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亭林镇 2015 年度居委会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细则根据亭林镇 2015 年度居委会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意见(亭府 201511 号)的要求, 现就意见中涉及的年度工作制定考核细则如下:一、居民自治(一)档案管理考核单位:政府办1、管理体制。建立档案工作网络,档案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办公场所、库房、信息化设备,经费保证;全部档案实现集中管理及信息化应用;依法完成重点档案管理登记、验收;重视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5 分2、档案材料收集、整理。档案材料收集齐全、规范;分类合理、排列科学,期限划分、编号准确;使用“ 集中式档案管理系统” 准确编制目录,并实现电子公文全文上
2、传;案卷装订规范、检索方便;按时完成名人档案征集工作。30 分3、档案保管、移交、利用。有专用库房、有档案装具;档案无破损现象;库房有“八防 ”措施;实体档案与 电子档案按时进室;编写大事记等档案专题汇编资料、每年利用效果实例不少于 3 个;按要求及时交信息公开纸质文件、指南、目录、年报。20 分4、完成年度文书档案任务。切实做好文书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科学整理、全面推行文书档案数字化;积极参加各类会2议、活动。25 分(二)居委会管理考核单位:社会事业办1、组织机构健全, 有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各项工作运行正常。50 分2、各项工作资料齐全,台帐整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和大事记,实
3、行社区信息化管理。50 分(三)社区特色创建考核单位:社会事业办1、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站。初步形成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 社区自治功能。50 分2、积极开展特色楼道建设创建活动,挖掘楼组文化内涵、形成特色化建设目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居民生活的特色活动,增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自我监督” 的能力。50 分二、民生保障(一)民生保障、民政管理、食品安全考核单位:社会事业办1、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实施本辖区低保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手 续规范。社救 资金不挪作它用、截留。25 分2、
4、计划生育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一票否决制” 。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和外来婚嫁 计 生率达 100%。20 分33、切实维护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10 分4、做好红十字会工作,犬管工作,完成献血任务。15 分5、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本辖区的议事议程或目标考核,党政一把手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制定结合本村实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要做到目标具体、任务明确、措施得力。5 分6、积极配合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如实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
5、工作。10 分7、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各项资料、记录、信息档案完备并分类存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15 分(二)就业服务保障考核单位:劳动保障所1、服务点建设(15 分)建立机构 3 分,未达标扣 3 分;硬件配备 4 分,未达标 1 项扣2 分;配强人员 4 分,缺 1 位扣 2 分;规范管理 4 分,制度公开不齐扣 1 分。2、队伍素质(20 分)每季度一次业务考试 8 分,有 1 人不及格扣 1 分,扣完为止;受理无差错 6 分,差错 1 例扣 0.5 分;学习工作体会 6 分,每点每4月 1 篇,未完成扣 0.5 分,在区级以上发表
