10-66091580传真:010-66091878;010-66090700网址:7网上直销: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支持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借记卡) 网上交易网址:https:/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2)代销机构(以下排名不分先后):(1) 中
15、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郭树清电话:01066275654传真:01066275654联系人:王琳客服电话:95533网址:(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客服电话:95588网址: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蒋浩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8(4)
1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联系人:曹榕客服电话:95559网址:(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秦晓电话:075583077278传真:0755-83195050联系人:邓炯鹏客服电话:95555网址:(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法定代表人:董文标电话:010-58561666传真:010-839
17、14283联系人:董云巍、吴海鹏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68网址:(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9法定代表人:孔丹联系人:郭伟电话: 010-65557048传真: 010-65550827客服电话:95558网址:(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法定代表人:刘安东联系人:陈春林传真:010-66415194客服电话:95580网址:(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首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法定代表人:闫冰竹电话:010-96169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010-96169(北京) 022-96269(天津) 021-53599688(上海)029-85766888(西安)0755-23957088(深圳)0571-86590900(杭州)073188280999(长沙)网址:(10)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Newman)联系人:张青电话: 0755-820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