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1目录1总则.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工作原则 .11.4 适用范围 .21.5 公路突发事件分级 .22组织体系及职责.32.1 组织体系 .32.2 职责 .42.2.1 市公路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42.2.2 办事机构职责.42.2.3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52.2.4 专业处置工作组及职责.62.2.5 现场指挥部职责.72.2.6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83预警和预防机制.83.1 信息监测 .83.1.1 监测主体.83.1.2 监测渠道.83.2 预警分级及发布 .94应急响应.94.1 应急报告 .94.2 先期处
2、置 .94.3 分级响应 .104.4 指挥与协调 .104.5 响应的变更 .104.6 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11目录24.7 应急疏散 .114.8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114.9 应急响应终止 .115后期处置.115.1 调查和总结 .125.2 善后处置 .125.3 恢复重建 .126信息发布和总结评估.127保障措施.137.1 应急队伍保障 .137.2 物资保障 .137.3 物资征用 .137.4 基础设施及信息保障 .137.5 经费保障 .147.6 技术保障 .148宣传、培训与演练.148.1 宣传 .148.2 培训 .148.3 演练 .149附则.1
3、59.1 应急预案备案 .159.2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15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159.4 制定与发布 .169.5 预案实施时间 .16南通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南通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应对南通市国省干线公路(下文简称公路)突发事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恢复并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运行。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 江苏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工作原则(
4、1)以人为本、科学应对。严格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采用科学的办法和先进的手段,保障公路交通持续安全畅通,同时,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果断采取应对措施,全力组织应急救援,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并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3)条块结合,协同应对。公路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以地方政府为主, 实行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事发地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要发挥应急处置的主体作用,立即组织指挥先期处置工作,
5、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上级政府根据事件分级情况迅速作出应急响应,联动部门按指令予以指导协调、联动到位。南通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救援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公路突发事件预防、风险评估、救援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依靠科技,不断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处置能力。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台风、浓雾、雪灾、道路结冰、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社会群体性安全事件等可能导致的公路毁坏,交通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等情况。1.5 公路突发事件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
6、素,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级)、重大事件(级)、较大事件(级)和一般事件(级)。特别重大事件(级):导致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 员滞留,应急处置时间在24小时以上。重大事件(级):导致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应急处置时间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较大事件(级):导致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应急处置时间在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一般事件(级):导致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应急处置时间在3小时以上。注:以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 含本基数, “以下”不含本基数(下同)。2组织体系及职责南通
7、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2.1 组织体系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公路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 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和8个专业处置工作组,市公路应急指挥部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网络结构图如图1所示。图1 组织网络结构图市公路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负责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监察局、安监局、财政局、公安局、市消防支队、交通运输局、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南通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通大桥有
8、限责任公司、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省宁通高速公路管理处、江苏省通启高速公路管理处、总指挥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公路抢修组处置组指挥部办公室事故调查组技术专家组救援保畅组新闻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其他相关部门南通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江苏省崇启大桥管理处)等部门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成,成员单位可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进行调整。2.2 职责2.2.1 市公路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2)研究制定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的具体措施,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
9、急体系。(3)根据公路突发事件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的实施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级南通市公路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全面组织、协调、指挥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置、事故的调查和评估等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意外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4)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划、紧急调用各类应急力量、物资和设备。(5)上级预案启动时,按照上级指挥部的指示开展救援工作。2.2.2 办事机构职责市公路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1)负责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2)负责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现场指挥部保持联
10、系。(3)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地做好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开展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4)对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预案中的职责进行督促、检查和南通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协调。2.2.3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1)市应急办:根据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信息汇总、值守应急、综合协调等工作。(2)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负责新闻媒体的报道工作及控制舆论导向。(3)市安监局:负责做好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公路运输所引发的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4)市公安局: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治安、警戒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公路畅通;配合事发地政府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核实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
11、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控制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和证据收集。(5)市消防支队:负责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灭火与救援行动;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并负责有毒物质的洗消工作及其他综合应急救援工作。(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员的转移运送、应急救援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抢通中断的公路等工作;配合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7)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现场抢救及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和防疫工作,确保医疗工作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参加相关事故调查。(8)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环境及周边大气、水环境监测工作,为市公路应
12、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提出污染物、有毒有害物的处置的南通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建议,参加相关环境污染事故调查。(9)市气象局:负责提供较大、重大公路事件现场处置期间的气象预报;建立公路交通安全工作预警机制,对台风、暴雨、大雾、道路结冰、雪灾等恶劣天气情况,做到“早预报、早发现 、早通告” 。(10)市财政局:负责应急处置资金的筹集和落实。(11)市民政局: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殡仪服务工作。(12)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设置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对过往车辆进行管制信息提示,并协助公安交巡警部门疏导交通;负责现场车辆清障和人员施救,并提供必要的消防和应急抢险救援器材设备;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13、。(13)其他相关部门:服从市公路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14)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先期处置,配合市政府做好组织、协调 、实施本辖区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2.2.4 专业处置工作组及职责(1)救援保畅组:以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相关救援组织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主,组长由市公安局负责人担任。根据事件性质,组织协调消防、武警等警力以及其他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绿色救治通道等工作。(2)技术专家组:以市安监局安全专家及消防支队应急救援专家为主,
14、组长 由消防支队专家担任。技术专家组负责对抢险方案、用材方案等进行论证审查,解决应急过程中的技术难题。(3)公路抢修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经营南通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管理单位配合,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担任。负责抢修、抢通中断的公路和重要物资运输保障工作。(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120急救中心、市消防支队、市交巡警支队配合,组长由市卫生局负责人担任。组织有关医疗单位、相关卫生单位和专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同时,做好现场的防疫工作,遇特殊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现场应急指挥部。必要时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5)后勤保障组: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事发地县(市、区)政
15、府(管委会)配合,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担任。负责应急处置资金、救援物资的筹集和应急物资库的建立。(6)新闻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 )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等部门配合,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负责人担任。组织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7)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性质、种类 ,由市公路应急指挥部指定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其他相关单位做好配合。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应急响应工作进行评估。(8)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为主,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和事件单位配合,组
16、长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担任。负责事件的各项善后工作。2.2.5 现场指挥部职责现场指挥部由市公路应急指挥部相关成 员、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参与救援单位的负责人、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南通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家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公路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及救援情况;完成市公路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2.2.6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本辖区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公路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接受市公路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领导,全力配合市公路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工作。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3.1.1 监测主体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路管理单位负责 日常突发事件的监测工作,建立监测体系和安全运行机制,对监测信息及公路安全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公路管理单位负责及时收集、分析、汇总 南通市公路突发事件日常信息。3.1.2 监测渠道(1)本预案成员单位提供的、可能引起南通市公路突 发事件的信息。(2)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公安、水利、气象、 卫生、环保、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单位和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部门监测到的、或由公众举报和反映的可能引起南通市公路突发事件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