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1 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餐厨垃圾处理的法规和技术政策,保证餐厨垃圾得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使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范化,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1.0.3 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工艺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消除风险、控制污染、安全卫生、节约资源、经济合理。1.0.4 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餐饮垃圾 restaurant food
2、waste餐馆、饭店、单位食堂等的饮食剩余物以及后厨的果蔬、肉食、油脂、面点等的加工过程废弃物。2.0.2 厨余垃圾 food waste from household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2.0.3 餐厨垃圾 food waste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的总称。-_2.0.4 泔水油 oil in food waste从餐厨垃圾中分离、提炼出的油脂。2.0.5 煎炸废油 waste fried oil餐馆、饭店、单位食堂等做煎炸食品后废弃的煎炸用油。2.0.6 地沟油 oil made from restaurant drainage sewage从
3、餐饮单位厨房排水除油设施分离出的油脂和排水管道或检查井清掏污物中提炼出的油脂。2.0.7 干热处理 dry thermal treatment将餐厨垃圾预脱水后,利用热能进行干燥处理,同时杀灭细菌的处理过程。2.0.8 湿热处理 hydrothermal treatment基于热水解反应,在适当的含水环境中,利用热能对餐厨垃圾进行处理,并改变垃圾后续加工性能的餐厨垃圾处理过程。2.0.9 含固率 ratio of dry solid to total material (TS)物料中含有的干物质的重量比率。2.0.10 反当动物饲料 ruminant animal feed用来喂养具有反刍消化
4、方式动物的饲料。反刍动物一般包括羊、骆驼、鹿、长颈鹿、羊驼、羚羊等。3 餐厨垃圾的收集与运输3.0.1 餐饮垃圾的产生者应对产生的餐饮垃圾进行单独存放和收集,餐饮垃圾的收运者应对餐饮垃圾实施单独收运,收运中不得混入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_3.0.2 餐饮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3.0.3 对餐饮单位的餐饮垃圾应实行产量和成分登记制度,并宜采取定时、定点的收集方式收集。3.0.4 煎炸废油应单独收集和运输,不宜与餐饮垃圾混合收集。3.0.5 厨余垃圾宜实施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3.0.6 餐厨垃圾应采用密闭、防腐专用容器盛装,采用
5、密闭式专用收集车进行收集,专用收集车的装载机构应与餐厨垃圾盛装容器相匹配。3.0.7 餐厨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采用餐厨垃圾饲料化和制生化腐植酸的处理工艺时,其餐厨垃圾在存放、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止发生霉变的措施。3.0.8 餐厨垃圾运输车辆在任何路面条件下不得泄漏和遗洒。3.0.9 餐厨垃圾宜直接从收集点运输至处理厂。产生量大、集中处理且运距较远时,可设餐厨垃圾转运站,转运站应采用非暴露式转运工艺。3.0.10 运输路线应避开交通拥挤路段,运输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3.0.11 在寒冷地区使用的餐厨垃圾运输车,应采取防止餐厨垃圾产生冰冻的措施。3.0.12 餐厨垃圾运输车装、卸料宜为机械操作。
6、-_4 厂址选择4.0.1 餐厨垃圾处理厂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环境规划,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要求。4.0.2 厂址选择应综合考虑餐厨垃圾处理厂的服务区域、服务单位、垃圾收集运输能力、运输距离、预留发展等因素。4.0.3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宜与其他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设施同址建设。4.0.4 厂址选择应符合下列条件:1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应满足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要求。2 应有良好的交通、电力、给水和排水条件。3 应避开环境敏感区、洪泛区、重点文物保护区等。5 总体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餐厨垃圾总产生量较大的城市可优先采用集中处理方式处理餐厨垃圾。5.
7、1.2 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宜根据餐厨垃圾收集率预测或收集效果确定是否分期建设以及各期的建设规模。5.1.3 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的数量及规模应根据所选工艺特点、设备成熟度,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考虑设备和生产线的备用性。5.2 规模与分类-_5.2.1 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规模应根据该工程服务区域和用户的餐厨垃圾现状产生量及预测产生量确定。5.2.2 餐饮垃圾产生量应根据实际统计数据确定,也可按人均日产生量进行估算,估算宜按下式计算:5.2.3 餐厨垃圾处理厂分类宜符合下列规定:1类餐厨垃圾处理厂:全厂总处理能力应为 300t/d 以 6 上(含 300t/d);2类餐厨垃圾处理厂:全厂总处
8、理能力应为150t/d?300t/d(含 150t/d);3类餐厨垃圾处理厂:全厂总处理能力应为 50t/d?150t/d(含50t/d);4类餐厨垃圾处理厂:全厂总处理能力应为 50t/d 以下。5.3 总体工艺设计5.3.1 餐厨垃圾处理主体工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技术成熟、设备可靠;2 应做到资源化程度髙、二次污染及能耗小;3 应符合无害化处理要求。5.3.2 生产线工艺流程的设计应满足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需要,做到工艺完善、流程合理、环保达标,各中间环节和单体设备应可靠。5.3.3 餐厨垃圾处理车间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物质流顺畅,各工段不应相互干扰;-_2 应留
