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民事法律制度,1986年4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3.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是我国基本法律之一。,(一)民法的概念和原则,1.民法的定义: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和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2.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何某欲买房,张某欲卖房,两
2、人协商过程中,张某坚持房价为200万元,何某坚持150万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一日,何某见张某患病无力,迫使张某在准备好的合同上签字。何某的行为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 )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诚信原则 D.公平原则,A,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江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别墅不能再眺望江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江景的房屋的张某。何某的行为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 )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诚信原则 D.公平原则,C,最集中反映民法本质特征的基本原则是( ) A.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B.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原则 C.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原则 D
3、.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D,(二)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1. 公民(自然人),(1) 概念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婴儿从出生时起,就有了民事权利能力,关于自然人 的学说,阵痛说,一部露出说,全部露出说,独立呼吸说,初声说,出生,自然死亡,心脏死亡,脑死亡,心脏停止跳动,大脑器官发生不可逆转的
4、损害,我国的标准:心脏脉搏呼吸均告停止且瞳孔放大,这位刚刚离世的人不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两个例外规定:1、胎儿利益: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一个前提,两种情况 胎儿享有继承权,不是基于权利,而是基于法律对胎儿的特殊保护。2、死者的人格利益保护。死者不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再享有人格权。但他人侵犯死者的隐私、名誉等人格权益,法律仍然应对予以保护。,(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
5、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精神正常、智力健全、能完全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何永清在15岁生日时开办一家电脑公司,大半年即获利5万元。 何永清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否?为什么?,案 例,(2010-3-2)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 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
6、撤销 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D.买卖有效,答案:D。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17岁的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慈善拍卖会上以1000元的积蓄拍得价值100元的表演道具,是其年龄智力都能理解的,因此该行为有效。C错误。由于拍卖会上的商品往往价值和实际价值不符,所以不属于显失公平,题目也没有显示甲存在误解,AB错误。,中学生亚武,13岁,不慎将12岁的学生亚平致伤,花去医疗、交通等费用1200元,亚武本人有稿费600元,对亚平的损失( ) A.由亚武的监护人完全赔偿 B.先用亚武的600元稿费赔偿,剩余的待亚武以后有收入时赔偿 C.由亚武所在的学校赔偿 D.先用亚武的600元稿费赔
7、偿,剩余的由亚武的监护人赔偿,D,甲(1982年9月2日出生),中专学生,于2000年7月4日无照驾驶将乙撞伤,致使乙花去医药费3000元。甲2000年9月毕业,在一餐馆打工。2001年2月,乙起诉要求甲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A.甲承担,因甲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甲之父承担,因甲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主要由甲之父承担,甲适当赔偿 D.主要由甲承担,甲之父适当赔偿,答案:A。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 法 人,概念: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己
8、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团体。 包括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成立的条件,(三)民事行为制度,1.民事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3.代理,1.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表意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
9、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依照法定的形式,2010-3-1: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得到支持? 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只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答案:C。乙的请求权要得到支持必须甲乙之间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本题A甲应允同看演出而爽约,D承诺陪同旅游都是
10、属于道德范畴,因此不能产生有法律意义的请求权。B项转述听闻的消息产生的损失,乙作为成年人自己承担该风险,也不能产生相应的请求权。只有C项夫妻之间对出轨导致离婚的补偿,符合民法意思自治的要求,甲乙之间有协议存在,乙的请求权能得到支持。,无效的民事行为,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
