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杭州市萧山区玉山中学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教职工与学生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杭州市萧山区玉山中学,学校地址为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萧金路 302 号,邮政编码为 311203。第三条 本校是由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居民张伟文举办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法人。本校的审批机关是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登记机关是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本校依法接受审批
2、机关及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第四条 本校办学类型为三年制民办教育,办学层次为普通高中和初中教育,办学形式为全日制。学校面向萧山区区内外招生,招生对象为全日制小学和初中应届毕业生。办学规模为初中和高中各 9 个班级,总体不超过 800 人。第五条 本校为萧山三中教育集团成员学校,纳入萧山三中教育集团管理。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六条 本校办学宗旨为“让每一个孩子在玉山发展个性,创造成功”。第七条 学校发展目标为将学校建设成为教育思想现代化、教育管理、教育方法现代化、教育设施现代化的省内一流的民办中学。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深化
3、教育教学改革,明确学生培养目标。构建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与特色发展;建成一支结构和规模合理,能适应新的办学思想、学生培养目标的师资队伍;初步实现育人模式的转型;基本实现高品质的校园环境建设和文化建设。第八条 学生培养目标为具有较高人文素养、较强科学精神、较深爱国情怀和较广国际视野的现代中学生。教师发展目标为能适应教育发展和学校发展要求,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专业化师资队伍。2第九条 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为以先进的文化建设作为学校发展的灵魂文化立校,人才立校。努力打造一流的教学与管理团队,营造一流的育人环境,创造一流的教学质量。校训为:我是金子,我会闪光。第十条 学校按
4、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十一条 学校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依法依规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对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四)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五)管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六)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
5、质量;(三)维护学生、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为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公众、政府机构的监督。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理事会、行政管理层和监事会,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支持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理事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第十三条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组建学校首届理事会;(二)提出学校办学宗旨和业务范围;(三)推选理事和监事;(四)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五)监督学校运行。3举办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为学校提供开办资金和相关运行经费;
6、(二)支持理事会依法履行职责;(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者职责。第十四条 理事会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与解聘校长,决定法定代表人人选;(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其他规章制度;(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学校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五)决定学校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八)审议学校管理层工作报告并对其工作进行考评;(九)理事会届满前三个月内负责组建下届理事会;(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五条 理事会设理事 5 人,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理事具备 5
7、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不低于 1/3。首届理事会由举办者推选产生,第二届及其后的理事会由举办者推选与民主选举相结合方式产生。理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无正当理由连续 2 次以上缺席理事会会议的,由理事会取消其理事资格。理事不因理事资格在学校领取薪酬,因履行理事职责产生的交通、通讯等费用,可按有关规定列支。理事在任期内提出辞职,须向理事会提交书面报告,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理事资格方可终止。理事推选方提出更换理事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按理事原产生方式及程序予以更换。理事出现空缺,应及时按原产生方式及程序填补缺额。第十六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忠
8、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学校利益。理事享有以下权利:(一)出席理事会会议,享有发言权、提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理事会会议和学校办学情况有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三)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理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4(一)遵守本章程及有关规定;(二)遵守并执行理事会决议;(三)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四)不得擅自公开学校涉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教职工和学生的个人隐私);(五)不得凭借理事身份牟取不当利益;(六)未经理事会批准,不得与学校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不得接受与学校交易有关的佣金;(七)未经法定代表人或理事会的授权,不得以学校或理事会的名义进行活动。(八)理事会
9、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理事任期内擅自离职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十七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 1 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第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确认理事会会议议题;(三)理事会的其他授权。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并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书面通知全体理事。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理事长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理事会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3 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理事:(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二)1/3 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三)监
10、事会提议时;(四)校长提议时。如有上款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理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理事长代其召集临时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且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 1/2 及以上的理事共同推举一名理事负责召集会议。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和进行表决,委托应载明授权范围。理事无故缺席且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该次会议的表决权。5第二十一条 出席理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理事的 2/3。理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理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理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但在讨论下
11、列重大事项时,须经全体理事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三)制定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监)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的理事承担相应责任,不赞成的不承担责任。理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学校重要档案妥善保存。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监事会,成员由 5 人组成。监事由区教育局委任、举办者推荐、教职工民主推选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或更换,其中教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不低于 1/3。理事、校长和包括财务负责人
