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及相关知识培训成都双流蛟龙港医院杨文伯 副主任医师2017年2月,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义务:指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尽的责任,包括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相关制度,为了践行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一、患者的权益是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三、患者的合法权益(一)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
2、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相关制度,(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三)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情形;有权知晓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四)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护理过程,并且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五)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无故泄露病情资料,也不应和无关人员讨论,患者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均由医院妥善保管并保密。,维护患
3、者合法权益相关制度,(六)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表。(七)享有投诉权。如果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有权拨打投诉专线进行投诉。四、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一)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二)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相关制度,(三)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
4、一切后果和责任,并签字为据。五、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一)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信息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得向外人泄漏。(二)患者对接受检查的环境有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有权要求非医疗人不得参与;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相关制度,六、患者有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一)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自己所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如果患者的正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
5、造成患者身心的损害,患者有权向医院提出质疑或依法起诉;(二)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要求解释权。七、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严格遵守我院知情同意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八、医务人员应主动了解患者的民族和有无宗教信仰,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对患者提出的关于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要求,在客观条件允许和不影响治疗的前提下,应充分配合,尽量满足。,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相关制度,九、患者权利和义务告知与公示1、对于门诊患者,采用公告公示的方法。2、对于住院患者以书面文件形式,将患者入院须知发至每一位患者。3、对于特殊检查和治疗的患者,由责任医生实事求
6、是地提供诊疗信息,做到与患者家属有效沟通,履行书面文件签署并存档。,知情同意与告知义务,病人权利 vs. 医师义务,病人权利 医师义务医师的法定义务医师的注意义务医师的说明义务医师的守密义务其他义务:亲自诊察义务、法定急救义务、病历制作义务、传染病报告义务、诊断书开立义务等,医疗伤害,故意、过失,无故意或过失,可预期,不可预期,并发症,副作用,并发症,副作用,知情同意,无过失责任,刑事、民事责任,医疗伤害,案例一,案例事实:一位56岁男性病患罹肺结核,于胸腔科门诊治疗一段时间后,发烧仍然持续,胸腔科医师由于怀疑病患是否同时罹患AIDS,因此抽血检查,发现病患罹患AIDS。检查结果出来后,胸腔科
7、医师还没有机会告诉病患该检查结果,病患又因为发烧来到急诊部。急诊部医师基于好意,在发现病患罹患AIDS后,便将病患罹患AIDS的情况,告知其太太。,争点一,病患是否有权隐瞒其AIDS病情?1、是:基于病患自主权,病患有权可以拒绝告知2、否:基于医疗行为安全的考量,病患有义务要告知医护人员其病情,争点二,医师高度怀疑病患可能罹患AIDS时,是否可以在未征求病患同意前,为其检验AIDS?1、是:基于医疗裁量权,医师有权利基于医疗需要,为病患检测AIDS感染状况2、否:基于病患自主权,在未征求病患同意前,医师无权为病患检测AIDS,争点三,胸科医师得知病患罹患AIDS后,是否有义务告知病患?1、是:
8、基于病患自主权与医师的告知义务,医师应告知病患2、否:基于病患的最佳利益考量,如果告知病患后,可能导致病患拒绝接受治疗,医师未必要告知病患,争点四,急诊科医师得知病患罹患AIDS后,是否有义务告知病患?1、是:基于病患自主权与医师的告知义务,医师应告知病患2、否:如果该病患到急诊部求诊的病情,与罹患AIDS与否无关时,急诊部医师无告知义务,争点五,医师将病患罹患AIDS的情况告知其配偶,其行为是否妥当?1、是:基于保护病患配偶、防止AIDS传播的考量,医师应该告知其配偶,其配偶有权知道。2、否:是否罹患AIDS,为病患的权利,只有病患有权利决定是否让其配偶得知。,知情同意,Informed C
9、onsent 成立的三个要素:告知:医师以病患可以理解的方式,提供充分医疗信息能力:病患具有足够的理解与判断能力自愿:病患不受身体约束、心理威胁、及信息操控,而自发性的做成意思决定。医师应该站在协助者的角度,提供充分的医疗信息,让病患与医师一起来做医疗决定,医师与病患之间为一种伙伴关系,但最终的医疗决定应该由病患来做成。说明义务 vs. 医疗裁量,知情同意的法律观点,未得病患同意的医疗行为:医疗行为对于病患的身体结构、生理功能、心理状态、精神情况、等,产生一定的影响未得患者的同意:刑法上,医疗行为无法阻却违法民法上,医疗行为将构成侵权行为,病患知情同意权,同意权:病患的同意权,属于处分行为为处
