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五”新线及十一号线通号、特种特殊设备及运维服务招标委托代理项目(标段 2)招标文件2第 1 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 2.2.1 工程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五”新线及十一号线通号、特种特殊设备及运维服务招标委托代理项目(标段 2) 3 2.2.2 建设地点 广州 4 2.2.3 招标代理费控制 价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五”新线及十一号线通号、特种特殊设备及运维服务招标委托代理项目(标段 2)招标控制价 132.55 万元5 2.3.1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一)前期准备工作:按照现行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委托人招标意图组织、策划招标工作,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招标方案(包括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招标组织工作:依法组织本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依法向招标监管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依法完成招标公告发布,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
3、标、评标工作,依法办理、发放中标通知书;(三)收尾工作: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清标,协助召开中标单位进场会、签订合同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6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7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8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9 13.1 招标代理费报价 方式 各投标人自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0 15.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 16.1 投标保证金1、 收取方式: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 投标保证金:每标段 3000 元人民币。3、 缴纳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
4、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4、投标单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所有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2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或转账的银行及帐号:户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咨询电话:020-28866000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转出,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供一份,并需另附在所有投标文件中一起装订包封。12 5.1 踏勘现场 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13 9.1 招标文件澄
5、清投标人应在 年 月 日上午 前,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将澄清答疑问题发给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所有迟于上述时间的答疑问题将不再回复。(另行书面通知)传真: 邮箱: 14 17.1 投标文件份数 壹 份正本, 贰 份副本(每个标段需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一套一起包封)。15 19.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提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厅提交时间:201 年 月 日 9 时 00 分至 201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
6、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16 23.1 开标开标时间:201 年 月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厅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17 27.3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18 31.1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暂定价的5%。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必须由中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提交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219 其他1、投标
7、文件语言:汉语。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3、本次招标包括招标公告、发售标书、标前答疑会、标书送达、开标、评标(含资格审查)、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8 个阶段。第 5 页,共 38 页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招标人”(即委托人)指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1.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3“中标人”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1.4“招标代理”指 /。1.5“设计人”指 / 。1.6“监理人”指 / 。1.7“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
8、文件。1.8“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9“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招标说明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招标代理单位承担招标代理服务,确保本工程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建成。2.2 工程概况2.2.1 工程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2.2.2 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2.2.3 招标项目发包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项。2.3 招标范围2.3.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 项。3
9、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第 6 页,共 38 页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
10、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7. 承包方式及项目调整7.1.承包方式:中标人须与招标人就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五”新线及十一号线通号、特种特殊设备及运维服务招标委托代理项目签订招标
11、委托代理合同,各项目按其实施范围实行总价包干。7.2.对于上述招标范围内委托代理的内容,各标段所包含的招标项目存在拆分招标的可能性,招标人因项目安排的需要,有权调整委托代理的项目(包括招标范围及数量)而无需对投标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投标须知第 13 条发出的补充通知 及有关资料 :第 1 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 2 章 代理合同第 3 章 投标格式文件第 4 章 评标办法8.2 除 8.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
12、人起约束作用。第 7 页,共 38 页8.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8.4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
13、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4、。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另按本须知第 17.6 条款的要求和格式提供一套与下列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1)投标文件目录;(2)投标函(按格式 1 填报);(2)招标代理服务报价书(按格式 2 填报);(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 3 填报);(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等(复第 8 页,共 38 页印件并加盖公章)(若经工商部门核发的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另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格式 4 填报)(5)招标代理业绩
15、情况汇总表(按格式 5 填报);。(6)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配备情况表(按格式 6 填报);(7)招标代理服务实施方案(自行编制);(8)其它证明投标人实力的资料;12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括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格式文件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所规定的方式。13.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 2.3 款和合同条款所列招标项目招标代理范围的全部内容。13.3 投标报价: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五”新线(不含八号线北延)及十一号线通号、特种特殊设备
16、及运维服务招标委托代理项目(标段 2)招标控制价:132.55 万元(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代理费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14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
17、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1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述金额和时间,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第 9 页,共 38 页文件一起递交。16.2 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否决其投标文件。16.3 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 5 个工作日。16.4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后予以退还。16.5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
18、),将没收投标担保:16.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16.5.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6.5.3 经核实,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 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应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
19、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7.4 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法定印章。17.5 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 A4 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17.6 招标人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用“Microsoft Word ”制作的招标的代理实施方案电子文件(光盘)。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文件名称。若电子文件与投标文本文件不相符时,以投标文本文件的“正本”为准。(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18.1
20、各标段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正本(1 本)、副本(2 本)及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光盘(内有投标文件资料、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18.2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18.3 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封包上应具有以下标记:18.3.1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第 10 页,共 38 页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第 标段)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地址: : 投标人电话: 传真: : 18.4 在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8.5 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
21、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接收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19.2 若出现附件一否决性条款汇总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22、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13 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4 家(同一投标人只计算一次),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第 18 条有关规定密封和标记,按本须知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