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北海市教育局中小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4号北海市第一中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试行),你校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15 年 11 月 19 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我局核准的北海市第一中学章程,经北海市教育局中小学章程审查核准委员会评议,2016 年 12 月 26 日北海市教育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核准。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要以章程作为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北海市教育局2016 年 12
2、月 27 日北海市第一中学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依法遵规、按章管理学校,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2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北海市第一中学,简称:一中,英文名为 Beihai No.1 Middle School,创立于 1956 年 5 月 9 日。学校属全民所有制的普通完全中学,是法人实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办学规模为初级中学三个年级,学制三年,拥有一校两区,校址分别为:北海市海城区北京路 1 号,北海市海城区解放路 17 号。邮政编码:536000。第
3、三条 学校接受中共北海市委、北海市人民政府的领导,隶属于北海市教育局并对其负责。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发学生的内在潜能,培养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为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奠定基础。第五条 学校办学思想: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工作方针,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管理
4、铸就形象,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书香文明校园、绿色环卫校园、教育管理先进校、素质教育示范校、教育科研特色校为目标,全面提升学校整体发展水平。第六条 学校办学理念:承文化,促内涵,办特色。即整合和传承学校优秀的文化传统,实施文化管理,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觉悟和文化素养,优化一中人的行为模式,从而形成一套行之3有效的思想和行为体系;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学校的管理方式和规章制度兼具科学性和人文性,教师队伍团结、优秀、进取,学生群体蓬勃、向上、有礼;不断完善教育教学科研机制,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打造一所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学校。第七条 学校办学策略:以满意理念为先导,以素质推进为表征;以课程改革为动力,以特
5、色开发为攻略;以精细管理为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校本管理、培训、教研为依托,以提高绩效为目的。第八条 学校办学目标:在“办学生向往、教师幸福、社会满意的北海市优质教育学校”的办学定位的基础上,努力打造具有健全的学校管理制度;具备现代化的办学条件;拥有一支专业化自我发展的教师队伍;设置有多样化的课程类型;突显独特的办学特色与高质量的办学水平的自治区名牌学校。第九条 学校近期目标:精细管理制度,优化课程设置;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为学生的自主发展和教师的自我发展创设良好氛围,让学习、工作、生活成为一种享受。学校中期目标: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和完善学校民主管理体制;务实创新,开拓进
6、取,切实为教职工办实事,解难题,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积极创造和提供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学习成长的条件,实施素质教育,不断完善育人体系、课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坚持“以研兴校、以研促教”的宗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教师科研意识,培养研究型教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形成既有主旋律又丰富多样化,既有高品位又有多层次的浓郁校园文化氛围。4学校长远目标: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依据北海市教育局“教书育人、因材施教、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体现现代教育“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培养符合“四有”新人标准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
7、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十条 学校校训为“自强不息、上善若水;与时俱进、止于至善” ;学校以“教师学高身正,学生品学兼优”为校风;以“笃行、严谨、爱生、创新”为教风;以“求勤、求真、求实、求效”为学风,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特色。第十一条 校徽、校歌、校旗, (见附页) 学校纪念日:每年 5 月 9 日。第十二条 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十三条 本章程是本校师生员工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学习和行为的依据,本校师生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第二章 学校管理体制和机构第十四条 党总支在学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学校重大事件的决策,并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的建设,为
8、逐步改革内部组织机构提供思想指导,全力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党总支监督保证,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5第十五条 实行全员“一岗双责”制。学校主要领导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既要立足岗位抓好行政管理工作,又要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教师既要立足岗位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又要抓好自身师德师风建设。第十六条 学校干部的选拔任用严格参照北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和北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并根据办法要求,将任用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年级长、班主任由政教处依据资格确认制度确认后,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科
9、组长、备课组长由科研室确认资格后,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学科教师由教务处会同政教处协调和平衡,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其他行政、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分别由学校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科研室考核,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第十七条 学校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一)学校行政决策机构是校长办公会、行政会议1校长办公会为学校行政决策机构,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校的党政校级正副领导参加,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2行政会议是校长领导学校工作的审议机构,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校党政领导、中层干部及工会、团委负责人参加,6讨论和审议校长提交的重大事项与学
10、校各部门提交的议项,集思广益,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二)学校执行机构是学校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科研室、总务处1学校办公室。负责做好学校决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和协调工作,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意图,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2政教处。负责学生的德育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年级长或班主任执行校长办公会、学校行政会议关于学生德育工作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3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务工作,通过学科组和教师执行校长办公会和学校行政会议关于教学方面的工作决策,落实教学常规,执行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教学全程的组织、监督和调控。4科研室。负责科学研究和课题研究管理工作,通过课题组研究成员与教
11、师执行校长办公会和学校行政会议关于科研方面的工作决策。5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后勤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三)学校监督机构是学校党总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1学校党总支。学校党总支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起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总支在行政工作上支持校长充分、正确履行职权,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方针在学校得以正确贯彻执行,确保学校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72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主要是通过信息反馈和民主监督来实现民主管理职能。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由全体教职工以学科组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会每年至少召开一
12、次,听取和审议学校的工作报告,参与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审查学校财务收支,依法监督校长和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代表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行使教职工代表会职权。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十八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中学管理规程的相关要求,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科教学、班团活动、劳动实践和活动课等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创新教育等。实施素质教育,为一切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以校党总支、办公室、政教处、工会、团委、班主任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的德育工作领导组,加强社会对
13、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作职能部门。第二十条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专业化水平。注重德育工作的“时代性、开放性、实践性、渗透性和主体性”,追求德育工作的 “全员性、针对性和实效性”。8(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思想品德教育。关注校园环境、校园文化、班级文化等隐性课程对学生的影响,编写富有时代气息的、适合中学生特点的、针对性比较强的校本德育读本。(二)以教会学生做人、求真为宗旨,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北海一中学生一日常规要求,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
14、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三)加强学校品德心理教育,开展激发学生知识学习动力和品德学习动力的校本研究,锤炼学生的道德意志。(四)学校主动与家庭、社会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式教育模式。倡导建立“学习型班级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学校”的模式,促进学校,乃至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五)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严格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在校学生的违纪行为。(六)做好团委、学生会工作,建立“团委团支部,学生会班委会,少先队大队委中队委”的学生自我管理网络。
15、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学校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建立由分管副校长、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班主任组成的垂直管理体制。按学科设立教学科组,设组长一名。科组长是所在学科教学质量的主要责任人。9各任课教师是所任学科教学质量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所任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责任人。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机构,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教师业务能力考核的组织。学术委员应严格遵守北海一中学术委员会章程所规定的职责要求。第二十三条 教学中,全体教师树立“尊重主体,面向全体”的教育思想,认识到“转化学困生与培养优秀生同等重要”。学校实行“扶弱责任制”和“培优责任制”。
16、第二十四条 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常规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认真抓好备课、课堂教学、批改作业、课外辅导、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一)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标准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停课、换课,严格按课表上课。(二)坚持领导干部要深入教学第一线的制度,指导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三)学校建立健全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标准,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要不断加强教师工作过程管理,制定科学评价体系。(四)学校教务处要认真组织好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认真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年级组、科
17、组在征得教务处同意的基础上可组织单元测验,但必须严格控制次数。10(五)教务处要对教师用书、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实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严禁非正常渠道书刊、资料进入学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六)教务处要依照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认真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七)学校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学困生。(八)教务处必须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格招生、严格颁发毕业证书。(九)教务处要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育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第二十五条 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生兴趣,提高学生素质。第二十六条 学校坚持校本培训,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渗透教学过程,并产生强大辐射作用。第四章 教师第二十七条 教师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