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7 年 困 难 群 众 基 本 生 活 救 助 补 贴 资 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类型: 实施 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名称: 2017 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贴资金 项目单位: 屯昌县民政局 主管部门: 屯昌县人民政府 评价时间: 2018 年 9 月 3 日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 组织方式: 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评价机构: 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评价单位(盖章):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上报时间:2018 年 9 月项目基本信息2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单位 屯昌县民政局 主管部门 屯昌县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 王山虎 联系电话 1387664
2、3878地址 屯昌县锦秀路 邮编 571600项目类型 经常性项目( ) 一次性项目( )计划投资额(万元) 1202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169.51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1155.41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省财政预算 1202 省财政预算 1169.51 省财政预算 1155.41市县财政预算 市县财政预算 市县财政预算地方债券资金 地方债券资金 地方债券资金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项目立项规范性 3 3绩效目标合理性 4 4项目立项 10绩效指标明确性 3 3资金到位率 5 5投入 20资金落实 10资金到位及时率
3、 5 5管理制度健全性 5 5制度执行有效性 5 5业务管理 14项目质量可控性 4 0管理制度健全性 5 5资金使用合规性 5 5过程 28财务管理 14财务监控有效性 4 0供养资金实际完成率 8 8产出32 项目产出 32供养资金完成及时率 8 83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率 8 8供养发放标准达标率 8 8供养标准变动增长率 5 4.5困难群众集中供养率 5 2.5集中供养人员增长率 5 0效果 20 项目效果 20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5 5总分 100 100 100 84评价等次 (得分占分值 90%及以上的为“优”;占分值 80%-89%为“良”;占分值 60%-79%为“中”;占
4、分值 60%以下为“差”)中三、评价人员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彭倩芳 注册会计师 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方红霞 注册会计师 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皮益 会计师 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工作组组长: 彭倩芳2018 年 9 月 2017 年 困 难 群 众 基 本 生 活 救 助 补 贴 资 金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屯昌县民政局隶属屯昌县人民政府,为行政单位,办公地址为屯昌县锦秀路。单 位设有行政秘书、救灾、基 层政权 、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退伍军人、 军队离退休军官安置办、优抚、社会福利、社会事
5、务、区划地名、社会救助、老龄工作委员会、婚姻登记等 11 个职责岗位,编制人员 14 名。单位领导岗位 4 个,其中:正职 1 个,副职 3 个。目前,在职人员 14 人,其中:局长 1 人,副局长 3 人,正科级干部 2 人,科员 8 人。2项目指标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是解决城乡特困人员突出困难,满足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使这些弱势群体能真切的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及照顾。2017 年度预算大本中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12,020,000.00 元。3项目指标设定的绩效内容本项目对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 16 周岁
6、的未成年人,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 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并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本项目中的救助供养金按月发放,是一5项以政府救助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的救助福利事业。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6 年 3 月 15 日海南省财政厅文件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6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社 2016297 号)下达该项目资金 410,000.00 元,系省级配套资金。该项目计划资金 410,000.00 元,实际到位资金 85,101.04 元
7、,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 20.75%。2016 年 8 月 15 日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民政厅文件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 2016 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社 20161200 号)下达该项 目资金 11,610,000.00 元,系省级配套资金。 该项目计划资金 11,610,000.00 元,实际到位资金11,610,000.00 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 100%。(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 2017 年年底,实际应支付资金 11,695,101.04 元,已支付资金11,554,113.04 元,均为省级财政资金,未支付资金共计 140
8、,988.00 元。(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屯昌县所有财政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收付并入账。屯昌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屯昌县人民政府印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的通知中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户管理,县财政部门按月直接拨付的规定实施,项目资金使用全面实行报帐制管理,2017 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执行审批程序手续齐全,使用规范。6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一)项目组织情况1、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补贴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 10 日前上报本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月的救助对象死亡动态管理报表,并及时核销已死亡的救助对象。特
9、困人员的认定审批,严格按照琼民通2016152 号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执行。2、严格台账建立,确保数据准确。 强化特困人员资料管理,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按月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台账,坚持四个统一,即:到户审批表与花名册统一,花名册与电子表格统一,审批表与资金发放表统一,计财部门与社会救助部门统计数据统一。(二)项目资金发放情况 通过墙报、县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让群众了解该项目的内容,参与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由民政局审批后,将审批发放表报送县财政局,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户;集中供养人员伙食费由财政局下拨到民政局零余额帐户中,民政局再下
10、拨至乡镇民政户, 乡镇通 过民政户拨付敬老院。四、项目绩效情况(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投入、过程、效果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1. 项目的投入分析(20 分)。7项目的投入包括项目立项(10 分)、资金落实(10 分)。(1)项目立项1)项目立项规范性(3分)评价要点: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评价标准:每满足 1 项得 1 分。评价过程:经检查,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
11、证、风险评估等。评价结果:全部符合上述要求,得 3 分。2)绩效目标合理(4 分)评价要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是否与 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项目 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评价标准:每满足 1 项得 1 分。8评价过程: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评价结果:项目全部符合以上要求,得满分 4 分。3)绩效指标明确(3 分)评价要点:是否将 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
12、绩效指标;是否通 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是否与 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是否与 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评价标准:满足 4 项时,得 3 分;满足其中 3 项,得 2 分;满足其中 2 项得 1 分;满足 1 项及以下得 0 分。评价过程: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时,绩效指标的设定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绩效指标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评价结果:项目符合以上要求,得分为 3 分。2资金落实(10分)1资金到位率(5分)资金到位率= (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
13、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9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评价标准:X90%时,得分 5 分; 90%X80 时,得分 3 分;X80%时,得分 0 分。评价过程:资金到位率= (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资金)100%=(1,169.51/1,202.00)100% =97.29%评价结果:项目资金到位率为 97.29%,得满分 5 分。2到位及时率(5 分)到位及时率= (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评价标准:X9
14、0%时,得分 5 分; 90%X80 时,得分 3 分;X80%时,得分 0 分。评价过程:10到位及时率= (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1,155.41/1,169.51)100% =98.79%评价结果: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率为 98.79%,得满分 5 分。项目的投入总分 20 分,得为 20 分。该项目目标明确,资金落实得到保障,绩效指 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2.过程(28 分)过程分析包括业务管理(14 分)、财务管理(14 分)(1)业务管理(14 分)1)管理制度健全性(5 分)评价要点: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 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评价标准:每满足 1 项得 2.5 分。评价过程:项目管理参照琼民通2016152 号海南省民政 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文件琼府 2017 22 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执行,各项业务管理制度齐全。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