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皋市何庄殡仪馆尸体解剖室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因工作需要,如皋市公安局需对如皋市何庄殡仪馆尸体解剖室进行改造,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预算总价 9.9 万元,总工期 25 个日历日。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之规定;2.必须具备有效期内房屋建筑装修装饰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人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非企业法人投标的需携带投标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方可参加投标,身份证原件备查。本项目为包总价工程,工程量清单见附件,开标时可进行不少于一轮的现场报价,现场报价不得超过信封内的报价,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报价包含工程量清
2、单所列的各类材料、运输、吊装、其它辅材、安装、人工、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活动结束经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公示后签订合同。4、中标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中标人应在规定工期时间内完成施工,并在施工结束后 15日内将书面验收申请、项目结算清单送至如皋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2)中标人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不得偷工减料;(3)中标人必须文明、安全施工,规范操作流程,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由中标人全面负责;(4)中标人必须保证按工期要求施工完毕,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成的,采购人有权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按日扣除违约金;5、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 5 日内组织
3、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审计部门审计,20 日内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支付至审计总价款的 90%,余款在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 3 年)满后 20 日内无息退还。请各供应商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 时前将商务标、技术标(含资格证明文件)及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后和投标保证金 1800 元或汇款票据(汇款到:如皋市公安局,10705301040000036 农行如皋海阳南路分理处,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当场退还)送至如皋市公安局(如皋市惠政路 588 号)警务保障室 0603办公室,联系人:叶向荣 电话:0513-87316123。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解释权归如皋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