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积极稳妥地做好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各项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相关会议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以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为依据,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改革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改革公务用车实
2、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确保正常公务出行。(二)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正确处理公车改革涉及- 2 -的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保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公务运行。(三)坚持厉行节约,落实改革任务。按照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原则,落实自治区公车改革要求,在充分征求局领导及机关干部意见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和实施。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确保 2015 年底前完成局机关公车改革任务。三、
3、主要任务(一)参改范围1.人员范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在编在岗的厅级(含)以下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工作人员)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和离退休干部暂不纳入改革范围。2.车辆范围:(1)实物保障用车。根据中央对实物保障用车的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局长(厅局正职)保留 1 辆实物用车,实行实名制配备,不再领取公务交通补助。(2)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一般公务用车一律纳入参改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人员编制在 100 人至 150 人(含)的保留 3 辆机
4、要通信应急用车- 3 -的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人员编制 106 人,应保留 3 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3)一般执法执勤车辆。2011 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中明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 17 个执法执勤部门(系统)之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1180 号)、财政部关于抓紧开展地方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财行20123 号)精神, 2012 年自治区财政厅为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执法执勤用车 20 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自治区本级、盟市、旗县按照核定车辆编制数的 40%、
5、60%和 70%保留一般执 法执勤用车的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保留 8 辆执法执勤用车。(二)改革方式1.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给个人,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2.切实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费用与差旅费保障费用的有效衔接。机关公务人员在呼和浩特市城区(限玉泉区、回民区、新城区、赛罕区)内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跨区域(包括呼和浩特市周边旗县)的公务出行视为公务出差,相关交通费用按有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3.执法执勤车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中的办案、监察、稽查等公务活动。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反对浪费的原则,统-
6、4 -筹协调执法执勤车辆,达到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的目的。(三)交通补贴标准交通补贴标准严格执行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不再以其他名义额外或变相多发。具体标准为:正厅级每人每月1950 元,副厅级每人每月 1800 元,正处级每人每月 1200 元,副处级每人每月 1050 元,正科级每人每月 750 元,副科级每人每月 600 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 450 元。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人员编制为 106 人,此次涉及车改人员为 101 人,其中正厅级 1 人,每月交通补贴为 1950 元,副厅级 5 人,每月交通补贴合计 9000 元;正处级 29 人,每月交通补贴合计
7、3480 元;副处级 19 人,每月交通补贴合计 1995 元;正科级 17 人,每月交通补贴合计 12750 元;副科级 18 人,每月交通补贴合计 10800 元;科员及以下 12 人,每月交通补贴合计 5400 元;局机关每月交通补贴总计 94650 元。(四)保留公务车辆的管理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保留实物保障用车 1 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8 辆,总计保留 12 辆。对保留的公务车辆,由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保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厅发2012 45 号)精神,自治区食品药
8、品监督管理局离退休人员生活服务用车需- 5 -要 2 辆,编制暂时保持不变,此类车辆仅限于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保障。(五)司勤人员情况目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共有司勤人员 9 人,其中 3 人为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的工勤人员,3 人为借调人员,3 人为临聘(返聘)人员,全部由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根据局机关留用车辆数量,在本人自愿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借调的司勤人员继续留用,加强规范管理;临聘(返聘)人员统一交由劳务公司,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择优竞聘选用。未被聘用的司勤人员,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四、实施步骤
9、(一)拟制方案,核定保留车辆编制(12 月 1 日至 12 月 10 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组织人员拟制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认真填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人员情况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实物保障用车人员登记表,并连同单位机构代码证及编制数量等相关文件于12 月 3 日前上报自治区车改办。(二)认真核对,确认具体保留车辆(12 月 11 日至 12 月 20日)- 6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要求,按照核定的车辆编制数,在现有车辆中选择拟保留车辆,并填报涉改公务用车汇总表拟保留车辆申报表拟封停处置车辆
10、申报表,于 12月 14 日前报自治区车改办。(三)完善信息,封停验收车辆(12 月 21 日25 日)根据自治区车改办意见,上报除保留车辆以外的所有车辆详细情况(包括品牌、车型、价格、排气量、购车年限及车辆年检、保险、违章等信息),于 12 月 25 日前对应处置车辆分批进行封停,并备齐相关车辆的购车发票、行驶证等相关手续。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杨玺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格日勒图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拟制公车改革方案,上报
11、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协调、实施相关工作。六、具体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公车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各处室局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好公车改革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2015 年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公车改革工作的协调联系和落实工作。人事处、财务处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指派专人负责统计- 7 -和填报公车改革信息,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机关公车制度改革工作。(二)明确目标责任。为确保按期完成局机关公车改革任务,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每一环节进行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明确任务,区分责任,划定时限,抓好落实。及时解决公车改革工
12、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公车改革顺利实施。(三)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在编在职人员的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从严审核,及时申报,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交通费用定期公示制度,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四)加强监督检查。驻局纪检组和机关纪委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公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留用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是否违规使用、领导干部违规乘坐、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等现象进行重点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执纪问责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公车改革工作平稳实施。附件:1.改革前基本
13、情况汇总表2.改革后情况汇总表- 8 -附件 1改革前基本情况汇总表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单位性质及级别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厅局极车管机构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管机构属性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情况正厅级 副厅级 正处级 副处级 正科级 副科级 科级以下人员 人员总数编制数 1 8 34 34 12 12 5 101实有数 1 5 29 19 17 18 12 101在编在岗人数 1 5 29 19 17 18 12 101在编不在岗人数车辆情况一般公务用车 执法执勤用车
1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车辆总数编制数 20实有数 7 9 16司勤人员情况岗位类别 用工方式 合同形式管理岗 专技岗 工勤岗 正式人员 自聘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 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 其他人员总数3 3 3 3 3 9单位负责人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人: 王少华 填表人联系电话:04714507169- 9 -附件 2改革后基本情况汇总表参改人员情况正厅级副厅级 正处级副处级 正科级 副科级 科级以下人员 人员总数参改人数 1 5 29 19 17 18 12 101车辆情况执法执勤用车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不含实物保障用车) 数量 保留比例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车辆总数保留车辆数 3 8 40% 11需处置车辆数 2 10%司勤人员安置人员数情况竞聘上岗 内部转岗 开辟新的就业岗位 提前离岗终止、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清退借调、返聘人员人员总数在编在册正式司勤人员 0 0 0 0 0 0 0单位自聘司勤人员 3单位负责人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人: 王少华 填表人联系电话:04714507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