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递交在京就业落户材料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专办人员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已预约递交材料时间 年 月 日 办理人数 申请人信息 (每个申请表只能填写一个人的信息) 姓名 出生日 期 学业结束后 首次 入境 日期 年 月 日 提前递交材料理由 (注明申请人 学业结束 后 首次 入境时间 ,*年 *月 *日 ,可加页) 制表单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一、申请提前递交留学人员在京就业落户申请材料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 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超过留学人员回国 2年 内 递交就业落户申请材料的期限; 2、 申请人 所有申请材料须符合在京就业落户相关规定要求。 3、 申请人需在现单位入职半年以上。 二、每个申请表只能填写一个人的信息,如有多个人要过期,请为每个人填写一张申请表 。 三 、 将申请表打印盖章后扫描发送至 或带申请人护照、认证现场递交申请表 。 四 、收到申请后,我处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并 于申请人到期前一周左右 电话通知经办人具体办理时间。 五 、如未收到我处通知,请按原预约时间递交就业落户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