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工作原则 .11.5 风险评估 .11.6 疫情分级 .22 组织指挥机制 .52.1 区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 .52.2 区传染病专项指挥部办公室 .62.3 成员单位及职责 .63 监测预测 .103.1 预防 .103.2 监测 .103.3 预测 .114 预警 .114.1 预警分级 .1224.2 预警发布 .124.3 预警响应 .124.4 预警变更与解除 .145 信息报告 .145.1 责任报告人 .145.2 义务报告人 .
2、155.3 责任报告单位 .155.4 报告程序、时限和内容 .155.5 举报制度 .166 应急响应 .166.1 先期处置 .166.2 分级响应 .166.3 指挥与协调 .176.4 现场指挥部 .196.5 应急处置措施 .206.6 应急联动 .226.7 扩大响应 .236.8 社会动员 .236.9 应急结束 .247 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248 恢复与重建 .248.1 善后处置 .2438.2 社会救助 .248.3 保险 .258.4 总结评估 .259 应急保障 .259.1 队伍保障 .259.2 物资保障 .269.3 通信保障 .279.4 交通运输保障 .2
3、79.5 治安保障 .279.6 生活保障 .279.7 经费保障 .289.8 科研保障 .2810 宣教培训和演练 .2810.1 宣教培训 .2810.2 演练 .2911 责任追究 .2912 附则 .2912.1 预案管理 .2912.2 预案修订 .2912.3 预案实施 .2911 总则1.1 编制目的全面落实传染病“早 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工作要求,有效预防与应对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损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4、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青岛市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前湾保税港区内传染病疫情事件由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协助前湾保税港区处置) ,或发生在行政区划外涉及我区的有关机构、单位或人员,可能对本区造成重大影响,应由我区处置或参与处置的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属地为主;分级控制,协同处置;依靠科技,科学决策。1.5 风险评估21.5.1 重大传染病疫情风险:我区人口密度大,易造成一些传染病流行,如流感
5、、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我区地处沿海,是肠道传染病疫情高发区,出现疫情的风险依然存在;重点防控的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结核病等仍然处于高发态势。1.5.2 人兽共患病风险:我区农村地区是流行性出血热高风险区域;大量犬只造成人间狂犬病疫情可能发生;畜牧养殖的扩展使布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疾病发生的风险增大;禽类的养殖、流通及候鸟迁徙致使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的风险持续存在。1.5.3 输入性传染病风险:我区人员对外交往频繁,处在输入性传染病风险的前沿,登革热、疟疾等不断有疫情输入可能,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寨卡病、黄热病等危害严重的传染病输入风险存在。1.5.4 聚集性传染病疫情风险:学校
6、、托幼机构是传染病易感人群聚集的场所,易造成传染病聚集、暴发;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弱势群体聚集的场所,易出现传染病交叉感染。1.5.5 灾后传染病疫情风险:灾后缺乏洁净饮用水,垃圾处理不能及时处理,肠道传染病爆发可能性大;防蚊防鼠设施破坏,媒介传染病可能发生。 1.6 疫情分级根据传染病疫情波及的范围、危害程度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我区传染病疫情由低到高分为一般(级)、较大(级)、3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四个级别。1.6.1 一般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1)腺鼠疫在 1 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 10 例;(2)霍乱在 1 周内发病 9 例
7、以下;(3)对于国家、省级、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未有明确分级的传染病疫情,由区卫生计生局组织专家研判认定的一般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1.6.2 较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 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 5 例;(2)腺鼠疫发生流行, 1 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 10 例以上;(3)霍乱 1 周内发病 10-29 例,或在我区当年首次发生;(4)1 周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 5 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1 倍以上;(5)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1.6.3 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级)符合下
8、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1)在 1 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 5 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4(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黄岛区行政区域内,1 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 20 例以上;(4)霍乱在黄岛区流行,1 周内发病 30 例以上,并连续出现病例;(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 1 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 5 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2 倍以上;(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黄岛区发生或传入黄岛区,尚未造成扩散;(7)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8)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用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9)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
9、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市行政区域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1.6.4 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1)在黄岛区发生 1 例以上肺鼠疫病例或 2 例以上有流行病学联系的肺炭疽病例,相关联的肺鼠疫、肺炭疽在涉及黄岛区在内的 2 个以上省份均有疫情发生;(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5(3)黄岛区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黄岛区发生或传入黄岛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在黄岛区发生;(4)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5)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
10、染病疫情,并在黄岛区发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黄岛区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2 组织指挥机制2.1 区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传染病专项指挥部)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卫生计生局局长成 员:各大功能区分管领导,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市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贸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旅游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畜牧兽医局、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
11、公路局黄岛分局、市公路局开发区分局等部门和各镇、街分管领导。区传染病专项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传染病疫情突发事6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一般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市政府业务部门给予支持;对于某些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区传染病专项指挥部所属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
12、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处置指挥部;承担区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2.2 区传染病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区传染病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计生局局长担任。区传染病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建立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配合市、省、国家做好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