11、律约束力。,(多选)下列民事行为中,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 A.某公司董事长收受2000万元的回扣,低价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某私营企业 B.赌博合同 C.14周岁的甲与电脑公司签订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的合同 D.甲要乙为其走私光盘提供运输,否则就杀乙的孩子,答案:ABD。A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B为违反法律;D为以胁迫手段所为。这三项表述中的行为均是无效的民事行为。至于C,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据此,C项表述应属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12、,而不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2011-3-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费,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的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量巨大的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
13、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答案:C。民通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
14、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甲公司利用优势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进行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3. 代 理,第六十三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代理的种类,3. 代 理,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指定代理,甲 乙 丙 被代理人 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人/本人) (受
15、托人) (相对人) 甲委托乙代买一台电脑,乙在甲的授权范围内,以甲的名义同丙达成买卖协议。,委托代理,第六十八条 【转委托】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亚昌委托亚辉将一卡车香烟运至广州,路途因亚辉突发急性阑尾炎而将此事委托给亚明,亚明开车到广州后,由于南方气候潮湿,有两箱香烟发霉变质,损失5000余元。此损失应由( ) A.亚昌承担 B.亚辉承担 C.亚明承担 D.亚辉和
16、亚明连带承担,A,(多选)甲原籍是山区茶乡。春节期间,甲回原籍探亲,同事乙委托甲买上等茶叶10斤,并付款1千元。春节期间因无茶叶出卖,甲将情况告知乙,乙说你转托一人在春天3月再买吧。甲在回城前的一天晚上,丙正好前来探望甲,于是甲便委托丙代乙买10斤上等茶叶,丙应允。甲将1千元放在信封里交付给丙。丙在当晚回家途中,1千元被人所抢,抢劫案未侦破。甲回城后将此事告知乙,为此引起纠纷。乙起诉到法院,法院对乙的哪些请求不予支持? A.请求甲赔偿损失1千元 B.请求丙赔偿损失1千元 C.请求甲、丙各赔偿损失500元 D.请求甲、丙对1千元损失负连带责任,ABCD。本题涉及再代理问题。依据民法通则第68条规
17、定,同时根据合同法委托合同的规定,受托人在转委托中的义务仅为选任义务和指示义务。此外,代理人对被代理人所负的责任为过错责任。本题中,甲的转代理已经成立,且尽到了自己的义务。丙为乙的代理人,且无过错。因此,本案应由甲自己承担损失。,无权代理,第六十六条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多选)下列行为中属于无权代理情形的有( )。 A.甲公司委托乙购买2辆摩托车,而乙代买一辆汽车。 B.甲擅自以乙的名义为乙购买一台彩电 C
18、.甲公司曾委托乙代购彩电,后甲公司取消委托,但乙仍以甲公司名义代购彩电 D.甲擅自以其好友刘某的名义前去某公司应聘,答案:ABC。A、B、C三项分别为超越代理权、没有代理权和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行为。D不符合代理的基本特征,也就不存在无权代理的问题。,表见代理,本属于无权代理,但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使之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单选)张某开一家服装店,某日,张某因急事需要离开,遂叫来店看望自己的好友王某代为看店。恰好赵某到商店购物,王某将店里挂着的一套西服卖给了赵某。不料,该西服是张某的弟弟准
19、备结婚用的,张某赶紧找到赵某,要求退衣还款,赵某不同意,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买卖行为无效 B王某的行为是表见代理,买卖行为有效 C西服买卖显失公平,赵某应该退衣还款 D西服买卖乘人之危,赵某应该退衣还款,B。张某仅委托王某照看商店,并未授权王某出售西服,但王某以商店营业员的身份与赵某订立合同,赵某有理由相信王某有代理权。根据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与赵某所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多选)甲委托乙采购茶叶,并给了乙一
20、份无期限限制的授权委托书。10月,甲通知乙取消委托,并要求乙交回授权委托书,乙因当时未找到委托书而未交。11月,乙以甲的代理人的名义与丙订立了一份价值10万元的茶叶订购合同,在这一事例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如果丙能提供甲的授权委托书,乙的代理行为有效,甲应履行与丙的合同 B.如果丙不能提供甲的授权委托书,乙的代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若经甲追认可以发生效力 C.如果丙不能提供甲的授权委托书,丙可以催告甲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若甲在此期限内未做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D.若丙明知乙的代理权已经终止而仍与之订立合同,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则只能由丙对甲承担责任,答案:ABC。,依合同法第49条
21、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故A选项正确。依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因此BC正确。依民法通则第4款的规定,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故D选项错误,应由丙和乙负连带责任。,案例思考,甲和乙为夫妻,在甲出差之际,乙
22、以甲的名义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标的金额近200万元,预付定金5万元。甲出差回家后得知此事,因金额过大,不同意购买此房,并要求退还定金。房地产公司认为,该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定金不予返还,为此引起纠纷。问:甲与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如何?,本案例涉及夫妻代理和表见代理的问题。夫妻代理,其范围仅限于日常家庭事务,不动产买卖和商业行为不适用夫妻代理,故不能以夫妻代理作为理由认定甲与房地产公司的合同有效。 那么,乙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理论和实务中都有不同看法。如果认定表见代理成立,则甲与房地产公司的合同有效,定金不予返还。如果认定表见代理不成立,则甲与房地产公司的合同
23、无效,定金应予返还。当然,应考虑乙的过错,甲应适当补偿房地产公司的损失。本人倾向于认为,乙的行为不认定为表见代理为宜。,法定代理,是具有一定身份关系的人之间因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是因人民法院等有权机关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主要适用于诉讼当事人既无委托代理人、又无法定代理人,或者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时,需由人民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指定代理人的情形。,指定代理,(四)民事权利制度,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益。,(四)民事权利制度,民事权利,4.
