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2046690 上传时间:2019-04-0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南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南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南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南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南宁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桂交明电2019 4 号)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挖细查当前全市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彻底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 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稳定,我局决定开展全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下称“百日行动” ),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

2、目标导向,通过开展“百日行动” ,力争实现“ 三不 发生、两下降” ,即不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道路运输行车事故、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堵塞事件、不发生重大道路运输负面舆情事件,实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二、领导机构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南宁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 长:蔡友清 局 长- 2 -副组长:莫祖俊 副局长(兼)覃 阳 副局长何本鹏 副局长梁展凡 副局长、总工程师李文斌 副局长成员由局属各相关事业单位,局法规科、安监科、道运科、城市科、建管科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3、在局安监科,主任由李文斌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局安监科何英勇科长兼任。负责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促等工作。联系电话: 5876685,5840487(兼传真)。三、行动时间从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10 日。四、重点工作任务(一)定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和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执法支队每月要联合公安交警、应急(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 10 日以上“打非治违” 行动,加大对“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农村客运、城市出租车等重点车辆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超许可范围经营、违法挂靠等行为的查处。对无证、无资质从事交

4、通运输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对超资质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予以公开曝光;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车辆,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 3 -要求的,依法注销其经营资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执法支队要会同公安交警、应急(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打击“百吨王”车辆行动,在实行驻站联合执法的基础上,加大源头治超,强化高速公路入口、普通公路重点路段的流动联合执法打击力度。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执法支队牵头,局法规科、道运科、城市科、安监科配合)(二)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违规情况检查和督查专项行动各县(区)交通运输

5、局、市信息中心要加强对运输企业、平台运营企业、重点营运车辆、重点驾驶人的管理,重点对 2018 年全年、2019 年 1 月以来全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通报违规情况进行查处,对 2018 年通报整改情况开展检查,逐一销号并进行督查。要以“ 两客一危” 、重型 载货汽车为重点,督促运 输企业对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交通违法未处理、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排查清理。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车辆和从业人员明细要定期通报,并督促整改,形成闭环。对公安交警部门通报违法违规情况严重的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要加强行业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连续两个月通报违法

6、违规排名前十的运输企业、平台运营企业、车辆和驾驶员要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名单逐级报至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对整改不力、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车辆要依法从重处罚。 (市信息中心牵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法规科、道运科、安监科配合)- 4 -(三)开展企业主体责任巡查专项行动各单位要依据公安交警部门抄送的信息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网联控平台提供的信息,对隐患问题较多、 “百吨王” 现象严重、事故多发的企业进驻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问题排名前三的运输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要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谈话、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条件“回头 看” 。(各 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安监科牵头,局属

7、相关事业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配合)(四)开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排查专项行动各单位要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排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和九十八条予以严厉处罚等。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安监科牵头,局属相关事业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配合)(五)开展重点隐患路段和桥隧的排查专项行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按职责开展公路隧道、桥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公路事故多发点段专项整治。深入推进

8、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公路,特别是通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未按规定设置中间隔离设施、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道路交通标志缺失、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基础台帐,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对策,挂牌限期督办。 (各县(区)交通运输- 5 -局、局建管科牵头,市公路中心、局安监科配合)(六)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教育专项行动各单位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大宣传、大教育活动。要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在客运站(场)、物流园区、企业驻地、建设工地悬挂安全标语、设立宣传栏、播放

9、宣传视频、发放安全行车宣传单页,向广大司乘人员和驻地工作人员开展安全行车宣传教育。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客运车辆的 LED 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道路交通安全提示语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视频。要在事故多发路段、公路和村镇道路交叉口增加安全警示标示标志,增设宣传栏。要开展安全大宣讲活动,持续开展严重道路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不定期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和车辆,营造自觉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氛围,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积极及时占领宣传阵地,正面引导舆论。五、工作要求(一)

10、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遏制事故高发频发势头,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设备、经费等工作保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二)全面落实“四个一”要求。一要制定一个具体行动方案。要根据专项任务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确保取- 6 -得实效。二要组织一次检查前普法学习。要针对专项行动参检人员组织开展一次相关法规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条款。三要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通过本次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提请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四要问责一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责任不落实

1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重大安全问题久拖不决,重大隐患长期不能解决的,将进行调查问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百日行动 ”,宣 传好的做法,曝光反面典型。要开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班组、进车、进场站活动,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法规、知识和意识教育,大力营造开展行动的良好氛围。(四)加强统筹协调。要将“百日行动” 与各 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与已开展的专项活动相结合。部分专项任务需与公安交警、应急(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的,要结合联合行动文件要求开展。要加强行业内部各单位之间,以及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

12、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五)强化督导督查。我局将从局属相关事业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 百日行动” 工作督察 组 ,对各单位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不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函告县区政府等方式予以告诫。- 7 -(六)加强材料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每月 9 日前将“百日行动”统计清单,每月 29 日前要将拟列入重点监管的企业、驾驶员和车辆名单, 4 月 13 日、6 月 8 日前将阶 段性总结和最终工作总结分别书面报送局安监科和局相应的行业管理科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附件:“百日行 动” 情况 统计表- 8 -附件“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情况 隐患排查情况 实施处罚情况组织检查督查组参加检查督查人员检查车辆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排查出事故隐患其中:重大事故隐患完成整改公开曝光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关闭非法违法企业处罚罚款行业领域(个) (人次) (辆) (家) (处) (处) (处) (家) (家) (个) (家) (万元)农村公路 普通公路 高速公路 道路运输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1.每月 10 日前上报。2.处罚情况应另附被处罚企业名称、违法违规事项、 处罚结果清单。- 9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医药卫生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