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湘西自治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名称 绿色湘西专项资金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支出科目编码 项目单位 湘西自治州林业局 主管部门 自治州人民政府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2016 年 6 月 28 日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制)1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制)项目负责人 文武斌 联系电话 8222570地 址 吉首市红旗路 42 号 邮编 416000项目起止时间 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计划投资额(万元) 27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270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省财政 省财政州财政 270 州财政 270县财政
2、 县财政单位自筹 单位自筹其它 其它基本概况为全面推进“绿色湘西”、“文化湘西”、“生态民俗村落”建设,打造国内外知名生态文化公园,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湘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15 号)文件精神,州政府决定每年解决州林业局绿色湘西专项资金 270 万元,用于指导全州绿色湘西建设工作以及州级领导扶贫联系村的“生态示范”“秀美村庄”建设和州直机关义务植树基地、民族生态文化公园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湘西州基本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地区,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项目绩效目标指导全州绿色湘西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将湘西州基本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地区。即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3、,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绿色生产特征日益凸显,绿色消费模式逐步形成,绿色文化氛围渐趋浓厚。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施千公里生态走廊建设。推进“绿色通道”、景区景点、城镇周围、水域河流、机关单位、特色村寨生态景观建设。巩固完善 “两条旅游风景线”沿线植林造景绿化成果,推进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等沿线生态景观建设。搞好谷韵吉首旅游集散中心以及凤凰、芙蓉2镇、里耶 3 个景点圈可视范围的植被修复工作。完成植林造景任务 10 万亩,建设生态村 100 个。配合湘西经开区实施州民族文化生态公园建设,具体实施凤凰县腊尔山镇夯卡村、两林乡两林村、保靖县夯沙乡吕洞村的生态村示范建设。项目
4、完成情况项目实施以来,全州上下抢抓季节,强化措施,以重点工程建设为依托,狠抓绿色湘西建设。截至 2015年底,据各县市上报统计,全州共完成造林面积17.689 万亩,为省厅计划 17 万亩的 100%,其中:重点工程造林 13.879 万亩,为计划的 100%;完成面上造林3.81 万亩,为计划的 100%;完成重点工程封山育林6.258 万亩,为省计划的 100%;结合重点工程完成“裸露山地”造林 4.2 万亩,为省计划的 100%;已完成森林抚育间伐面积 7.07 万亩,其余 3.63 万亩割灌除草计划在 5-7 月实施完成;完成全民义务植树 504.67 万株;全州启动了 2150 个行
5、政村 “秀美村庄”建设规划,1068 村开展了创建活动。项目执行情况资金投入情况2015 年绿色湘西行动苗木补助项目共投资 270 万元。州财政局 2015 年下拨州林业局绿色湘西行动苗木补助专项资金 270 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已使用270 万元。其中:支付保靖吕洞山绿化苗木款 107.66万元,支付湘西经济开发区绿化苗木款 95.97 万元,支付凤凰腊尔山绿化苗木款 54.72 万元,支付凤凰两林环城路绿化苗木款 9.96 万元,支付义务植树苗木款等1.69 万元。资金到位率 100%,到位及时率 100%。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项目实施后,全州林地面积保持在 1700 万亩以上、森林覆
6、盖率稳定在 70.24%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 32%和 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9 平方米,生态村庄林木绿化率达到 35%以上。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初见成效。生态文化体系初步形成。生态文化理论研究不断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化产业蓬勃兴起。生态效益分析2015 年全州完成城市绿化面积 2 万亩,建成了一批城市森林公园,建设了百个生态村庄。把乡村绿化与城乡同建同治、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城市绿荫行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搞好生态文明示范试点工程建设,打造城市生态宜居环境,积极构建湘西“绿色第一形象”。社会效
7、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不仅丰富了我州森林资源,还改善、提升我州旅游生态环境,增加了群众的直接经济收入,完善并提升了湘西自治州的形象和地位,并对我州经济、环境与社会的综合可持续发展起到推动作用。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为了加强绿色湘西行动苗木补助专项资金 270 万元的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安全、高效地运行,州林业局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了州林业局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该制度从资金使用范围、使用原则以及资金拨付、监督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1、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做到事前有计划,开支有预算。财务分管领导负责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所有的项目资金由计4财科统一
8、核算。2、管理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进行分项的日常管理,并协调州财政局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项目完成后,局营材科、计财科、纪检监察等科室对项目进行检查,并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当年不能完成的专项工作,其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4、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报销,经办人必须在发票上注明每笔支出的事由,并送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签字后交财务科列支。经办人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科室负责人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
9、合法,手写发票签章、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否则,财务不予报销。5、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规定,必须先预算后实施,全程通过集中支付系统使用资金,否则不予报账。州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制定了州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州林业局州林业局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严格把关,没有违法违规问题。5存在问题及分析1、投入偏低。无论是各项林业重点工程投资总量,还是单位面积投资都普遍偏低。如:2014 年全省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和森林抚育项目全省投资分别为0.98 亿元、1.73
10、亿元,而我州两项目投资仅 210 万元、1070 万元,投资总量占全省份额小;造林补贴单位投资仅 100-200 元/亩,森林抚育仅 100 元/亩,油茶基地造林项目、长防林工程、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项目投资仅300 元/亩,普遍偏低,实际营造生态林和用材林每亩需投资 600-800 元,造经济林、楠竹、珍稀树种每亩需1200-1500 元,油茶每亩需 2000-2500 元。“裸露山地”造林绿化没有专项资金投入,省厅每亩仅给 20-40 元补助,影响“裸露山地”歼灭战的成效。2、总体任务完成虽好,但发展不平衡。一是县市之间完成任务进度和质量不一致;二是工程之间完成进度不平衡,重点工程任务完成较好
11、,质量较高,面上造林完成相对差些;有投资的工程完成较好,无投资的完成差些,林业部门主管的工程完成较好,林业部门协助完成的差些。3、秀美村庄(生态村)建设没有形成合力,各部门各自为阵,资金投入分散,导致建设效果不理想。4、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本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检查、验收等尚无明确规定,在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还存在一些管理漏洞。为此,我局已汇同州财政局制定了绿色湘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正按程序报批。6通过对绿色湘西苗木补助专项资金 270 万元的绩效评价共性指标的评分,最后得分 83.5 分,评定等级为良。评价结论优 良 良 合格 不合格有关建议建议州政府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保障经费及时足
12、额到位;相关单位加强项目的申报争取力度,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对湘西生态建设的支持。通过加强指导、督促检查,狠抓重点工程营造林质量;组织、指导各县市完成“裸露山地”造林绿化自查验收和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加大“绿色湘西”、“裸露山地”宣传工作,为湘西林业造势。通过绿西湘西引导资金,促进全州生态建设升级,实现“把湘西州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生态文化公园”的宏伟目标。姓 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 字文武斌 局 长 州林业局颜建燕 副局长 州林业局翟 星 副局长 州林业局彭险峰 科 长 州林业局营林科向志斌 科 长 州林业局种苗站杨 武 科 长 州林业局计财科邓德胜 会计师 湘西金思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评价人员7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年 月 日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年 月 日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年 月 日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年 月 日财政局预算管理科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