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2014(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 术 语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2.0.2 自然层 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2.0.5 建筑空间 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
2、离。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2.0.8 地下室 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 1/2的房间。2.0.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 1/3,且不超过 1/2的房间。2.0.10 架空层 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2.0.11 走廊 corridor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2.0.12 架空走廊 elevated 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2.0
3、.13 结构层 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2.0.14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_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2.0.15 凸窗(飘窗) bay window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2.0.16 檐廊 eaves gallery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2.0.17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2.0.18 门斗 air lock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2.0.19 雨篷 canopy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2.0.20 门廊 porch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2.0.2
4、1 楼梯 stairs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2.0.22 阳台 balcony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2.0.23 主体结构 major structure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2.0.24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2.0.25 骑楼 overhang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2.0.26 过街楼 over
5、head building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2.0.27 建筑物通道 passage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2.0.28 露台 terrace-_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2.0.29 勒脚 plinth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2.0.30 台阶 step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
6、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3.0.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及以上至 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3.0.4 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及以上至 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面积;结构净高在 1.2
7、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面积。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3.0.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 1/2计算面积。3.0.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3.
8、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3.0.9 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面积。3.0.10 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9、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_3.0.11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3.0.12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3.0.13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 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2面积。3.0.14 有围护设
10、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2面积。3.0.15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3.0.16 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建筑面积。3.0.17 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
11、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3.0.18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及以上至 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3.0.19 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2.10m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3
12、.0.20 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建筑面积。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面积。3.0.22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建筑面积。3.0.23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3.0.24 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3.0.25 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
13、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3.0.26 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3.0.27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_1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2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3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
14、挑出宽度在 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 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 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 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7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8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9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_条文说明2 术 语2.0.1 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2.0.5 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
15、均属于建筑空间。2.0.13 特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层,包括板、梁等构件。结构层承受整个楼层的全部荷载,并对楼层的隔声、防火等起主要作用。2.0.14 落地橱窗是指在商业建筑临街面设置的下槛落地、可落在室外地坪也可落在室内首层地板,用来展览各种样品的玻璃窗。2.0.15 凸窗(飘窗)既作为窗,就有别于楼(地)板的延伸,也就是不能把楼(地)板延伸出去的窗称为凸窗(飘窗)。凸窗(飘窗)的窗台应只是墙面的一部分且距(楼)地面应有一定的高度。2.0.16 檐廊是附属于建筑物底层外墙有屋檐作为顶盖,其下部一般有柱或栏杆、栏板等的水平交通空间。2.0.19 雨篷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凸出墙面、为遮挡雨
16、水而单独设立的建筑部件。雨篷划分为有柱雨篷(包括独立柱雨篷、多柱雨篷、柱墙混合支撑雨篷、墙支撑雨篷)和无柱雨篷(悬挑雨篷)。如凸出建筑物,且不单独设立顶盖,利用上层结构板(如楼板、阳台底板)进行遮挡,则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对于无柱雨篷,如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时,也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2.0.20 门廊是在建筑物出入口,无门、三面或二面有墙,上部有板(或借用上部楼板)围护的部位。2.0.24 变形缝是指在建筑物因温差、不均匀沉降以及地震而可能引起结构破坏变形的敏感部位或其它必要的部位,预先设缝将建筑物断开,令断开后建筑物的各部分成为独立的单元,或者是划分为简单、规则的段,并
17、令各段之间的缝达到一定的宽度,以能够适应变形的需要。根据外界破坏因素的不同,变形缝一般分为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三种。2.0.25 骑楼是指沿街二层以上用承重柱支撑骑跨在公共人行空间之上,其底层沿街面后退的建筑物。2.0.26 过街楼是指当有道路在建筑群穿过时为保证建筑物之间的功能联系,设置跨越道路上空使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2.0.28 露台应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位置,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篷顶,二是可出入,三是有围护设施,四是无盖,这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如果设置在首层并有围护设施的平台,且其上层为同体量阳台,则该平台应视为阳台,按阳台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_2.0.30 台阶是指建筑物出入口
18、不同标高地面或同楼层不同标高处设置的供人行走的阶梯式连接构件。室外台阶还包括与建筑物出入口连接处的平台。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 建筑面积计算,在主体结构内形成的建筑空间,满足计算面积结构层高要求的均应按本条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主体结构外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按相应条款计算建筑面积。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0.2 建筑物内的局部楼层见图 1。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所以采用净高的尺寸划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对应规则。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
19、使用,所以按看台板的结构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所称的“场馆”为专业术语,指各种“场”类建筑,如:体育场、足球场、网球场、带看台的风雨操场等。3.0.5 地下室作为设备、管道层按本规范第 3.0.26条执行;地下室的各种竖向井道按本规范第 3.0.19条执行;地下室的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按本规范第 3.0.18条规定执行。3.0.6 出入口坡道分有顶盖出入口坡道和无顶盖出入口坡道,出入口坡道顶盖的挑出长度,为顶盖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长度;顶盖以设计图纸为准,对后增加及建设-_单位自行增加的顶盖等,不计算建筑面积。顶盖不分材料种类(如钢筋混凝土顶盖、
20、彩钢板顶盖、阳光板顶盖等)。地下室出入口见图 2。3.0.7 本条既适用于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建筑面积的计算,也适用于目前部分住宅、学校教学楼等工程在底层架空或在二楼或以上某个甚至多个楼层架空,作为公共活动、停车、绿化等空间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架空层中有围护结构的建筑空间按相关规定计算。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见图 3。-_3.0.9 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见图 4。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见图 5。3.0.10 本条主要规定了图书馆中的立体书库、仓储中心的立体仓库、大型停车场的立体车库等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起局部分隔、存储等作用的书架层、货架层或可升降的立体钢结构停车层均不属于结构层,故该部分
21、分层不计算建筑面积。3.0.14 檐廊见图 6。-_3.0.15 门斗见图 7。3.0.16 雨篷分为有柱雨篷和无柱雨篷。有柱雨篷,没有出挑宽度的限制,也不受跨越层数的限制,均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其结构板不能跨层,并受出挑宽度的限制,设计出挑宽度大于或等于 2.10m时才计算建筑面积。出挑宽度,系指雨篷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弧形或异形时,取最大宽度。3.0.18 本规范的 2005版条文中仅对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情况进行了规定,本次修订后条文对于向内、向外倾斜均适用。在划分高度上,本条使用的是“结构净高”,与其他正常平楼层按层高划分不同,但与斜屋面的划分原则相一致。由于目前很多建筑设计追求新、奇、特,造型越来越复杂,很多时候根本无法明确区分什么是围护结构、什么是屋顶,因此对于斜围护结构与斜屋顶采用相同的计算规则,即只要外壳倾斜,就按结构净高划段,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斜围护结构见图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