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青 岛 西 海 岸 新 区 管 委 办 公 室青西新管办字2016 号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大功能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修订后的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青西新管办发2014 34 号)同 时废止。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 年 月 日- 2 -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目 录1.总则 .51.1 编制目的 .51.2 编制依据 .51.3 适用范围 .51.4 工作原则 .51.5 风险评估 .51.6 事件分级 .62.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72.1 区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旅游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72.2 区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82.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93.监测预警 .123.1 预防 .123.2 监测 .133.3 预测 .133.4 预警 .134.信息报告 .15- 3 -4.1 信息报告主体 .154.2 报告方式与内容 .154.3 信息报告时限 .165.应急处置 .165.1 先期处置 .165.2
3、 分级响应 .175.3 指挥与协调 .185.4 现场指挥部 .195.5 分类型事故处置 .225.6 扩大响应 .265.7 应急结束 .266.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277.恢复与重建 .277.1 善后处置 .277.2 保险 .287.3 恢复重建 .287.4 总结评估 .288.应急保障 .288.1 队伍保障 .288.2 通信保障 .298.3 物资保障 .298.4 交通保障 .298.5 资金保障 .30- 4 -8.6 技术保障 .309.宣传培训和演练 .309.1 宣传 .309.2 培训 .309.3 应急演练 .3110.附则 .3110.1 责任追究 .31
4、10.2 预案制定与备案 .3110.3 预案修订 .3110.4 截止 2016 年 11 月黄岛区 A 级景区一览表 .3210.5 预案实施 .33- 5 -1.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做好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旅游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旅游条例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1.3 适用
5、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区域内旅行社、A 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在从事组织和接待境内外游客活动中,因发生导致旅游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各类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自助互救,正确引导;科学决策,快速高效的原则。1.5 风险评估近年来,青岛西海岸新区旅游业呈现跨越式发展,随着游客接待人次的逐年增加,旅游过程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 6 -生、社会安全等因素引发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可能发生的风险类型如下:(1)自然灾害:台风、风暴潮、洪涝、山洪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灾害引发的旅游安全
6、事件;(2)事故灾难:旅游包车交通事故、景区特种设备和缆车故障等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游客健康的卫生事件等;(4)社会安全事件:港澳台和外国游客伤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拥挤踩踏、火灾、建筑物倒塌、恐怖袭击等造成游客伤亡的突发事件,景(区)点因超过最大承载量引起的游客拥挤、踩踏等伤亡事件等。1.6 事件分级按照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4 个等级。1.6.1 一般旅游安全事件(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7、,为一般旅游安全事件:造成 3 人以下死亡(“以下” 不包含本数,下同);造成 10 人以下重伤;1 起食物中毒人数在 100 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造成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6.2 较大旅游安全事件(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旅游安全事件:- 7 -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以上” 包含本数,下同);造成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1 起食物中毒人数在 100 人以上或者 1 起食物中毒人数在 100 人以下但出现死亡病例;造成 1000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6.3 重大旅游安全事件(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旅游安全事件:
8、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造成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1 起食物中毒人数在 100 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造成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6.4 特别重大旅游安全事件(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旅游安全事件: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造成 100 以上重伤;食物中毒危害特别严重,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造成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2.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2.1 区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旅游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旅游局局长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台办、区民族宗教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
9、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城市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安监执法局、- 8 -区旅游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食药监局、区金融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市环保局黄岛分局、区气象局、区广播电视台、各功能区管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区旅游应急指挥部可临时增减成员单位。区旅游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旅游安全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2)组织指挥一般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旅游安全
10、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市政府业务部门给予支持;(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4)负责区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5)根据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6)承担区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2.2 区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区旅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旅游局局长兼任。- 9 -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落实执行区旅游应急指挥部的决定;(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
11、开展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并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与应急救援演练;(4)建立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5)负责组织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6)负责区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7)承担区旅游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1)区委宣传部:根据区旅游应急指挥部的部署以及确定的发布方案和口径,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应急预
12、案的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2)区台办:当发生台湾旅游者伤亡事件或中国公民在台湾旅游中发生安全事件时,按照职责做好涉台相关工作。(3)区民族宗教局:负责参与涉及少数民族人员或民族事务- 10 -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并协助做好相关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4)区工信局:负责协调通讯部门做好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通讯保障、协调供电部门做好电力保障工作。(5)区民政局: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困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期间的生活救助以及其他善后救助工作。(6)区财政局:负责为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做好经费和社会捐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7)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参与涉
13、及学校师生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并协助做好相关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8)区城市建设局:负责事故现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应急救援行动的组织和协调。(9)区城市管理局:确保事故现场养护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10)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黄岛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11)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抢险、救援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公交运行管理工作。(12)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险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等情况的监测预警,及时向突发旅游事件应急指挥部提供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在旅游目的地发生森林火灾时调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实施森林火灾救援。(13)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协助旅游安全突发事件海区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