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 水 县 中 医 医 院 医 疗 器 械采 购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吉水政采201258 号编制单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 O 一二年七月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水县中医医院医疗器械采购1目 录招标公告2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5(一)总则5(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书编制6(五)投标书的递交9(六)开标和评标9(七)授予合同12第二章 设备的配置、技术参数要求及其他要求12第三章 合同条款15第四章 合同格式20第五章 投标书22一、投标函格式22二、投标报价一览表23三、技术规格响应表24四、投标规范偏离表25五、产品主要技术资料和性能的详细描述(提供产品彩页)26六、产品的技术服务及
2、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27七、资格证明文件28八、企业简介28九、业绩表(近二年内承接相类似项目情况)30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2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水县中医医院医疗器械采购2招 标 公 告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医疗器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 项目名称和数量: 货物名称:血液透析仪 数量:2 台 限高价:39.8 万元。(具体系统材料设备见第二章 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 。二、招标编号:吉水政采201258 号。三、报名时间和要求:1、不接受现场报名,凡开标前从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
3、网() 、吉安市政府采购网( http:/218.64.81.5/zfcg/)或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交纳保证金和资料费即视为报名。2、开标时持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原件、产品代理(经销)资格证明原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内的资质证件,至开标现场资格审查并进行投标(以上资料如无法提供或提供资质证件不符合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元) ,资料费人民币贰佰元(200 元) (不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
4、和资料费,在 2012 年 8 月 3 日 17 时前同时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水县中医医院医疗器械采购3本账户转入至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单据上须注明“吉水政采201258 号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字样,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收款户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 193201249878 开户行:中国银行吉水县支行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 年 8 月 6 日下午 15:30 时整(投标文件须在此之前递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收)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县中国
5、银行六楼) 。五、联系方式: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刘先生 徐先生电话:0796-8800155 13979646540 18779670411传真:0796-8800292 电子邮件: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2 年 7 月 16 日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水县中医医院医疗器械采购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函中所叙述的项目。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即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招标方式3.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4、投标人资格4.1 具有中国独立法
6、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4.3 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4.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4.5 具有上年度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必须为符合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各级经销商及分销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6 近三年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4.7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4.8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4.9 具备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4.10 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供应商家数计算5.1 投标产
7、品为同一品牌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代理商以同一品牌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进入评标排序。6、投标费用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水县中医医院医疗器械采购5全部费用。7.投标人代表7.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格式详见附件) 。(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8.1 招标文件由目录中所列内容组成。8.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
8、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8.3 投标人必须在标书内签署保证所投一切资料的真实性,并以承诺书形式递交。9、招标文件的澄清9.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业主进行技术交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件、传真、电报、资料电文,下同)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天以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以及在网上公布的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0、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10.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均可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修改将以补遗公告的形式在网上公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10.2 招标方对招标文件作出的修改如确有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申请延时投标,招标人在考虑实际情况的条件下自行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通知相关投标人。(三)投标书的编制11、投标的语言及度量单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水县中医医院医疗器械采购611.1 投标人的投标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11.2 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公制。12、投标书的组成(标书必须编制目录和页码)1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技术规格响应表;(4)投标规范偏离表;(5
10、)产品技术资料、性能、配置清单、测试及验收的详细描述;(6)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7)投标资格文件: a、经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身份证原件) ;c、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产品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8)投标人认为应该附上的其它文件、资料。13、投标报价13.1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13.2 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报价总金额到拾元为止。13.3 投标价
11、应一次性报定。报价应包括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运杂、装卸、安装检测、人员培训等全部费用。13.4 每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视为无效投标。13.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3.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4、投标货币14.1 投标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水县中医医院医疗器械采购7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1 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和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2 证明与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安装调试和
12、服务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投标人应提供:货物主要技术和操作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检验报告及鉴定证书;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所提供货物、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响应表。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 元) ,资料费贰佰元(200 元),须同时从投标人账户转入至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单据上须注明“吉水政采201258 号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字样转账进账单应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于招标人。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收款户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 193201249
13、878 开户行:中国银行吉水县支行16.2 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2012 年 8 月 3 日 17 时整。16.3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叁日内无息退回。16.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有扰乱招标市场及恶意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中标人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 30 天内。17.2 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因特殊情况,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
14、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方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标书。18、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水县中医医院医疗器械采购818.1 在招标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项目上,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投标人作为投标文件附件加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制。全套投标文件的幅面应一致,并统一编码。18.2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18.3 投标书由投标人按规定填写和打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 ,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
15、.4 投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应有投标人或经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上。投标书正本的每一页都应有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18.5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在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投标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章。(五)投标书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信封分别把正本和副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然后一起放入一个大文件袋中,再密封大文件袋。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在每一
16、密封信封上并注明“ 于 2012 年 8月 6 日 15:30 时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9.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9.3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方应将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和正本的投标书一同装入投标文件的正本密封袋中。20、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20.1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人送达投标地点。20.2 投标保证金证明单据原件,开标时应出示并递交招标人。20.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20.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吉水
17、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水县中医医院医疗器械采购9(六)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 招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并且提供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1.2 开标时招标方查验各投标人的各种资质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缴纳情况以及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监标人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21.3 开标时,由招标方当众宣读所有投标人的名称和报价,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然后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作书面开标记录。22、投标书的澄清22.1 投标文件有含混之处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向
18、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要求其澄清。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解释或澄清。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问题的内容作出书面答复。该书面答复由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释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23.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的足额提交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3.2 在资格性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书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再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3.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书的响应性仅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3.4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方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3.5 招标人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