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研究生 国( 校 ) 外 成绩转换申请表 姓名 学号 所在 院系 专业 培养层次 联系电话 申 请 理 由 我于 年 月至 年 月,前往 国(或校外) 大学交流学习,期间修读以下课程并 已 获得成绩 ,现申请将以下课程转换为 本人 培养方案要求的研究生课程: 对方学校课程名称 中文译名 总学时 成绩 任课教师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院 系 意 见 经审核,同意下列课程转换为我校相应研究生课程、类别及学分 : 对方学校课程名称 我校研究生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课程类别 学分 成绩 任课教师意见及签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院长、系主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意见 研究生院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 1. 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和教学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 研究生在读期间在校外高等教育机构修读的课程及其学分、成绩,经本人申请、所在专业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所在院系审核批准后,参照本规定第九条、第三十六条的标准予以承认、转换 ,并记载为选修课的学分。已签署校际合作协议的,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执行 。 注 2. 申请表及申请材料提交地址: 邯郸校区 8 号楼 129 室 枫林校区治道楼 303 室( 医科相关学院及附属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