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201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市政府办: 2018 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xx 市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发改委工作职责,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秘书科,具体承担我委政
2、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及网络留言办理等日常工作,确保责任到人。 (二)完善工作机制。为提高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制定出台了xx 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科科长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室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专职信息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的信息收集、报送等相关工作。同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方案,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在全委实行政务信息报送积分排名制度,按季度公布得分排名情况,信息报送积分与年终科室绩效考评挂钩,极大地提升了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 (三)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根据省政府办公
3、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816 号)精神,制定了xx 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区域、行业特点和工作侧重点以及社会关切热点,依法对本县(区)、本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对外予以公开。 (四)积极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将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纳入在线平台统一管理,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及服务质量。开展全市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清理核查行动,逐项梳理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清查各类审批事项办
4、理情况,明确了办理时限。能够办理的,尽快办理;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帮助民营企业尽快落实有关条件;依法依规确实不能办理的,主动做好解释工作。112 月,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项目 1069 件,总投资 593.17 亿元。其中:审批 992 件,总投资 263.02 亿元;核准 15 件,总投资 88.96 亿元;备案 214 件,总投资 241.19 亿元。 (五)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进行网络公开,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我们确定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的运行与维护,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平台,使各类政府信息得到及时公开。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
5、动公开情况 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委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2018 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16 条,其中:概况类信息 16 条,政务动态信息87 条,信息公开目录 13 条。政策解读类信息 15 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 3 条,留言办理 7 条。 (二)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委未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件。(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委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委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
6、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 年,我委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 9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 100%。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虽然我委在 2018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与提升;三是委内门户网站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下一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我委门户网站建设,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三)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借助报纸、广播电台、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移动信息等新闻传播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xx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9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