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公派赴境外学习/交流申请表学生姓名 学号 性别院(系) 专业 年级拟去国家/地区 邀请单位学习类型 校际交换学习 院际交换学习 实习(含带薪) 交流项目邮箱地址 手机个人申请本人承诺按时返校并办理学籍相关手续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拟出境时间 拟返校时间课程名称 学分 拟充抵教学计划的课程 类别 学分拟修读的课程(可以附件形式填写)境外交流项目名称境外交流项目带队教师情况院(系)意见学生在校期间有无违纪处分记录( 有 ; 无)学生的学习计划是否与其主修专业知识内容一致( 一致 ; 相似; 不一致)按学生提供的境外学习计划,是否明显存在无法按期毕业的风险( 有 ; 无) ;是否同
2、意学生参加该项目( 是 ; 否)其他: 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年 月 日教务部意见(如果学生参加的活动无需回校后认定学分,则本栏不需要审批)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年 月 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意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年 月 日学生处意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年 月 日说明:1. 申请赴境外交换学习、实习(含带薪)和交流项目的学生,均应填报此表。填表前请阅读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公派赴境外学习/交流管理办法 ;2. 申请赴境外交换留学、实习(含带薪)者不必填写“境外交流项目名称”和“境外交流项目带队教师情况”一栏;3. 此表用 A4 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生所在院(系) (用于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学生处(转教务部)分别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