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任务合同书名 称: 批准下达文号: 依托单位: (盖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 联系电话: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级主管单位: 填 报 日 期: 立项文号 合同编号 / 9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制填 表 说 明一、 本合同书为建设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而设计。二、 本合同书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依托单位根据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书认真编写。三、 本合同书的建设内容、目标应该完整、系统、明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可测性。四、 本合同书提供的是一种基本格式,填报单位可以根据条款填写内容增加页面。五、 封面立项文号、合同编号
2、、批准下达文号由市科技局统一填写。六、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七、上级主管单位(丙方)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县(区)或国家级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具备组织协调能力的单位、组织,对项目目标的完成及实施效果负责监督。八、项目合同书须 A4 纸张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一式 4 份至南昌市科技局条财处。 / 9第一条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建设南昌市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 ,特订立本合同。本项目基本表述和规定以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书和南昌市工程技术研
3、究中心组建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本合同条款另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第 二 条 工程中心建设实行主任负责制,本工程中心的主任和主要研究成员为:类别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学历 职称 从事专业单位 联系电话中心主任主要成员 / 9第 三 条 工程中心建设周期为两年, 为 2018 年 12 月 至 2020 年 12 月 , 本 工 程 中 心 的 建 设 工 作 应 于 结 束 期 满 后 三 个 月 内 申 请 验 收 。第 四 条 建 设 期 完 成 时 , 达 到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 ( 机 构 设 置 、 运 行 机 制 、管 理 制 度 、 组 织 机 构 、 总 体 达 到 的 水
4、平 、 成 果 转 化 、 基 础 条 件 、 交 流 与 合作 、 平 台 资 源 共 享 等 )第 五 条 乙 方 工 程 中 心 建 设 期 年 度 完 成 的 任 务 , 包 括 主 要 研 究 开 发 成果 目 标 ( 分 年 度 表 述 基 础 条 件 建 设 、 成 果 水 平 、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以 及 知 识 产权 、 技 术 标 准 等 ) ; 研 究 开 发 成 果 转 化 与 效 益 目 标 ( 分 年 度 表 述 成 果 转 化 后 ,年 度 和 累 计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和 间 接 经 济 效 益 的 目 标 ); 人 才 培 养 战 略 目 标 (
5、分年 度 表 述 人 才 培 养 、 人 才 引 进 、 人 才 交 流 计 划 及 建 设 期 完 成 时 人 才 队 伍 整体 结 构 目 标 ) ; 对 外 开 发 目 标 ( 分 年 度 表 述 合 作 研 究 开 发 、 接 受 委 托 研 究 开发 、 学 术 交 流 等 目 标 ) 。 / 9第 一 年第 二 年第六条 本 工 程 中 心 建 设 经 费 总 投 入 万 元 , 其 中 计 划 新 增 加 投 入经 费 万 元 。第七条 新 增 加 投 资 中 , 用 于 新 产 品 研 究 开 发 经 费 万 元 ,基 地 建 设 万 元 , 设 备 购 置 万 元 , 人 才
6、 培 养 及 学 术 交 流 万 元 , / 9其 他 万 元 。第八条 甲 方 资 助 资 金 使 用 明 细 :序 号 仪 器 、 设 备 、 技 术 资 料 等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支 出 额 度 (万元 )123合 计 10第九条 乙 方 应 严 格 按 南 昌 市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认 定 办 法 ( 试 行 )的 要 求 ,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 严 禁 挪 作 它 用 。 对 乙 方 因 故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或 违 反合 同 有 关 规 定 , 甲 方 有 权 撤 销 或 中 止 合 同 , 并 视 情 况 收 回 经 费 。 同 时 甲 方在 今
7、 后 二 年 内 不 再 受 理 乙 方 的 项 目 申 请 。第十条 乙 方 应 按 南 昌 市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认 定 办 法 ( 试 行 ) 的 要 / 9求 , 于 每 年 12 月 份 如 实 向 甲 方 报 送 年 度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报 告 和 统 计 报 表 , 并接 受 甲 方 监 督 检 查 。第十一条 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合同。如发生争议,应予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南昌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一裁终局。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办法(试行) 执行。 / 9甲方:南昌市科学技术局条件财务处(盖章)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章):日 期:发展计划处(科技计划合同章)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章):日 期:乙方:中心依托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中心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 号:地 址: 邮编:日 期: / 9丙方:上级主管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地址: 邮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