6、加 1 分。3、工作效能(20 分)办理数量 5 分,低于或高于平均数每 5 个百分点扣或加 0.5分;办结率 5 分,低于 95%每 1 个百分点扣 0.5;办理台账 5 分,台账不齐扣 1 分;领导值班台账 5 分,台账不齐扣 1 分。4、基础工作(35 分)居就业率 5 分,低于或高于 98.5%,每 0.1 个点,扣加 0.5 分;困难人员就业率 5 分,低于或高于 90%,每个点,扣加 0.5 分;技能培训推荐 5 分,指标任务增减每 5 人加减 0.5 分;社会保险参保率5 分,指标任务增减每 1 个点加减 0.5 分;劳动资源台账 5 分,台账不完整扣 1 分;就业政策利用率 5
7、 分,没利用相关政策扣 1 分,超过平均每个点加 0.5 分;辖区内劳资群访案列 5 分,发生一起案例扣 0.5 分。5、群众满意(10 分)一年二次 50 份满意度调查问卷 10 分,满意率以 95%为基础上下 1 个点加减 0.5 分;群众表扬,每次加 1 分,群众投诉举报查实,每次扣 2 分。(三)群众文化、群众体育考核单位:文体中心1、群众文化。活动室开放管理 5 分;组建三支以上文化团队(腰鼓队例外),有团队名册,有活动记录 15 分;创建一项特色文化品牌项目 10 分;参加亭林腰鼓.走过十年腰鼓大赛 10 分;参加5鼓舞亭林.成就梦想鼓艺展示 15 分;参加亭林美.鼓镇情原创作品大
8、赛 10 分;参与“文化社区日” 活动 5 分。2、群众体育。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日、周、季活动 10 分;健身设施维护保养、保险 5 分;完成市民体质监测任务 5 分;参加莓博士杯广场舞大赛 5 分;市民大联赛相关活动 5 分。三、安全稳定(一)防汛抗台工作考核单位:水务站1、有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的得 20 分。2、区政府发出预警信号,各居委会主要领导到岗到位、宣传到位的得 30 分。3、辖区内危房及简易屋棚内人员有撤离安置点,各居委会有抢险队伍等得 50 分。(二)社区运行安全考核单位:安委办根据亭林镇 2015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亭林镇 2015 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细则(见附
9、件 1 和附件 2)执行。(三)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维稳、信访、群居、外来人口管理考核单位:社会稳定办、司法所、信访办1、稳定工作(7 分)(1)贯彻落实维稳工作,敏感问题处置不到位,造成社会影响6的扣 3 分;发生因管理失控或工作不当引发的群体性案件、重点稳控对象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得分。5 分(2)矛盾纠纷和隐患问题排查制度不落实,不按时上报排查情况的,每次扣 0.5 分。2 分2、治安防控(10 分)(1)积极推动“三防”建设,群防群治工作 队伍健全,机制完善。治安巡防分队和平安志愿者工作常态化,建章立制,积极开展辖区内治安巡防工作。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查到一次扣 0.5 分。5 分
10、(2)积极开展可防性案件排查整治工作,每被区列为可防性案件多发小区一次扣 0.5 分。3 分(3)全面开展基层单位“零发案” 创建活 动,台账制度健全,全年有三个月创建成功的得 0.5 分,六个月得 1 分,以此类推。2 分3、综治工作(11 分)(1)积极构造防范“法 轮功” 等邪教组织 非法活动网络,全力做好对象的帮教工作;反邪教宣传工作到位,反邪教警示教育阵地建设能深化巩固,年内各项反邪工作能按时完成。未发生重大“法轮功” 等邪教组织宣传 煽动案件。2 分(2)建立吸毒对象底数档案制度,健全禁毒帮教志愿者队伍,认真协助履行禁毒帮教服务职能;完成禁毒网上知识竞赛任务;辖区吸毒人数不超过上年
11、度人数。2 分(3)辖区内有无证无照经营场所经营的,每有一家扣 0.5 分。2分7(4)每月上报综治工作信息,每少一篇扣 0.5 分。2 分(5)综治工作室运转良好,做到人员落实、分工明确、台帐规范齐全,每季召开工作会议;各类报表能按要求上报,各专项工作能按要求完成。3 分4、平安创建(9 分)(1)开展住宅房“群租 ”整治工作,对辖 区内“群租”现象进行排摸,做到政策宣传和告知到位,能积极配合镇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2)每季至少开展一次平安建设专题宣传活动,每少一次扣0.5 分。2 分(3)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台帐齐全,达到市平安示范小区得 5 分,达到市平安小区得 3 分,不达标不得分
12、。5 分5、综治(群众)工作服务站建设(5 分)不断加强完善综治(群众)服务站建设,积极开展服务站星级评定活动,进一步推动综治(群众)工作服务站内部建设规范化,延伸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持续提高。5 分6、“实 有” 人口( 8 分)(1)各村居委按照工作要求完成“两个实有” 全覆盖工作,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运作规范。做到硬件设施齐全、人员配备到位、规章制度上墙、台账制度健全。3 分(2)积极配合开展“两个 实有” 及相关专项 工作,做到信息动态及时上报,资料完整。3 分8(3)积极配合开展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2 分7、人民调解(10 分)(1)人民调解室建