24、 继承权,5. 人格权,6. 身份权,1. 物 权,2. 债 权,3. 知识产权,(四)民事权利制度,1 物 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1. 物权的概念,所有权人的四项权能,A.占有:权利主体对物的实际控制。B.使用:为获得经济利益有效使用。C.收益:在物之上获得经济利益。D.处分:所有人对其财产依法处置。,刘某领回两张定期有奖储蓄券,并替同事张某代领两张,后张某向刘某索取,刘某随意抽出两张交给张某。后这张奖券中奖,刘某懊恼不及遂向张某索要奖金及奖品。该案应如何处理?( ) A.刘将奖券交给张属重大误解,此行为应撤销 B.奖金和奖品应归刘某所有 C.奖金和奖品
25、应归张某所有 D.张某取得奖金和奖品属不当得利,应返给刘某,C,案例,李某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黄某保管。之后,黄某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黄某的。后来黄某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此字画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张某。李某回国之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张某家,询问情况之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归还该字画。 请问:李某能否胜诉?,评析,原物由无处分权的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如果该第三人以合理价格有偿受让,且此物已经交付,则该善意第三人即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只能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因此,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归还该字画的请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张某已
26、经善意取得了该字画的所有权,李某只能向黄某请求赔偿损失。,补充讲解代理问题,2012年10月,某书画装裱店与某美术学院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在2013年6月以前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20000元报酬。2012年12月,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自己的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裱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裱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作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问:赵某转托他的儿子代其创作书法作品是否有效?,分析:,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
27、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本案中,合同既约定由赵某创作全部20付对联,同时书法创作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是不得代理的行为,赵某无权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因此,赵某转托其子代其创作书法作品是无效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王某有一栋两层楼房,在楼顶上设置了一块商业广告牌。后王某将该楼的第二层出售给了张某。张某要求王某拆除该商业广告牌、或分享由此带来的广告收入,王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 请问:应如何处理王某和张某的争执?,评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公共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王某将该楼的第二层出售给了张某后,张某就享
28、有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楼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公共部分,张某和王某享有共同使用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楼顶上设置了商业广告牌属于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公共部分的利用,张某可以与王某协商该商业广告牌事宜、要求分享由此带来的广告收入,但不能要求王某拆除已经设置的商业广告牌。,2013-3-51,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200万元建设观光电梯。该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则要求拆除电梯,并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建电梯获得规划部门批准,符合小区业主利益,未侵犯甲的权利B即使建电梯符合业主整体利益,也不能以损害个人权
29、利为代价,故应将电梯拆除C甲车位使用权固然应予保护,但置换车位更能兼顾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D电梯建成后,小区尾房更加畅销,为平衡双方利益,乙公司应适当让利于甲,【答案】ABD。,乙公司建造的电梯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侵犯了甲对停车位享有的(用益物权或者所有权)。并不能因为符合小区业主的利益,而否决甲对车位的所有权。故A选项表述错误,当选。建设电梯取得了规划部门的批准,是合法行为。故甲虽然是所有权人,但是甲不能请求排除妨碍,甲可以以其他方式,如请求损害赔偿来救济所有权受到的侵害。故B错误。,C项,甲作为所有权人,其停车位被占用,理应受到保护。而建电梯也是合法行为,符合整体利益,甲作为所有权人应有容忍的
30、义务,置换车位可以兼顾其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民事责任以补偿性为原则。乙公司对甲置换车位并赔偿甲因此遭受的损失后,及时填补了因侵犯甲物权给甲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甲对乙就不再享有其他补偿请求了。所以,对于乙公司销售尾房获得的利益,甲无权主张。,相邻关系,2013-3-55: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 B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排除妨碍 C赵某请求排除妨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D赵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答案】ABC。,妨害人分为行为妨害人和状态妨害人两种。行为妨害人,指具体实施妨害行为之人;状态妨害
31、人,即对造成妨害之物或设施有事实上支配力者。本题中,叶某可通过对沈某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叶某未行使该除去妨害的行为,叶某属于状态妨害人,赵某可对叶某行使排除妨害请求权。故A选项正确。,沈某是房屋的使用人,其施工产生的噪音与震动对赵某的房屋所有权构成妨害,赵某有权对沈某主张排除妨害。故B选项正确。中国大陆的通说观点认为,排除妨害请求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只要提出请求之时,妨害仍在持续中,即可主张排除妨害请求权。故C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
32、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故D选项错误。,共有,(2010-3-7)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20万、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 B.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 C.红光公司投资占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 D.彩虹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答案】C。,物权法第98条: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故A正确。共有包
33、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本题中四个公司已约定楼房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应属于按份共有。B正确。,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故C错误,当选。物权法第101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D正确。,遗失物返还,2013-3-13: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
34、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 B.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 C.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 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答案】D。,物权法第112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根据上述第2款规定,D正确。根据上述第1款规定,C