9、有足够的设备检修空间;3 进料和预处理工段应与主处理工段分开;4 应有利于车间全面通风的气流组织优化和环境维护。5.4 总图设计5.4.1 餐厨垃圾处理厂总图布置应满足餐厨垃圾处理工艺流程的要求,各工序衔接应顺畅,平面和竖向布置合理,建构筑物间距应符合安全要求。5.4.2E 类以上餐厨垃圾处理厂宜分别设置人流和物流出人口,两出入口不得相互影响,且应做到进出车辆畅通。5.4.3 餐厨垃圾处理厂各项用地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当地土地、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5.4.4 厂区道路的设置,应满足交通运输和消防的需求,并应与厂区竖向设计、绿化及管线敷设相协调。5.4.5 当处理工艺中有沼气产生时,沼
10、气产生、储存、输送等环节及相关区域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防爆标准要求。6 餐厨垃圾计量、接受与输送6.0.1 餐厨垃圾处理厂应设置计量设施,计量设施具有称重、记录、打印与数据处理、传输功能。6.0.2 餐厨垃圾卸料间应封闭,垃圾车卸料平台尺寸应满足最大餐厨垃圾收集车的卸料作业。6.0.3 餐厨垃圾处理厂卸料口设置数量应根据总处理规模和餐厨垃圾收集高峰期车流量确定,I 类餐厨垃圾处理厂卸料口不得少-_于 3 个。6.0.4 卸料间受料槽应设置局部排风罩,排风罩设计风量应满足卸料时控制臭味外逸的需要,卸料间的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 3次/h。6.0.5 宜设置餐厨垃圾暂存、缓冲容器,缓冲容器
11、的容积应与餐厨垃圾处理工艺和处理规模相协调,且应有防臭气散发的设施。6.0.6 餐厨垃圾卸料间应设置地面和设备冲洗设施及冲洗水排放系统。6.0.7 餐厨垃圾输送和卸料倒料过程中应避免飞溅和逸洒。6.0.8 采用带式输送机输送餐厨垃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有导水措施,防止污水横流。2 带式输送机上方应设密封罩,并对密封罩实施机械排风。3 设有人工分拣工位的带式输送机的移动速度宜为0.1m/s?0.3m/s。6.0.9 采用螺旋输送机输送餐厨垃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螺旋输送机的转速应能调节;2 螺旋输送机应具有防硬物卡死的功能;3 应具有自清洗功能。7 餐厨垃圾处理工艺7.1 一般规定7.
12、1.1 单位或居民区设置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应做到技术可靠、排放达标,处理后的残余物应得到妥善处理。-_7.1.2 餐厨垃圾处理残渣做有机肥时,其有机肥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有机肥料NY 525 的要求。7.1.3 餐厨垃圾制肥中重金属、蛔虫卵死亡率和大肠杆菌值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GB 8172 的要求。7.2 预处理7.2.1 餐厨垃圾处理厂应配置餐厨垃圾预处理工序,预处理工艺应根据餐厨垃圾成分和主体工艺要求确定。7.2.2 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和设备应具有耐腐蚀、耐负荷冲击等性能和良好的预处理效果。7.2.3 餐厨垃圾的分选应符合下列规定:1 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应
13、配备分选设备将餐厨垃圾中混杂的不可降解物有效去除。2 餐厨垃圾分选系统可根据需要选配破袋、大件垃圾分选、风力分选、重力分选、磁选等设施与设备。3 分选出的不可降解物应进行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4 分选后的餐厨垃圾中不可降解杂物含量应小于 5%。7.2.4 餐厨垃圾的破碎应符合下列规定:1 餐厨垃圾破碎工艺应根据餐厨垃圾输送工艺和处理工艺的要求确定。2 破碎设备应具有防卡功能,防止坚硬粗大物破坏设备。103 破碎设备应便于清洗,停止运转后应及时清洗。-_7.2.5 泔水油的分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餐厨垃处理主体工艺的要求确定油脂分离及油脂分离工艺。2 餐厨垃圾液相油脂分离收集率应大于 90
14、%。3 应对分离出的油脂进行妥善处理和利用。7.2.6 餐饮单位厨房下水道清掏物可用于提炼地沟油,地沟油的提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沟油提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得到妥善处理,并应达标排放。2 提炼出的地沟油和残渣均不得用于制作饲料或饲料添加剂。3 提炼后的残渣和废液应进行无害化处理。7.2.7 严禁将煎炸废油、泔水油和地沟油用于生产食用油或食品加工。7.2.8 利用湿热处理方法对餐厨垃圾进行预处理时,湿热处理温度宜为 120?160,处理时间不应小于 20min。7.2.9 利用干热处理方法对餐厨垃圾进行预处理时,物料温度宜为 95?120,此温度下物料的停留时间不应小于 25min。7.2.1
15、0 应根据处理后产品质量的要求确定控制盐分措施。7.3 厌氧消化工艺7.3.1 厌氧消化前餐厨垃圾破碎粒度应小于 10mm,并应混合均匀。7.3.2 餐厨垃圾厌氧消化的工艺应根据餐厨垃圾的特性、当地-_的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7.3.3 湿式工艺的消化物料含固率宜为 8%?18%,物料消化停留时间不宜低于 15d。7.3.4 干式工艺的消化物含固率宜为 18%?30%,物料消化停留时间不宜低于 20d。117.3.5 消化物料碳氮比(C/N)宜控制在(25?30):1,pH 值宜控制在 6.5?7.8。7.3.6 可采用中温厌氧消化或高温厌氧消化,中温温度以 35?38为宜,高温温度以 50?55为宜。厌氧消化系统应能对物料温度进行控制,物料温度上下波动不宜大于 2。7.3.7 餐厨垃圾中钠离子含量高对厌氧发酵影响较大时,宜采取降低钠离子的措施。7.3.8 餐厨垃圾厌氧消化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有良好的防渗、防腐、保温和密闭性,在室外布置的,应具有耐老化、抗强风、雪等恶劣天气的性能。2 容量应根据处理规模、发酵周期、容器强度等因素确定。3 厌氧消化器的结构应有利于物料的流动,避免产生滞流死角。4 厌氧消化器应具有良好的物料搅拌、匀化功能,防止物料在消化器中形成沉淀。5 应有检修孔和观察窗。6 应配置安全减压装置,安全减压装置应根据安全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