13、设规范,人员职责明确。积极主动做好调解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每季度向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上报不少于 1 件,少一件扣 0.5 分。2 分(2)做好民间纠纷的受理、调处工作,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手册填写正确,每月报表 20 日前上报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2分(3)各村居委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 96%以上,做到不因调解不力造成矛盾激化,调处成功的案件要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率要达到 70%以上且各单位不得少于 8 份,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要合法、规范,并加盖调委会印章,调解协议书被上级机关撤销一件扣 1 分。2 分(4)做好每月矛盾纠纷排摸分析,110 司法联动及时出警,及时反馈,做到矛盾纠
14、纷经调解无上访、无民转刑案件。2 分(5)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形式、范围、对象和标准,及时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无活动台账的扣 0.5 分。2 分8、法治宣传教育(9 分)(1)法治宣传教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年度档案单独建立。2 分(2)加强民主法治小区建设,有居务公开图文资料,有居理财9小组和居民代表活动的图文资料。2 分(3)法治宣传的画廊、法治图书角等普法阵地健全设施完备。全年画廊宣传 12 期,有图片存档。1 分(4)居委干部学法制度健全,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学法活动。每季度开展 1-2 次居民学法或法治实践活动,有图文资料。2 分(5)“124”宪法宣传周、重大节点等组织开展各类普
15、法宣传活动。全年上报不少于 10 次信息,有图片说明和台账记录。2 分9、矫正安帮(6 分)(1)做好居委会刑满释放人员“六必” 工作。刑 满释放人员的安置率达 80%以上,落户率达 100%。1 分(2)建立健全帮教志愿者队伍,摸清矫正安帮人员重点对象底数,建立基础台账,签订帮教协议,按时上报有关台账。1 分(3)协助司法所做好审前调查活动,协助片区负责人做好本片区志愿者配备及志愿者帮教活动。2 分(4)落实矫正安帮工作各项帮教管控举措,矫正安帮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重犯一人扣 2 分,安帮重犯扣 1 分,直至本项分值扣除完毕。2 分10、信访工作(25 分)(1)凡在本区、本市和北京
16、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村居委会,实行一票否决制扣 25 分,当年度信访考核结果为 0 分,且列各居委会最后一位。(2)凡发生去北京集体上访的居委会,实行一票否决制扣 2510分,当年信访年度考核结果为 0 分,且列各居委会最后一位。(3)无去京个访,得 4 分;每发生 1 人次扣 2 分,如属非正常上访的,每 1 人次扣 4 分。4 分(4)无到市政府集体上访的,得 4 分;发生到市政府集体上访的,每批扣 2 分,扣完为止。4 分(5)无到区政府集体上访的,得 3 分;发生到区政府集体上访的,每批扣 1 分,扣完为止。3 分(6)初次信访事解决率达 90%,得 1
17、 分;在此基础上,每上升1 个百分点加 0.1 分;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 0.1 分,扣完为止。2 分(7)重要交办信访事项解决率达 90%的,得 1 分;在此基础上,每上升 1 个百分点加 0.1 分;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 0.1 分,扣完为止;无重要交办信访事项的得 1 分。2 分(8)新增重复率小于等于 7%的,得 1.5 分,不达标的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 1 个百分点加 0.1 分,最多加 0.5 分。2 分(9)分级分责联合交办信访事项, “案清事明促案结事了” 专项工作,办结率均达 100%,得 2 分,未达标的不得分。2 分(10)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中,按期办结率 100%的得 1.5 分,不达标的不得分。每化解 1 件加 0.2 分,最多加 0.5 分;无积案的得 1.5 分。2 分(11)积极开展信访代理工作,信访基础台账资料清晰规范得1 分;每月“ 村居接待表 ”和“信访代理表” 两个报表 22 日前必须上报,每少一次扣 0.5 分,无漏报迟报得 1 分。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