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 2019 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切实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进一步激发市民建绿、爱绿、护绿的热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幸福美丽万源 二、活动时间 2019 年 3 月。 三、活动安排 (一)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幸福美丽万源”为主题,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组织植树节期间城区范围内的义务植树活动。 (二)各乡镇负责组织植树节期间辖区内的义务植树活动,每个乡镇新建义务植树基地面积不小于 15 亩,原则上人均义务植树株树不少于 5 棵。 (三)教科、
2、卫计、经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义务植树工作方案,组织动员学校、医院、企业扎实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四)团市委和妇联负责组织广大青年和妇女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建立“共青林”和“三八林”植树基地。(五)市文广新局负责做好造林绿化宣传报道工作。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民参与。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标语、短信、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义务植树的先进典型、重要意义,积极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投身植树造林活动,形成全民动手、全民绿化的良好局面,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精心组织,提高实效。各单位要选好造林绿化树种,确保苗木质量,提高造林绿化成活率,真正做到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要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阔叶树种、彩叶树种;要加强管理养护,着力构建多树种、多层次、多效益的城乡森林景观。 (三)明确责任,逗硬考核。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义务植树的相关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并于2019 年 4 月 15 日前,将义务植树开展情况(植树总结、图片及其他相关资料)上报市林业和园林局(联系人:邓学刚联系电话:8616397 邮箱:1007303529),资料上报情况将作为各乡镇 2019 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考核的评分依据,未按时上报者,年底目标考核一律不得分。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