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市新江至崇左扶绥一级公路(南宁段)PPP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NNZC2016-30536A审批编号: 2016NCCJ403/1招 标 人 :南宁市公路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1目 录第 一 卷 .2第一篇 招标公告 .3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投标人须知附件. .23第 三 篇 合同通用条款 .41第 四 篇 合同专用条款 .421定义与解释 .432监理人的义务 .433发包人的义务 .474责任和保障 .475监理合同的生效、终止、变更、暂停与解除 .496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497其它 .508争端的解
2、决 .50第 二 卷 .51第五篇 监理规范 .52第六篇 工程专用规范 .53第七篇 技 术 规 范 .54第 三 卷 .55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 .56第九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 .84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 .88第十一篇 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 .94第十二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95第十三篇 支付担保保函格式 .96第 四 卷 .97第十四篇 图纸和资料 .982第 一 卷3第一篇 招标公告南宁市新江至崇左扶绥公路(南宁段)PPP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NNZC2016-30536A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新江至崇左扶绥一级公路(南宁段)PPP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
3、革委员会 以 桂发改交通2012855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南宁市公路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标法。鉴于本项目公共性突出,政府在项目公司成立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监理方,待项目公司成立后,承认并继承政府和监理方的合同。相关费用,由财政部门垫付,该费用列入项目总投资。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南宁市新江至崇左扶绥一级公路(南宁段)总长约47.66公里,实施长度约42km。全线共设置大中桥2051m/14座,小桥332m/16座,涵洞156道
4、,分离式立交桥1394m/9座(另设置顶推分离1处),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8处,通道18处,渡槽4道,占用土地 5962.50 亩。该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良庆区、江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起点接规划蒲庙经新江至百济公路,路线向西经新江镇南侧通过,跨越步马江后与南钦高铁,南北高速公路交叉,途径八尺江、连山村,后沿吴圩镇总体规划进行布线,完全利用明阳一级公路5km,途径康宁村、康宁水库后,终点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与崇左市扶绥县交界处的栏头领附近。采用技术标准: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度24.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监理服务费计费额): 1667
5、74万元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控制价上限价:1849.56万元。计划施工工期: 48个月(具 体 进 场 时 间 及 安 排 以 发 包 人 书 面 通 知 为 准 )。招标范围:监理合同段服务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服务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监理、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做好项目建设期的绩效考核,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4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1.2 监理机构设置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由中标人负责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2.投标人资格要
6、求2.1资格要求2.1.1监理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且具有相应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和充足财务能力。投标人监理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2)监理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至今)内至少已独立完工累计超过40公里的新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在近五年(2011年至今)内至少已独立完成过1座(含)以上新建大桥及以上等级桥梁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交竣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
7、书、合同及交工证书彩色复印件,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业主进场通知)(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10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验,近五年(2011年至今)内至少具备1条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负责人业绩(总监理工程师)(4)财务能力1)投标人近五年(自 2011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累计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以所附有效业绩的合计合同金额为准)。2)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不应小于100万元人民币。3)投标人上一年度( 2015 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得小于1
8、。2.2 联合体投标2.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 其他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5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 招标文件的获取3.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2 地点:南宁政府采购网。3.3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3.4 售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3.5报名要求: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12月15日前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http:/ 。4现
9、场考察及标前会安排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与地点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6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该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南宁市沙井大道 56 号华南城 2号广场 5 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 5 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10、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南宁市沙井大道 56 号华南城 2 号广场 5 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5 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6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 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财政网 、南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7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6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771-58404
11、14)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公路管理处 代理机构: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 址: 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 28 号 地 址: 南宁市金湖路 59-1 号南宁建设大厦 8 楼邮 编: 530022 邮 编: 530022联 系 人:雷钦 联 系 人: 黄培伟电 话: 0771-3120289 电 话: 0771-5501610传 真: 0771-5532986电子邮箱: 网 址: 2016 年 12 月 06 日 7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本投标人须知直接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交质监发2008557 号)的投标人须知 注: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
12、理招标文件范本中投标人须知的修改或补充; 2、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交质监发2008557 号,自 2008 年 12 月 25 日起施行)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 目 概 况 具体信 息或 数据招标人名称:南宁市公路管理处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28号联系人:雷钦电话:0771-3120289联系人:华武生电话:0771-588461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楼联系人: 黄培伟电话:0771-5501610项目名 称南宁市新江至崇左扶绥一级公路(南宁段)PPP项目 施工监理监理机 构 设 置 设置
13、一级监理机构,由中标人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招标范 围及 合同 段划 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为:监理合同段服务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服务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监理、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做好项目建设期的绩效考核,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本次施工监理标段划分:1个监理合同段。建设单 位 的 管理 机构 /资金来 源 财政;出资100%9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2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资格数量1个2.2 联合体
14、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否5.1 是否召开标前会 否5.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5.3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收到补遗书后 24 小时内6.5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是,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上限价为1849.56万元6.6 招标人是否设定标底 否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 标文 件截 止之 日 16 天前10.5 监理服务费是否调整 是11.1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电汇递交方式:1、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账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银行账号: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进行解释。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递交方式的,在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交易中心管理。投标人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