10、分之行为人,必须有处分权有效的同意:个别同意事前而持续之同意有效同意书面同意未附条件之同意推定同意,个别同意,病患之同意,限于个别医疗行为:法益之处分行为,应该依个别情况分别为之,不可概括处分。医师你就帮我开刀吧,要怎么开、怎么刮我都相信你!病患同意医师为其进行某特定医疗行为,应仅限于该医疗行为,医师不可以逾越。例外:当开刀进行中,如果医师认为开刀结果与当初临床诊断有所差别,应该当机立断,依照新的发现而开刀。,事前而持续之同意,事前同意:病患的同意,应该在医疗行为尚未进行前为之刑法上:只有事前同意可以阻却违法民法上:可以事后承认,而溯及既往(民法115)持续同意:在医疗行为进行前,该同意必须持
11、续存在;如果病患已经撤回或该同意具有无效原因而不发生同意的效力,该同意失效。,有效同意,有效同意的前提:明确性:病患所为的同意必须明确不明确的同意,无效。真挚性:如果病患的同意出于虚伪,而医师也知道其同意为虚伪,该同意无效自愿性:病患不受身体约束、心理威胁、及信息操控,而自发性的做成意思决定,书面同意,同意的形式:同意为意思表示原则上:意思表示不拘形式,口头或书面皆可书面同意:法律规定医疗法 63:手术或麻醉同意书之签具医疗法 64:侵入性检查或治疗同意书之签具医疗法 79:人体试验同意书之签具,未附条件之同意,同意的明确性原则:同意必须明确附条件的同意,条件是否成就仍未知 不明确明天如果我儿
12、子从美国回来了,我就愿意开刀附有效期限的同意:有效限制同意的期限,可保障病患的法益 有效病患要求一定要在农历七月以前开刀,推定同意,前提:依推定同意所为之医疗行为,必须有利于病患紧急状态下,无法事前获得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亲属、或其它关系人之同意,尊重病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制度,1、医师在患者就诊后,通过必要的诊查,应作出初步诊断,拟出治疗进一步检查的方案,并向病员进行交待。2、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并及时记录。3、医务人员实施治疗检查等医疗活动,均应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清楚,并征得其同意,如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应将各种方案的优缺点向患者或家属交待
13、,由患者或家属进行选择,如拒绝治疗或检查,医务人员应当尽力劝说、解释,仍坚持拒绝应签字为凭。4、医师开具的处方应清晰可辨,使用标准药名,禁止使用自编代号。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戒毒药品外,病员有权持处方选择到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或药店购药。,尊重病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制度,5、患者病情变化,应及时告知患者,病危的,应及时开具病危通知单,通知其近亲属。6、涉及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的患者使用自费药品,应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7、手术前必须向患者或家属交待病情及手术的必要性、风险性、麻醉方式及意外、手术并发症、后遗症、手术的预后等,征得同意并签署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8、对患者实施
14、医疗技术操作时(如腰穿、胸穿、心包穿刺等)或危重病员进行特殊诊疗操作时,必须对患者或家属交待操作的必要性、注意事项及可能发生的意外、并发症等,征得同意并签署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9、以上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等,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签字,患者因病不能签署或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患者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签字。,患者知情权内容,1、病情了解权通俗的讲,病情了解权就是指患者有权力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信息,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医务人员不得隐瞒任何与病人健康有关的信息。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 11 条,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权衡患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有选
15、择性的告知患者病情的相关信息。其目的在于给患者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这有利于维持患者病情的稳定,为治疗提供较好的条件。但是患者的真实病情必须被告知给患者的家属,这是无条件的。,患者知情权内容,2、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是指患者为了避免和降低风险有权力知道医方为患者所提供的治疗疾病的方案措施,有权力选择接受或者拒绝; 医方有义务为患者提供多种有效治疗疾病的方案,并将各种方案的利弊客观的讲解给患者听,而且要做到将各种治疗措施的所有环节和内容都如实的告知给患者,不得隐瞒,实事求是。患者可以在医生的推荐下,权衡利弊,选择自己认为最佳的治疗方案。医方需尊重患者的选择,且尽全力认真执行患者自选的治
16、疗方案。,患者知情权内容,3、医疗费用知晓权。顾名思义,患者及其亲属有知晓医疗费用的权力,即患者有权掌握自己就医所应当承担的各种医疗费用的数额、用途和支出进度等。医方应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如实的为患者提供所需医疗费用信息。医方应针对患者的实际病情,选择恰当的医疗器材和药品,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只有在取得患者及其亲属的同意之后方可使用。,医师的告知义务,医师法:医师的告知义务医师诊治病人时,应向病人或其家属告知其病情、治疗方针、处置、用药 、预后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应。医师法:交付药剂之告知义务医师对于诊治之病人交付药剂时,应于容器或包装上载明病人姓名、性别、药名、剂量、数量、用
17、法、执业医疗机构名称与地点及交付年、月、日 。,医生对患者应履行的告知义务内容,(1)如实向患者或其亲属告知病情和诊疗计划、方案,以及拟采取的诊疗方法的理由,存在的风险(包括诊疗措施的并发症,药物的毒、副作用等) ,疾病的预后等,但应该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2)向患者告知医院管理制度中与其权益相关的制度;(3)详细向患者告知诊疗过程中应当履行的配合方式、方法;(4)详细向患者告知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后遗症,以及拟采取的预防、避免和补救措施;,医生对患者应履行的告知义务内容,(5)实施新的实验性临床治疗方法时,应如实告知该种方法的理论依据、成熟程度、风险概率,以及批准实验的机关和有关法律手续;(6)详细向患者告知药物的服用方法和保存方法;(7) 如实告知患者不能提供约定的医疗服务的原因;(8) 在患者的病情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需要调查诊断、治疗方案时,或患者出现轻生等心理变化时,应当如实告知患者及其亲属;(9)详细向患者告知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及院外治疗方法,以及复诊的时间、需携带的资料。,The End,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