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馆研究讨论室管理办法研究讨论室是图书馆向读者提供的一个安静、独立的研讨空间,以便读者更好地在图书馆进行小组教学或学科研究讨论,是图书馆从单纯的“静态”环境转变为“静中有动、动中有静”的师生互动、学生互动、图书馆员与读者互动的讨论交流场所,成为启发式教学的第二课堂。研讨室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 使用流程二、 预约及登记办法。使用研讨室需先进行预约,预约时请遵守以下规定:1. 预约对象:本校教师、学生2. 预约时间: 8:3021:00(寒暑假和法定假日除外)3. 预约方式:电话预约。请致电总台电话进行预约。 1到馆预约。持本人一卡通到图书馆总服务台进行预约。 24. 预约和使用确认后持一
2、卡通到图书馆总台办公室填写研究讨论室预约登记表并领取钥匙。使用完毕到总服务台处归还钥匙并注销使用。三、 使用规则。1. 使用人数在三人以上(含三人)的团体,均可申请借用读者讨论室。使用时间每天8:3021:00(寒暑假和法定假日不开放),最长预约三天。2. 研讨室目前只对学术研讨、课程讨论、交流培训、社团活动、课题研究提供支持,日常学习及其他活动不在使用范畴之列。3. 借用人应在预约时间到馆使用,超过预约登记时间1小时以上仍未使用或使用人数未达到规定的最少使用人数,取消该次使用权。4. 使用时应遵守规定时间,并在预约的读者讨论室和排定的时间段使用,不得自行转借、交换和更改时间。 5. 读者讨论室内要保持整洁、安静,不得出现喧哗、用餐、吃零食、打闹等不文明行为。6. 未经许可,读者讨论室内不得擅自移动及私自架设各种设备器材。若因借用人使用不当导致室内设施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7. 使用结束后,借用人应关灯、关窗,将桌面收拾干净,桌椅排列整齐,锁好大门,并即刻与办理手续的工作人员联系,经确认场地、设备、家具完整无损,方可交还钥匙取回证件。借用者自带的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图书馆 2014/08/25