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责任清单(一)行政许可流程图1种子(含草种、食用菌菌种)经营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5 个工作日30 个工作日符合发证条件的5 个工作日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受理阶段1、申请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申请报告,填写行政许可申请表 ;2、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3、证明其可以审批的有效文件和材料;4、行政审批相关方案及作业设计等;5、申请单位或个人相关资质和证明材料。受理:
2、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送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审批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送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查验收阶段许可发证阶段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审核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材料补正: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发放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申请资料通过审查的,向申请企业发出现场检查验收通知,组织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主管领导签发向申请人发出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审批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同时收回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审批受理通知书颁发许可证书,同时收回玛沁县农牧和科学
3、技术局审批受理通知书1不符合发证条件的2.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需要提交的材料:1. 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情况表;2.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等设施及设备情况表;3、企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5、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到窗口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受理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
4、人补正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依法委托评审或登记备案依法作出决定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制作文书,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提出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作出许可决定的,制作文书通知申请人 依法公开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法定时限:3 0 个 工 作 日 承办时限:30 个工作日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局 电话:0975-838200132个工作日25个工作日符合发证条件的 权 3 个工作日不符合发证条件的4.草原使用证(含临时使用)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承办
5、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申请条件:1.须经种畜禽场所在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2.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申请报告(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和技术力量、群体规模和结构、生产技术指标、管理制度、动物防疫条件、污物处理与环境) ;品种来源;种畜禽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系谱材料;动物防疫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 出 申 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农牧局行政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补正: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
6、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发放农牧厅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送农牧局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农牧局办公室组织审核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批意见农牧局办公室办理许 可 发 证主管领导签发颁发许可证书,同时收回农牧局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向申请人发出农牧局行政审批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同时收回农牧厅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农牧局办公室办理受 理 阶段审 查 阶 段申请人提出申请(建设项目可研性报告、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设计资料)草原监理站(1 工作日)1接待人审查报件是否齐全、合法。2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及举报投诉方式主管局长提出审查意见(2 工作日)不符合
7、要求的退回申请人补正内容符合要求,草原监理站审查(3 工作日)局会审领导小组会审(7 工作日)批准及收费未通过审查的退件到接待协调窗口,由接待协调窗口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取件4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单位向市畜牧兽医局草原科领取申报表;2.草原长期使用证明材料;3.界线证明(原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5.临时使用草原许可证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局承办机构:玛沁县草原监理站 服务电话:0975-8382001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75-838200156.水产苗种生产审批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
8、局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企业、个人提出申请受理实地勘察、确认面积30 公顷以上 10-30 公顷 10 公顷以下青海省草原监理站办理 果洛州草原监理站办理 县草原监理站办理调查人员签署意见(监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查,对现场查验核实草原面积等情况,填写草原临时征用草原使用现场查验表,草原征占用申请表,签署查验意见,报送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审查(检查项目批文,草原权属证明,申请单位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和安置费协议等材料齐全)按标准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颁发临时草原使用许可证6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
9、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申报条件:1.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2.用于繁殖的亲本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种质标准;3.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4.有与生产苗种生产的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7.国有水面、滩涂养殖使用证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表。2、申请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3、水域滩涂养殖证。4、场地使用权属证明。5、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生产种类及审定情况。受理申请接待人审查报送材料是否齐全、合法;符合要求,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补正内容。现场检查符合条件的,主管领导提出审查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
10、申请人。检 测符合条件,县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核合格后,下发批复通知,发放证书。发 证7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8.渔业捕捞许可证(不含青海湖)不同意的,服务窗口出具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实地踏勘核实绘图(5 个工作日)服务窗口制证、告知、发证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对申请进行当场审查处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
11、单位申请或一 次 性 知 申 请 人 需 补 正 的 全部 内 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 请 材 料 齐 全 , 符 合 法 定 的 形 式 ,当 场 出 具 审 批 受 理 通 知 单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5 个工作日)1. 养殖证申请表;2. 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 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8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申请人向渔
12、政站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申请人填写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表 ,并签章,附 2 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由所在村委会盖章。对申请材料进行逐份初审,合格盖章,不合格者说明理由并退回对初审同意的逐份审核,同意换发的由签发人签发,不同意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人办到新证后,旧证依法收回。99. 上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核发、审验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法定期限: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办理办结(向社会公开)玛沁县农牧局受理( 1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和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1、原驾驶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3 张;2、本人原持有驾驶证、身体条件体检合格;3、申请、遗失证明、证件遗失登记依据;4、交强险证明提交材料:1、原驾驶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照片3 张;2、本人原持有驾驶证、身体条件体检合格;3、申请、遗失证明、证件遗失登记依据;4、交强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