35、错误。,A项中前两句正确,但方某的悬赏是有效的单方承诺,应支付酬金,所以A错误。 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但结合本题实际情况,对动产的留置不得与义务相抵触。李某的义务是返还行李,所以不能对行李行使留置权。故B错误。,占有,指对不动产或动产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有权占有,是指占有人与占有返还请求人之间,有寄托、租赁或有其他正当法律关系时,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动产的占有无正当的法律关系或者原法律关系被撤销或无效时,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占有。,占有,(2012-3-56)甲
36、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答案】ABCD。,【解析】选项A、B正确。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法律上的原因,可对物进行的占有。乙是基于买卖合同而占有该房屋,因此乙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37、选项C正确。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房屋出卖给丁,且为丁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因此,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乙对房屋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因此,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选项D正确。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本案中,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无论是善意占有人还是恶意占有人,对于权利人都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2012-3-58,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
38、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答案】ABCD。,【解析】选项A正确。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丙将乙的车错认为甲车,属于无权占有。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本案中,甲在告知丙骑错车前,丙属于善意占有,善意占有人对于因维护占有物支出
39、的必要费用,有权请求偿还。,选项C正确。无权占有人在本权人请求返还原物时,有返还的义务。选项D正确。在占有物毁损、灭失的时候,占有人对于返还请求人负有赔偿责任。,(四)民事权利制度,1 物 权3 知识产权4 继承权5 人身权,2 债 权,2 债 权,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案例(无因管理之债),一日清晨,吴某发现院子内有一头怀胎的母牛,经辨认确信此牛并非同村人所饲养,便向人打探失主,但未能找到。后吴某见牛即将临产,便精心饲养,添加许多精制饲料。母牛分娩时出现难产,吴某又速请兽医诊治。母牛顺利地生
40、下一牛犊后3个月,牛的主人于某来到吴家,向吴某说明此牛系被他人偷盗而丢失,并向吴某索要母牛和牛犊。吴某要求于某支付饲料费300元,支出医疗费300元。于某则认为吴某饲养牛所用饲料太精细,牛是被人偷出来的,若在家中,母牛也不会难产,因此拒绝支付600元。两人为此诉至法院。 请问:法院该如何判决此案?,评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而为其管理或服务的行为。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债,称为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发生后,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管理事务所支付的必要费用。法院判决:吴某应将母牛和牛犊交还给于某带回;吴某为于某饲养母牛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于某应支付吴某因此而
41、支出的饲料费及医疗费共600元。,2009-3-12:张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李某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答案】C,【解析】管理人在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的同时,兼具为自己利益而管理他人事务,仍然成立无因管理。因此A错误。无因管理不以取得管理效果为成立要件,只是对行为性质的评价,而非对行为结果的评价。
42、李某的管理行为虽然没有收到管理效果但也没有给房子增添倒塌的风险。因此B错误。建筑物倒塌侵权事故是无过错责任,张某应当对李某的鸡被砸死负赔偿责任。故张某既需要支付李某管理行为所付出的费用,也要赔偿因为其房屋倒塌造成的损失。故D错误。,(四)民事权利制度,1 物 权2 债 权4 继承权5 人格权和身份权,3 知识产权,3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主要包括: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等。,著作权法,(2009-3-14)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某网站。小刘的父母反对该
43、转让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因为小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小刘及其父母均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该小说未发表C.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但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无效D.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有效,【答案】C。,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所以AB错误。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所以,C正确。,本题中,乙国为无国籍人甲的经常居住地国,如果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则丙国为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我国
44、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因此D项正确,ABC错误。,2010-3-16,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十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 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D.乙获得的十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答案】C。,合作作品的合作作者可以单独行使除转让以外的权利,即可以单独许可他人使用合作作品,所获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其他合作作者。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具有人身专属性
45、,一般不能转让。,2009-3-15,甲创作的一篇杂文,发表后引起较大轰动。该杂文被多家报刊、网站无偿转载。乙将该杂文译成法文,丙将之译成维文,均在国内出版,未征得甲的同意,也未支付报酬。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报刊和网站转载该杂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B.乙和丙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 C.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丙的行为构成侵权 D.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答案】D。,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本题中,报刊、网站对甲的作品进行转载需要向其支付报酬,否则构成侵权
46、。因此,A项错误。,著作权法第22条【合理使用】第11项规定,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的,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可知,D项正确。(同条第12项:将已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2010-3-63(多选),甲影视公司将其摄制的电影愿者上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乙网站,乙网站采取技术措施防范未经许可免费播放或下载该影片。丙网站开发出专门规避乙网站技术防范软件,供网民在丙网站免费下载使用,学生丁利用该软件免费下载了愿者上钩供个人观看。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丙网站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B.丁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C.甲公司已经丧失著作权人主体资格D.乙网站可不经甲公司同意以自己名义起诉侵权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