12、在内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学校财务;(二)对理事、校长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履职、学校依法办学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的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三)当理事、校长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学校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但无表决权。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第二十六条 行政管理层由校长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实行校长负责制,履行下列职责:(一
13、)执行理事会决议;(二)拟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6(三)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四)工作人员管理;(五)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六)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校长 1 人,每届任期 3 年。校长全面主持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校长履行下列职责:(一)主持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定期向理事会报告;(二)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学校发展规划,拟制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三)在理事会授权范围内聘任和解聘学校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四)组织
14、实施教育教学、教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拟定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教职工的聘用和解聘;(七)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八)理事会的其他授权。校长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其具体程序和办法由理事会与校长签订的聘任合同规定。第二十八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具体工作。 学校设置教务处、学生处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第二十九条 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
1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第三十条 学校保障教职工通过工会组织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学校的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7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大会制度。教职工大会定期召开,由法定代表人向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选举、罢免和评议理事会、监事会中的教职工代表,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立各专门委员会,专题研拟或管理相关专项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对校长负责。校务委员会负责研拟并提交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的修改方案、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16、,审议或咨商财务预算、决算以及有关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的重大专项工作。学术委员会负责评议或咨商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各项工作。家长委员会负责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第三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校内行政管理、教育教学方面的重大事务,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学校重大决策会议可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列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须提交理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三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建
17、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依法向社会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学校信息,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
18、掘和弘扬学校优秀文化传统。第三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8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
19、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第三十七条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中小学德育大纲要求,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学校加强以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为目标的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理解并正确地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尊重他人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校外第二课堂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是中学生认识自我、展示
20、自我、发展自我的重要舞台,也是提高综合素质、适应社会需要的重要途径,学校将加强相关平台建设。第三十八条 学校加强班级的规范管理,促进学生行为由规范向养成提升,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的建设。建立班级管理量化考核制度 。第三十九条 学校重视学生社团建设,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人才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学术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第四十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自主开展
21、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9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等,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学有所长。第四十一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安排,监控教学计划、教案、课标落实、学生学习状态与水平等日常教学工作。利用检查、评比、展示、交流等形式监控实验课材料、专业知识集、学生作业、后进生辅导、教学质量分析、试卷等。做好教学全面工作的监控与指导。第四十二条 课堂管理是为了引导学生更准确的学到知识,更
22、好的开展课堂教学工作,所以管理的前提是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选择、尊重学生的创新成果。同时,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他们更了解课堂管理模式与学生之间的重要关系。在课堂上运用不同的评价方式,使学生更积极的投入课堂,并乐于参与。第四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体育月活动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
23、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等实施禁烟。第四十四条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第四十五条 学校科学制定和实施艺术教育发展规划。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艺术素质发展为目标,制定学校艺术教育年度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在组织管理、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予以落实。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提高艺术课教学质量。按部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上好音乐、美术课,课堂教学面向全体学生,每年举行一次文艺节,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和学科特点,注重学生审美能力提高,关注学生艺术知识的掌握和技能的形成,保障艺术课质量。10科技节能切实提高我校青少
24、年的科技素质,展示我校科技教育的风采。各级各班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全员参与,共同培养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素养。第四十六条 学校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管理与使用,建有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校园广播系统、校园电视系统、校园通讯系统和校园安防系统等,加强信息化校园和智慧课堂建设,积极发挥其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功能。第四十七条 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学校鼓励教师著书立说。第五章 学 生第四十八条 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在报经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确认后即取得本校学籍。第四十九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25、:(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三)按照国家或理事会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十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以及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