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 莞 市 洪 梅 镇 行 政 办 公 系 统采 购 项 目公 开 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 :HSZB-2013DG-163采 购 人 :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二 月东莞市洪梅镇行政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HSZB-2013DG-163第 2 页 共 58 页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4一、投标邀请函 .5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7一、说 明 .8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82定义 .83合格的投标人 .84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95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及验收 .96投标费用 .9二、招标文件 .107招标文件的组成 .108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 .10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2投标文件格式 .1113投标报价说明 .1114投标货币 .1215投标有效期 .1216投标保证金 .1217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9投标截止期 .1420迟交的投标文件 .15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五、开标与评标 .1522开标 .15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6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1625投标文件的评审 .1726纪律和保密事项 .20六、定标 .2027中标公告及履约能力审查 .2028中标通
3、知书 .2129履约保证金 .2130合同签订 .2131中标服务费 .22东莞市洪梅镇行政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HSZB-2013DG-163第 3 页 共 58 页3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22第三部分 用户需 求书 .23第四部分 合同样板 .31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6一、报价文件格式 .37附件 1. 报价总表格式 .38附件 2. 报价明细表格式 .39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40三、唱标信封 .56四、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57东莞市洪梅镇行政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HSZB-2013DG-163第 4 页 共 58 页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东莞市洪梅镇行政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HSZ
4、B-2013DG-163第 5 页 共 58 页一、投标邀请函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现就东莞市洪梅镇行政办公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1项目名称:东莞市洪梅镇行政办公系统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SZB-2013DG-163。2项目内容:序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完成期 质保期 服务地点1 洪梅镇行政办公系统 采购项目 合同签定后 4个月内完工并完成交付质保期至少一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日
5、起计算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3 年 12 月 16日至 2013年 12 月 20日(共 5个工作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 年 12月 16日至 2014年 1月 7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系方式: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五层 A区 505室,联系人:赖小姐,联系电话
6、:076922016033。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4.1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注册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审批。4.2投标人注册备案须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档(合成一个 PDF文件) 。4.3投标人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 、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自带 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4.4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 4.2和 4.3
7、要求的全部资料。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元/份(售后不退) 。东莞市洪梅镇行政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HSZB-2013DG-163第 6 页 共 58 页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 年 1月 9日上午 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 年 1月 9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五层 A区 5
8、02-(1)会议室。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五层 A区 505室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传 真:076922889228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二月东莞市洪梅镇行政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HSZB-2013DG-163第 7 页 共 58 页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东莞市洪梅镇行政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HSZB-2013DG-163第 8 页 共 58 页一、说 明1适用范围及资金
9、来源1.1本次招标标的为东莞市洪梅镇行政办公系统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1.2资金来源:已批复的财政性资金。2定义2.1采购人: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2.4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日期:指公历日。2.7时间:指北京时间。2.8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9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
10、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3合格的投标人3.1法定资格条件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1.2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1.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为同一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3.1.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东莞市洪梅镇行政
11、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HSZB-2013DG-163第 9 页 共 58 页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踏勘现场及答疑会4.1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实地踏勘考察。4.2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因需要而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3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5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及验收5.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等),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5.2投标人必须保证提
12、供的所有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均为最新正式稳定版本。5.3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5.4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5.5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5.6货物验收。5.6.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中标人共同进行。5.6.2 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厂家
13、装箱清单、使用说明、操作手册、随机附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严格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5.6.3由采购人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东莞市洪梅镇行政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HSZB-2013DG-163第 10 页 共 58 页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7.1.1 投标邀请函;7.1.2 投标人须知;7.1.3 用户需求书;7.1.4合同书格式
14、;7.1.5 投标文件格式。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8.1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8.2投标人询问或质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的任何疑
15、问,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等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