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资产拍 卖 资 料(2016 年第 09 号)标 的 位 置 : 长征大道丰德园 A 栋 5-7#店面及写字楼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二 一 六 年 九 月资 料 目 录一、 资产拍卖公告二、 资产拍卖须知三、 标的情况简介四、 资产转让合同五、 竞买报名表六、 拍卖会场纪律七、 附件资料:1、房产证复印件2、土地证复印件3、房屋维修基金收据复印件资 产 拍 卖 公 告受委托,整体拍卖原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位于丰德园 A 栋的店面及写字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及价格位于赣州市长征大道丰德园 A 栋 5-7#店面及二层 1 号写字楼房地产
2、。2005 年建成,钢混结构,5-7#店面建筑面积 126.66m;写字楼建筑面积 1058.37m。该房地产整体拍卖,起拍价 981.5 万元。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进行, 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买受人。三、竞买人条件凡有意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均可报名,报名时须交纳 200 万元竞买保证金,报名资料费 200 元。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五、报名和拍卖时间:报名时间:2016 年 9 月 22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拍卖时间:2016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 分六、报名、拍
3、卖地点及咨询电话报名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509 室)拍卖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咨询电话:0797-8390937 0797-8211167 18679673358(陈)详情请登陆: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二 O 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原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资产拍 卖 须 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赣州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制定本须知。一、拍卖原则本次拍卖遵循“公开
4、、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价高者得,自由竞价。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买受人。三、本次标的拍卖时间报名时间:2016 年 9 月 22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 年 10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拍卖时间:2016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 分四、竞买资格及要求1、参加竞买对象凡有意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2、竞买人应提供的资料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5、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申请和资格审查1、申请和办理(1)有意竞买者须在 2016 年 10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前持报名相关证件到我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2)竞买人应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前将竞买保证金 200 万元存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原件或银行到账证明到中心核实到账后由中心盖章确认。2、资格审查我中心负责对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
6、格。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2)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拍卖程序1、已报名的竞买者,应凭有效身份证件、确认的竞买保证金进账单原件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 分前到拍卖会场签到处签到并领取竞买号牌参加拍卖会,否则视为弃权。2、本次拍卖会由拍卖师宣布标的起拍价 981.5 万元后,竞买人举牌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 110 万元或其整数倍,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拍卖标的加价幅度,最终以不低于起拍价的最高应价
7、确定买受人,并以落槌方式成交。3、落槌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即与拍卖机构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并与转让方签定资产转让合同 。未立即签订的,视为违约,预交保证金不予退回。七、保证金的退还竞买成功者的竞买保证金可抵缴等额成交价款,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转让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 八、成交价款支付买受人须在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和转让人代付的该房地产住房维修基金 52884 元,成交价款由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代收,维修基金直接汇入转让人账户。 九、变更交割转让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 5 个工作日内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变更过户的费用按国家的
8、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即正式行使资产范围内的权益。十、拍卖佣金本次资产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按成交价款的 1%一次性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由拍卖机构收取。十一、其它事项1、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拍卖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亲自审验拍卖项目情况,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竞买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否则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
9、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须知。3、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机构、转让方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转让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附:1、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收缴账号:收款单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赣州银行滨江支行 ;银行账号:2841 0001 0310 0000 302 。2、拍卖佣金汇入账号:户名: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市分行金房支行; 帐号:151 0225 5190 0002 96553、维修基金汇入账号:户名: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开户行:赣州市农行黄金区支行; 帐号:0326 0104 0006 3
10、94。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拍卖标的情况简介序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标的位置建筑面积()总层数用途结构建成年代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共有使用权面积()共中分摊面积()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整体拍卖起拍价(万元)1赣州市长征大道北端东侧丰德园A 栋 5#店面50.24赣市章国用(2012)第SF22866 号10.172赣州市长征大道北端东侧丰德园A 栋 6#店面27.57赣市章国用(2012)第SF22867 号5.5813赣房权证字第00134437 号赣州市长征大道北端东侧丰德园A 栋 7#店面48.851-9赣市章国用(2012)第SF22868 号9.8
11、894赣房权证字第00134438 号赣州市长征大道北端东侧丰德园A 栋 1 号写字楼房产1058.37 2/9商业钢混2005年赣市章国用(2012)第SF22897 号6086.49214.2542042 年11 月 6日981.5原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资产转 让 合 同甲方(转让方): 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买受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赣州市产权交易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经过公开拍卖,乙方以最高报价成为买受人。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所属房产的转让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须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转让的标的甲方位于赣州市长征大道丰德园 A 栋 5-7#店面及二层 1 号写字楼房地产。2005 年建成,钢混结构,用途为非住宅,5-7#店面建筑面积 126.66m;写字楼建筑面积 1058.37m。第二条 转让的价款甲方所属房地产通过公开拍卖,乙方以最高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成为买受人,且乙方的最高报价作为该标的的转让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