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综合维修工程重新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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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楼综合维修工程(重新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ZGX2015266-SCZJ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公章)确认日期:2015 年 9月 2日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五年九月办公楼综合维修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SZGX2015266-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74 页 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书 .5投标邀请书 .6第二章 采购人须知 .8第三章 评标委员会须知 .11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13投标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须知 .20一 说 明 .201 工程说明 .202 招标范围 .203 资金来源 .204 合格的投标人 .205 合

2、格的工程、货物和服务 .216 投标费用 .21二 招标文件 .217 关于招标文件 .218 现场踏勘招及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1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229 投标文件编写的要求、语言及计量单位 .2210 投标文件构成 .2311 投标文件的编写 .2412 投标报价和货币 .2413 投标保证金 .2514 投标有效期 .2615 投标文件的编制 .2616 投标文件的签署 .26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7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718 投标截止时间 .2719 迟交的投标文件 .272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8五 开标与评标 .2821 开标 .28办公楼综合维修工程(

3、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SZGX2015266-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3 页 共 74 页 招标文件22 评标委员会 .2823 关于评标 .28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25 保 密 .2926 关于定标及评标结果公示 .29六 授予合同 .3027 资格后审 .3028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029 中标通知书 .3030 签订合同 .3031 中标服务费 .30第五章 合同范本(略) .32第六章 工程技术规格及需求 .33一、一般规定 .34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说明 .36三、工程需求 .38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0附件 1 投标书 .54附件 2 开

4、标一览表 .56附件 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7附件 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58投标保证金证明 .59附件 5 2012 年 1月 1日至今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一览表 .60附件 6 投标报价汇总表 .60附件 7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60附件 8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 .60附件 9 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 .61附件 10 零星工作项目报价表 .61附件 11 规费税金计价表 .61附件 12 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 .61附件 13 工程保修(售后服务)计划 .62附件 14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62附件 15 拟投入的主要物质、施工机械设备表 .62附件 16 劳动

5、力计划表 .63附件 17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63办公楼综合维修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SZGX2015266-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4 页 共 74 页 招标文件附件 18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63附件 19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63附件 20 项目经理简历表 .64附件 21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64附件 22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 .64附件 23 诚信承诺书(格式) .65第八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661. 总则 .662. 评标委员会 .66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 .674. 废标及招标失败 .675. 投标文件

6、的澄清 .676. 关于评标方案 .677. 评标、定标流程及规则 .688. 评标表格 .70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70表二、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表 .70表三、商务、技术评估表 .71表四、抽签法定标表 .73办公楼综合维修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SZGX2015266-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74 页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书办公楼综合维修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SZGX2015266-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6 页 共 74 页 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SZGX2015266-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办

7、公楼综合维修工程(重新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该工程项目已由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修建,现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完工期1 办公楼综合维修工程 1次(项)合同签订后 25日历天内完工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必须具备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

8、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日前3年内(201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格式自拟) ; 凡被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2年8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注册有效的投标人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特种专

9、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证书、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证明材料、在本项目开标日前3年内(201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办公楼综合维修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SZGX2015266-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7 页 共 74 页 招标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并现场核对原件。3、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9月2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每个工作日09时00分至

10、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5、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6、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2015年9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7、踏磡现场时间、地点:2015年9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由采购人统一组织(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9、开标时间:2015年

11、9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国信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11、其他要求: 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为本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 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负责解释。联 系 人:詹勇华 叶菊云联系电话:0755838

12、83371 83883375传 真:075582904418网 址: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五年九月二日办公楼综合维修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SZGX2015266-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8 页 共 74 页 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人须知办公楼综合维修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SZGX2015266-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9 页 共 74 页 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请采购人严格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

13、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及市财委有关条款规定,摘要如下:(一) 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招标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或者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招标机构对采购人逾期未确认且未向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采购人提出异议的,由主管部门交招标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解释。主管部门自收到招标机构的解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需要调查取证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处理时间,但调查取证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修改采购文件。 ”的规定,请采购人按照规定执行。(二) 条例 “第二十七条”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机构应当自

14、采购文件确认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机构应当自采购文件确认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招标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三) 条例 “第二十八条” (1)招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十日前公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五日前有权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3)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通知所有已收受招标文件或者已响应招标的供应商,并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4)招标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因作出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公开招标失

15、败的,应当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转为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但终止采购的除外。(四) 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增加价格因素在政府采购评审中的权重,招标文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与项目等级不相适应的资质要求,含有倾向、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等有违公平竞争的规格标准或者技术条款;(2)标明特定的供应商或者产品,指定品牌或者原产地,要求制造商对某个项目特定授权;(3)根据某个企业或者品牌的产品说明书或者技术指标编制采购需求参数;(4)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经验、经营网点、现场踏勘等条件作为合格供应商资质条款;(5)其他歧视性、排

16、他性等不合理条款。资格核查标准、评标标准、分值权重等评审要求未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的规定,请采购人按照规定执行。(五) 条例 “第三十七条” 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办公楼综合维修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SZGX2015266-SCZJ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10 页 共 74 页 招标文件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六)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一)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

17、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工程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服务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价格权重的,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请采购人按照规定执行。(七) 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招标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逾期不确定的,招标机构应当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理时间不计入采购期间”及“第四十三条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

18、价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中标结果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确认的,视为确认”的规定,请采购人按照规定执行。(八)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文件深财购【2013】27 号 “深圳市财政会委员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规定,需要对投标人的诚信内容纳入评分因素。(九)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 ,采购人应当执行关于评定分离的相关规定。(十)根据市采购中心合同备案会议精神的要求,招标人进行合同备案时,须提供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最终定稿招标文件。我公司将于评标结束后,随评标报告一并提供。以上“采购人须知”内容请采购人自觉遵守,未按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确定、确认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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